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郑重承诺,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严格履行以下职责和义务:
一、遵守国家各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本人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吉林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吉林省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主体责任暂行规定》等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本单位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二、自觉接受各项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
三、履行本单位、本部门制度规定的`安全生产职责和义务
四、积极参与、配合安全事故处理
1、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迅速采取措施进行抢救,保护事故现场,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如实报告上级领导和其他有关部门。
2、不隐瞒、不谎报、不拖延,不故意破坏事故现场,保护有关证据。
五、若违反上述承诺和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未导致发生责任事故的,本人承诺接受每次500元的罚款。
六、若违反上述承诺和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导致发生责任事故的,本人承诺不阻碍和干涉对生产安全事故的依法调查和处理,并接受处罚:
承诺期限:自本承诺书签订之日起至下次改版重新签订止。
承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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