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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育管理工作会议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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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志们:

  今天,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深化农村集体经济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室、市府办公室转发的《市委农办、市农业局关于深化农村集体经济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意见》(佛办发〔20xx〕53号,简称《意见》),统一思想认识,明确改革目标任务,坚定改革信心,全面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刚才,市委农办主任、市农业局局长霍伙同志已经对《意见》主要的精神进行了深入浅出的政策解读,对意见形成的过程,改革的主要内容以及一些政策配套措施,都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各区也作了很好的发言,对近年来农村改革的情况进行了总结,也提出了下一步深化农村改革的目标和任务,各区对深化农村体制改革认识十分到位,提出的措施十分符合实际也很有针对性,希望各区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再讲四点意见:

  一、全面分析,正确判断当前农村改革面临的形势

  改革开放以来,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解放思想,敢为人先,大胆探索,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架构,不断改革创新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经营管理体制,走出了一条具有佛山特色的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新路。1986年,我市结合农村基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制定实施《关于完善和发展地区性合作经济组织的意见》,各地撤消大队建制,设立经济联合社;撤消生产队建制,村民小组设立经济合作社,初步建立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体系。1990年,在清产核资、完善制度和运行机制的基础上,根据省的有关规定,对社区合作经济组织进行了组织登记,初步确立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市场主体地位。1993年,我市制定实施《关于推行农村股份合作制的意见》,全面推行农村股份合作制,深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资产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提升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活力。20xx年,全市推行引入社会中介组织规范农村财务管理体制改革,创新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监管机制,加强了对农村集体经济的监控,“还村官一个清白,还农民一个明白”,得到上级充分的肯定。通过这一系列的改革创新,逐步确立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产权主体地位和成员的主人翁地位,促进了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发展、农民收入持续增长、农村社会大局持续稳定,为统筹城乡发展、建设有佛山特点的社会主义新村镇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三十年的改革开放从农村开始,我们佛山的农村改革也取得了非常好的成效。目前,我市村组两级共建立集体经济组织4151个,其中经联社603个,经济社3548个。集体资产总额386.6亿元,其中经联社195.9亿元,经济社190.7亿元。预计,20xx年全市农业总产值175.4亿元,同比增长3%;农村经济总收入8178亿元,同比增长17.1%;农民人均纯收入9645元,同比增长7.62%。农民从集体再分配收入为人均1473元,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6.44%。

  佛山作为改革开放的核心地带,农村集体经济管理体制改革在推动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发展的同时,在改革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主要表现在:农村集体经济管理体制有待进一步理顺;集体资产产权和成员资格有待进一步界定;集体资产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集体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有继续拉大趋势;集体经济监督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等。由于体制、管理方面的原因,还存在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农村不和谐不稳定因素仍然客观存在,例如信访问题,去年到省越级上访人数佛山排第一,到北京上访排第二,上访人员之中60%是农村居民,主要反映村务公开、外嫁女权益保障和基层干部作风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村集体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影响了城乡一体化管理体制的加快形成,必须通过深化改革解决。

  改革开放30年,我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财力不断增强,农村城镇化、工业化和城乡一体化进程加快,具备了深化农村集体经济管理体制改革的良好经济基础;统筹城乡发展理念深入人心,以城乡一体化为目标的各项农村改革不断深化,城市支持农村、工业反哺农业的长效机制逐步形成,具备了深化农村集体经济管理体制改革的体制环境;改革开放30年来我市各地敢闯敢试,不断改革创新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也为我们进一步推进和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管理体制改革积累了宝贵经验。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必须全面分析、正确判断当前农村改革面临的新形势,抓住机遇,乘势而上,顺势而为,把深化农村集体经济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作为解决“三农”问题、建设社会主义新村镇的重要抓手,着力推进、重点突破、力求实效。

  二、统一认识,深刻理解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党的xx届三中全会指出,到20xx年,我国要实现农村经济体制更加健全,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基本建立的目标任务。xx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吹响了深化农村体制改革的号角,为推动农村集体经济管理体制改革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政策支持。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xx届三中全会的精神上来,深刻认识推动农村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深化农村集体经济管理体制改革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一)深化农村集体经济管理体制改革,是推进佛山城市化发展的关键途径

  近日出台的《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xx-20xx年)》指出,今后要赋予珠三角地区更大的自主权,要求率先探索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和谐社会建设的新途径、新举措,这为珠江三角洲地区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现代化大城市提供了良好的契机和更广阔的平台。可以预期,今后广佛同城化、珠三角经济一体化、粤港澳双边合作深化,是珠三角地区发展的总体趋势。佛山农业农村的发展要站在城市化发展的高度,与城市发展统筹结合。只有深化农村集体经济管理体制改革,才能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加速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通过发展,解决城乡一体化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最终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的目标。

  (二)深化农村集体经济管理体制改革,是加快形成城乡一体化体制机制的重要举措

  随着农村城镇化工业化进程的加快,从20xx年我们制定“农村工作五十条”和首批9个配套政策开始,我市统筹城乡发展进入新阶段,在户籍管理、劳动力培训就业管理、义务教育、低保等多个方面实现了城乡统一。但是,不少“城中村”、“园中村”仍然保留农村体制,无论管理体制、资产产权、人员身份都还是农村的社会管理形态。特别是20xx年我市实行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后,大量城镇居民回迁农村,带来了一系列问题,影响了农村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进程。因此,要消除农村体制障碍,就必须深化农村集体经济管理体制改革,实现农村管理体制向城市管理体制过渡。

