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科技部大办公室科技人员身体健康与安全,提高员工素质,树立企业文明形象,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科技部全体人员及来访客人等。
第二章管理细则
第三条:所有办公室人员在科技部大办公室一律不准吸烟。
第四条:所有办公室人员有义务维护本管理规定、告诫和劝阻来访客人不要吸烟。
第五条:特殊客人需要吸烟,只限在科技部大办公室以外的吸烟区内吸烟。
第六条:该管理细则规定由科技部制定并由主管负责检查监督执行。
第三章违规处理
第七条:对违规人员由科技部主管负责收取罚款。
第八条:违反第三条规定均罚款50/人次,卫生间及办公区域楼道不准乱扔烟头,一旦发现均罚款20元/人次;科技部部长发现科技咳嗽蔽シ吹谌条规定对监督执行人罚款50/次。
第九条:所以科技部大办公室人员有权监督遵守本规定,如发现违规可以检举举报,一经落实是事实者将给予奖励。
第十条:违规人员接到罚款通知后,必须在当天上班时间内交齐罚金。否则双倍处罚,自工资中扣除,并警告一次。
第四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管理规定由科技部制定,报科技部部长批准后执行。解释权归科技部部长。
第十三条:本管理规定自20xx年8月1日起施
(一)进入厂区(包括外来)人员,一律严禁吸烟。
(二)吸烟者,必须到厂区指定的.吸烟室吸烟,并不得站立或坐在吸烟室门口吸烟。
(三)吸烟者应将火柴梗、烟蒂头投入痰盂或铁罐、桶内,不准随便乱弄、乱抛。
(四)离开吸烟室时,必须认真检查自己投掉的烟蒂是否熄灭。
(五)指定吸烟室内严禁带去汽油、油手套、油棉纱、胶块料等易燃物品入内。
(六)凡发现在禁烟区内吸烟,一律按行政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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