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教育局、高新区教育局,局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若干意见》(陕教基二〔20xx〕16号)精神,依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的通知》(教基〔20xx〕28号)和《关于印发〈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语文等十五个学科课程标准(实验)〉的通知》(教基〔20xx〕6号)相关要求,结合全市实际,市教育局研究编制了《榆林市普通中小学20xx至20xx学年校历》(以下简称“《校历》”),现印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为做好与20xx至20xx学年的衔接,现将新学年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第一学期
(1)义务教育学校
全市义务教育学校一至八年级于20xx年1月24日(腊月初五)放寒假,全学期共20周。
九年级于20xx年1月31日(腊月十二)放寒假,全学期共22周。
(2)普通高中学校
全市普通高中一、二年级于20xx年1月31日(腊月十二)放寒假,全学期共22周。
高中三年级于20xx年2月12日(腊月二十四)放寒假,全学期共27周。
2.第二学期
(1)义务教育学校
全市义务教育学校一至八年级于20xx年3月8日(正月十八)开学报名,3月9日正式上课;7月18日放暑假,全学期共19周。
九年级于20xx年3月1日(正月十一)开学报名,3月2日正式上课,全学期共16周。
(2)普通高中学校
全市普通高中一、二年级于20xx年3月1日(正月十一)开学报名,3月2日正式上课;7月18日放暑假,全学期共20周。
高中三年级于20xx年3月1日(正月十一)开学报名,3月2日正式上课,全学期共14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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