  (三)深化农村集体经济管理体制改革,是保障农村集体资产安全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迫切需要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和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逐步深化,依附在户籍管理的各种功能逐步剥离,引发出农村集体资产产权不清晰、成员资格难界定等问题日益突出。农村产权利益纠纷矛盾和上访案件逐年增多,影响农村的和谐稳定。根据省政府109号令要求,深化农村集体经济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理顺农村基层组织关系,理顺农村的利益分配关系,才能有效化解农村矛盾纠纷,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三、解放思想,积极稳妥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贯彻落实好《意见》精神、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已经被市委、市政府确定为今年和当前深化农村改革、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任务。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根据市委十届六次会议的要求,解放思想,开拓进取,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管理体制改革。

  (一)抓紧制定实施方案。深化农村集体经济管理体制改革是当前农业和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各区要按照《意见》的要求,在深入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抓紧研究制定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于20xx年2月底前报市政府备案。试点方案要对落实“两确权”、推进改革试点、落实保障措施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可操作性强,确保试点工作有计划推进,分类别实施,按时限完成任务。

  (二)认真做好“两确权”工作。全面核实农村集体资产和界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即“两确权”),是推进深化农村集体经济管理体制改革的基础性工作,必须扎实推进。界定集体资产产权,要对村、组集体经济组织的资源性资产、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认真逐一核实。涉及产权争议的集体资产,要遵循“谁投资、谁所有”的原则,实事求是地处理。在核实产权的基础上,分门别类逐一进行造册登记,建立集体资产台账,为集体资产产权登记提供依据;同时要认真界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要对村、组居民户籍人口进行全面清查核实、造册登记。在清查核实人口情况的基础上,以区为单位,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界定的实施细则,逐一界定户籍人口的成员资格。

  (三)积极稳妥开展试点。试点工作坚持分类改革,分步实施,要全面理解不同类型的试点内容,《意见》规定:深化农村集体经济管理体制改革,分培育、整合、改造、规范四种类型实施。其中规范是基础,要在规范的基础上进行培育、整合和改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培育、整合和改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在不违背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前提下,坚持民主决策原则,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积极稳妥、因地制宜地实施,坚持“成熟一个,改革一个,试验一个,总结一个”,防止不顾条件和群众意愿,用行政手段强行推进改革,体现一个“稳”字,条件成熟的就改,条件不成熟的要积极创造条件,为下一步改革打好基础。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检查、督促与指导,及时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按照省政府109号令要求,力争在20xx年底前完成任务,接受省政府的检查验收。培育、整合和改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既要解放思想,敢闯敢试,又要积极稳妥,量力而行,防止引发新矛盾,影响农村和谐稳定。

  (四)全面落实扶持政策。抓好各项扶持政策的落实,是推进改革试点工作的重要保障。《意见》对不同类型的改革,制定了具体的政策措施,针对性和操作性强,要认真执行,抓好落实。各级要本着有利于推进改革、让利于民的原则,落实好《意见》中对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变更登记的政策规定。在统一政策的前提下,各区可结合实际,对需要进一步明确的事项,需要进一步解决的问题,提出新的具体政策措施。国土、建设等发证部门在办理农村集体资产产权更名登记手续、换发新证时,要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缩短办理时间,为改革试点工作开辟绿色通道。

  (五)总结推广试点经验。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认真总结经验。要注意树立典型,通过典型引路,为进一步深化农村集体经济管理体制改革提供经验借鉴。要客观对待改革中出现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落实解决的措施,坚持改革的方向,确保改革顺利进行。要加强学习、沟通和交流,不断拓宽改革思路,完善改革措施,确保改革试点工作抓出实效。

  (六)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关系。深化农村集体经济管理体制改革,是一次重大的制度创新,要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既要深刻认识深化农村集体经济管理体制改革的必然性、紧迫性,坚持改革不动摇,紧抓改革不放松,以改革促进发展,通过发展解决面临的问题;又要处理好改革与稳定的关系,看到改革的长期性、艰巨性,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成熟一个,推进一个。改革的过程要始终维护好农村集体和群众的根本利益,协调好各种利益关系,维护好农村社会的稳定。

  四、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完成深化农村集体经济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任务

  农村集体经济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意义深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意见》的精神,抓住当前推进改革的有利时机,振奋精神,真抓实干,务求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化农村集体经济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层级负责制,完善工作机制,把改革试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常抓不懈。各级主要领导要落实责任,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掌握情况,解决问题。农业农村和相关部门领导要关心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认真组织实施好改革方案,确保深化农村集体经济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强化舆论宣传。强有力的舆论宣传是营造改革氛围,推进改革的主要保障。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发动, 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深化农村集体经济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市新闻媒体要加强对改革的宣传,市农业农村部门要组成宣讲小组,深入农村基层宣传改革,解读政策,营造氛围,让改革政策深入人心,营造农村居民自愿、积极参与改革、支持改革的良好氛围。要通过多种途径,加强对广大农村基层干部及业务骨干的培训,提高政策业务水平。

  (三)加大改革投入。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农村反哺支持的力度,认真贯彻落实《意见》规定的扶持政策,将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在培育新型农民合作组织、改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方面给予财政扶持,改造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开支,由区、镇(街)财政负担。通过加大改革投入,确保改革试点工作顺利推进,让农民分享改革开放成果。

  (四)加强检查监督。市农业农村部门要密切跟踪改革试点工作的进展情况,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检查、督促和指导,引导改革试点工作朝着正确的方向顺利推进;各区也要加强对改革试点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确保改革试点工作扎实推进。纪检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支持改革创新。

  同志们,深化农村集体经济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是农村管理体制的创新,没有经验可循,我们要继续发扬求真务实、敢为人先的精神,解放思想、开拓进取,闯出一条新路,通过改革,再造体制优势,推动佛山农业农村经济新一轮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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