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放假,1月2日(星期一)补休。
节假日期间,各区县、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x市
20xx年12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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