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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我公司培训部员工姚爱玲女士已于7月份,因个人原因从本公司正式离职,感谢她一直以来对公司的付出与努力。同时,我公司郑重声明,从离职之日起,姚爱玲对外进行的任何业务行为或市场活动均属个人行为,不代表我公司,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该员工原有公司事宜请与北京金山集团市场运营部联系。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北京金山集团
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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