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甲方经营场所整体停止经营(无论何种原因),则双方的承包合同相应解除,互相不承担违约责任。解除前的费用按约定结算。
2.承包经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前解除合同的,应至少提前 日通知对方,并向对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解除前的费用正常结算;除此之外,互相不再承担其它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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