申请人:_________集团有限公司
申请事项:______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湖南省沅江市之行的基本帐户存款33万元。
______年1月18日,申请人和林源纸业有限公司因承揽合同纠纷起诉到四川省自贡市大安区人民法院,申请人提出财产保全后,自贡市大安区人民法院依法冻结了湖南林源纸业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湖南省沅江市之行的基本帐户存款33万元。现本案已于______年3月5日双方之间达成调解协议,湖南林源纸业有限公司已于______年3月8日将所欠申请人货款支付完毕,故申请贵院解冻湖南林源纸业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湖南省沅江市之行的'基本账户存款33万元。
此致
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集团有限公司
______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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