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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园本培训考核制度

来源:意榕旅游网

  1、考核等级

  教职工的考核等级分为优秀(85分以上)、称职(70-85分)、基本称职(60-70分)和不称职(60分以下)四级。其中,考核为优秀的教师不超过被考核教师总数的15%。

  2、教职工各级职务考核为称职的标准

  (1) 师德表现、业务水平、工作态度等评价为合格以上;

  (2) 能够胜任所聘任职务的'岗位工作,且质量与效果良好;

  (3) 学期工作量达到现职务额定标准。

  3、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完成额定工作任务,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年度考核可评为优秀:

  (1) 教职工在师德表现、业务水平、工作态度等评价为合格以上;

  (2) 本学期工作成绩突出,获得园级以上各类比赛一等奖者。

  (3) 学期内获得区级以上各类奖励及荣誉称号者。

  (4) 为幼儿园安全、建设与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经园领导小组审核批准者。

  4、教师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年度考核为不称职:

  (1) 无故拒绝接受分配给的教学、保育、科研任务或无故旷工在幼儿园造成不良影响者;

  (2) 因工作不负责任,在教学、保育、科研等工作质量检查评估中评定为“差”者;

  (3) 参加政治学习、业务活动及其他园内活动年度内累计有5次无故缺席者;

  (4) 无故不参加考核者;

  (5) 违反职业道德或者违反法律正在审查处理者;

  (6) 因工作失误给幼儿园工作、声誉造成重大影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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