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方(甲方):
承办方(乙方):
工程项目:
经友好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装修客厅。为确保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1条:项目概述
1、工程地址:_______
2、房间规格:房间类型________
3、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装施工内容及施工图清单》。
4、委托方式:________。
5、项目开工日期:_______
6、项目完成日期:________
项目总天数:_______天
第2条:工程价格
工程价款(大写金额)为_______
1.材料款为人民币_______元;
2.人工费为人民币_______元;
3.设计费为人民币_______元;
4.施工结算费用为人民币_______元;
5.手续费为人民币_______元。
6.管理费为人民币_______元;
7.其他费用(注明内容)为人民币_______元。
第3条:质量要求
1、项目所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和名称须经双方认可。
2、双方同意工程验收标准参照国家相关规定。
3、在施工过程中,如甲方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对增加的费用进行确认并签订补充合同。
4、甲方购买的所有材料和设备应由甲方自费。乙方应对工程质量负责。
5、如甲方自行聘请项目监理,应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方便工作衔接。
第4条:材料供应
1、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规定,对本合同中使用的所有材料进行明确标记。甲方提供的材料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饰工程,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被挪作他用,乙方应赔偿甲方被挪用物资的双倍价款。
2、如果乙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不同,则不得使用。如果已经使用,给项目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和供应的材料和设备应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误到货,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进行处罚。甲方提供材料总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因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5条:支付条款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支付100%的工程材料和50%的工程费用;当工期进度超过一半(日、月、年)时,甲方支付第二次工程费用的40%。其余10%在甲方接受工程竣工后结算。(注:施工费用包含人工费)。
甲方未按期付款属于违约,乙方有权停止施工。工程价款验收后未结算的,不得交付使用。
2、施工中如遇工程增减或变更,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乙方应出具施工变更单,并通知施工现场负责人。增减工程价款,当场结算。
3、如果甲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提前支付工程价款,则每延迟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未支付工程价款的1%。
4、如甲方在客厅装修中向银行抵押,应向乙方提交抵押证明及相关文件(复印件)..
第6条:建设期
1、如因乙方原因延误竣工,则每天应向甲方支付1%的人工费作为违约金,直至扣除人工费。如因甲方原因延误竣工,每延误一天,应向乙方支付装修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损失时间。
2、甲方选用的不合格材料设备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因乙方施工造成质量事故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在施工过程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和双方意见不一致而造成的停工,不视为延期开工或工期延误。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的调解或仲裁部门尽快协调处理争议,以便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因甲方原因需要返工,或因甲方变更施工内容导致工期延误,需签证,所有施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在施工过程中,未经乙方同意擅自更改施工内容造成的质量问题和延误,由甲方负责..
第7条:项目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除隐蔽工程外,所有工程完成后,乙方应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艺验收和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进行验收。逾期的,视为甲方自愿放弃权利,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行承担责任。甲方自行入住的,视为合格。
3、如甲方未能在乙方规定的期限内前来检查,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另行确定日期。但甲方应确认该过程或项目的完成日期,并承担乙方的托管费及相关费用。
第8条:其他事项
1、甲方的责任
1)必须提供物业管理部门批准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二次装修工程,全部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滞留在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内的家具、陈设应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并全部向乙方办理手续并承担费用。
3)确需拆除或改变原有建筑结构或设备管线的,应向当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施工期间如需临时使用公共部位,应向邻里问好。
2、乙方的责任
1)应主动出示营业执照、会员证或施工资质;经办业务员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的委托证明。
2)指派一名工作人员作为乙方现场代表,负责合同的履行,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负责,严格防火,持证上岗,文明施工,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须尽快修复或赔偿。
4)严格履行合同,落实信用期。如延期完工,如材料掉落、进度减缓或以此为借口诱使甲方提前付款,经查将按违约处理。
5)承担装修施工范围内的保修责任,保修期为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第9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因对方擅自解除合同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当赔偿。
第十条:争议解决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有争议,应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解决的,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根据合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如需变更合同内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应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解除合同,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应以书面形式提交,并按合同总价的10%支付违约金,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2、任何一方在施工期间提出终止合同,应以书面形式提交给另一方。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并订立合同终止协议后,可视为合同终止。
第12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及其附件经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附件和补充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业主):(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住所地址:企业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工作单位: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
电话: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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