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年度第次(临时)股东会于年月日在本公司 (会议室)召开。
本次股东会会议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通知全体股东到会参加会议。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有,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了会议;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公司100%的股权,会议合法有效。等人列席了会议。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 先生主持。
会议就公司 事宜以 (举手表决、投票等)的方式一致同意如下决议:1、 2、 3、
法人股东(盖章):
自然人股东(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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