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意榕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第四条 增资的变更登记

第四条 增资的变更登记

来源:意榕旅游网

  甲方应在乙方提交专利权过户申请之日及交付全部技术资料之日起日    内,完成本次增资的内部变更手续(向乙方签发出资证明,并根据本次增资事宜修改股东名册及公司章程),并且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    日完成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乙方应当对甲方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行为提供必要协助。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yrrf.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4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