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定作方(同意或不同意)将定作物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1.1定作方同意承揽方将定作物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
(1)承揽方可以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包括: 。
(2)承揽方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甲方负责。
1.2承揽方未经定作方同意将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的,定作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承揽方承担赔偿责任。
2.定作方(同意或不同意)将定作物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2.1定作方同意承揽方将定作物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
(1)承揽方可以交由第三人完成的辅助工作包括: 。
(2)承揽方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甲方负责
2.2承揽方未经定作方同意将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的,定作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揽方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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