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财物一律归学校所有,统一登记造册,建有财产账,教职工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2、所有公物不经学校批准不得外借。
3、学校对办公室配置的教学用品、办公用具、生活用品、脸盆、保温瓶三年更换一次,教师工作调动不足三年者配用物品不得带走,平时谁毁坏谁赔偿。
4、教师每学期用的教学资料应登记造册,使用后归还,丢失的赔偿。
5、教师调动前所用的公物及资料应向学校交清,否则应照价赔偿。
6、任何人不得私自购买东西,所需物品应由后勤拟定计划后报请校长批准。
7、财务管理人员要廉洁奉公,敢于抵制不正之风,严格财务制度,未经领导批准的开支不得报销。
8、严格财经制度,任何教师除一费制外不得收取任何费用,按一费制收取的金额一律上缴,不得私自占用,更不准借作他用。
9、各办公室、教室电灯要节约用电,不得亮长明灯,更不准私自使用电器设备。
10、严格出差补助制度,未经批准一切费用不得报销,出差补助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
11、会计要做到日清月结,月收支情况向校长汇报,并定期公布账目,每月应向校长以书面形式写出收支余缺情况,年终写出收支平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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