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员工宿舍保持良好、清洁、整齐的环境,以保证员工在工作之余得到充分的休息,维护工作安全和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一)住宿条件
1、在市区无适当住所或交通不便的员工可申请住宿;
2、凡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住宿:
(1)患传染病者;
(2)有吸毒、赌博等不良嗜好者。
3、不得带家属住宿;
4、保证遵守本制度。
(二)员工离职,包括:
自动辞职、被免职、解职等,应于离职日起3日内,搬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和搬家费。
(三)宿舍设立管理员,其工作任务如下:
1、监督管理一切内务,分配清扫,保护整洁,维护秩序,水、电、气及门户管理;
2、保管住宿员工的紧急联络方式,以备急需。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通知主管或经理(店长):
1、违反宿舍管理规定,情节重大;
2、留宿亲友;
3、宿舍内有不法行为;
4、员工身体不适以致重病,应及时送医院并通知其亲友。
(五)对所住宿舍,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
(六)员工不得将宿舍转租或借给他人使用,一经发现,立即停止其居住权利。
(七)公司主管和店长应经常视察宿舍,住宿员工不得拒绝;
(八)宿舍所有器具设备,住宿员工有责任维护其完好。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者,由其担负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九)住宿员工应遵守下列规定:
1、服从管理员管理、派遣与监督;
2、室内禁止烧煮、烹饪或私自接配电线及装接电器;
3、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
4、起床后棉被叠放整齐;
5、室内严禁吸烟;
6、换洗衣物不得堆积室内,暂不穿的`衣服、鞋帽必须放入柜内;
7、洗后的衣物,在指定位置晾晒;
8、使用电视机、收音机不得妨碍他人休息;
9、就寝后不得影响他人睡眠;
10、宿舍不得留宿亲友,外人拜访应登记姓名、与员工关系及出入时间;
11、最迟应于24时前返回宿舍,否则应向管理员报告;
12、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带,违反规定带入室内而致丢失者责任自负:
13、不得在墙壁、橱柜、门窗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挂物品;
14、废物、垃圾等集中倾倒于指定场所;
15、宿舍卫生,住宿员工轮流负责清扫;
16、节约用水,用电,人去灯灭;
17、不得在宿舍内聚餐、喝酒、赌博、打牌或从事其他不健康活动。
(十)住宿员工轮流值班负责公共地区的清洁,公共设施的修缮,水、电、门、窗等的安全巡视,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立即采取措施。
(十一)住宿员工发生下列行为之一,即应取消其住宿资格,并呈报店长处理;
1、不服从管理员监督、指挥;
2、在宿舍赌博、打麻将、斗殴、酗酒;
3、蓄意毁坏公司物品或设施;
4、擅自在宿舍内接待异性或留宿外人;
5、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屡教不改;
6、严重违反宿舍安全管理规定;
7、无正当理由经常外宿;
8、有盗窃行为。
(十二)住宿员工迁出应将床位、物品、抽屉、衣柜等清理干净,带出物品应先交管理员或主管检查。
(十三)管理人员应按规定及时向公安户籍管理部门为住宿员工办理暂住证,费用由员工承担。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