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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改革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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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局关于抓好改革落实工作的要求,我局积极开展重点改革举措落实工作。现结合实际,将我局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xx年重点改革任务完成情况及经验做法

  一、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破除妨碍劳动力、人才社会性流动的机制弊端(10)。

  一是加强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按照市局文件规定,xx年我局已组织五批创客进行了创业培训,经过人社、工信、财政、工商、地税等多部门联合审核,目前已入驻70个项目,带动就业500余人。xx年至xx年3月份,区财政将各项房屋补贴、暖气补贴等共计163.92万元拨付到基地账户,保障资金支持。强化对创业孵化基地及“双创双服”活动的宣传,开展宣讲培训大会,推介创业项目,为创客们讲解相关、法律法规等内容,提高创客们的法律意识,形成了以创业带动就业的良好氛围。

  二是积极开展技能培训工作。联合农业局、教文体局,出台制定了《新华区职业教育和就业培训工程实施方案》,为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截至9月份,各级各类人员开展技能培训3450人次,其中,燕赵工匠82人,培训农村劳动力1052人,培训城镇登记失业人员1人,开展其它职业技能培训15人;

  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7人。上诉各项指标,除燕赵工匠外,其它按超进度推进。

  三是落实就业扶贫各项。我局对就业扶贫工作高度重视,及时召开由区就业局和乡相关工作人员参加的紧急会议,依据上级主管部门文件精神,结合我局自身职能,同时与区民政部门进行对接核实信息,依托乡支持,安排专人入户采集农村贫困劳动力的个人基本信息、转移就业意向和职业技能培训需求等相关信息。经过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的信息核实,我区目前已无需要就业创业帮扶对象。

  二、突出抓好重点人群就业服务,鼓励多渠道、多形式创业就业(第109项)。

  xx年以来,为切实帮助各类求职者实现就业,我局召开“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新华区xx年秋季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等招聘会3场,到会企业186家,提供就业岗位3000余个,5000余人前来参会,达成就业意向1123人。在“就业援助月”中,三级就业服务平台通力合作,组织就业援助活动20余次,走访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458户,登记认定的未就业困难人员481人,帮助284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积极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开展,沧州市新华区中宇小学和新华区司法局被批准为新华区就业见习基地,对接大学生共计23名。利用社区工作人员走访入户进行摸底调查,积极开展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工作,对需要就业帮扶的大学生整理成册,提供就业信息援助,目前我区共有158名高校毕业生进行了登记,实现就业人数145人,其中享受就业信息帮扶的共8人。就业率达92%。

  三、完善就业失业监测统计制度,增强失业保险制度预防失业、促进就业功能(第110项)。

  截止8月底,经局立项监督会议审核通过,共向46名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共计66.49万元。按照省里统一要求,核实规范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库,使业务统计数据一律从业务经办信息系统中产生,同时对技能提升补贴审核有关问题进行了情况说明,相关系统做了调整。目前,已有50个人享受了技能提升补贴8.25万元。

  四、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完善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第113项)。

  积极推进机关事业养老保障制度改革工作,能够确保改革工作按时间节点落实到位。严格贯彻落实国家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金调剂金制度、国家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调整机制等制度。

  五、按照国家和省安排,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率(114项)。严格按照省、市要求落实钢铁、煤炭、水泥、玻璃、焦炭、火电六个行业降费率的。

  六、我区目前不涉及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工作和开发区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工作。

  (二)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一、加大对重点人群就业服务的帮扶力度。继续举办招聘会,为有就业意愿的农村劳动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和有用人需求的各类单位搭建就业平台,提供面对面交流的机会。

  二、大力推进孵化基地建设,确保其取得实质性进展。进一步提升现有孵化基地管理服务职能,计划xx年底将大昕孵化基地打造成市级创业孵化基地。

  三、加强技能培训,努力提升劳动者的就业能力。通过采取订单培训、定向培训、岗前培训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培训工作,切实提高我区劳动者素质,为促进就业提供强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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