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城乡社区、村居,机关各科室,镇属各部门站所:
陈,男,19xx年7月出生,汉族,x人,初中文化程度,19xx年xx月加入中国党,19xx年6月参加工作,20xx年7月至今任xx镇xx村党支部委员、。
20xx年8月19日,xx村党支部确定王海红、陈剑荣两位同志为积极分子,作为培养考察对象,根据发展相关规定,原本应该由党支部填写的《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陈却将其直接交由王海红本人填写。
20xx年2月27日,xx村党支部召开大会,在实到人数未过半的情况下,以电话征求的方式,违反规定吸收王海红、陈剑荣为预备。
20xx年1月28日,xx村党支部召开大会,在实到人数未过半的情况下,以电话征求的方式,违反规定通过王海红、陈剑荣转正申请。
20xx年12月xx日,xx村党支部陈召集支委成员和部分召开会议,在实到人数未过半的情况下,以电话征求的方式,违反规定吸收黄贤宇为预备。
20xx年12月20日,xx村党支部陈召集支委成员和部分召开会议,在实到人数未过半的情况下,以电话征求的方式,违反规定通过了黄贤宇转正申请。
综上所述,陈身为、xx村党支部,在党的工作中违反工作流程违规发展三名,其行为已严重违反了党的纪律。依照《中国党发展工作细则》第二十条第二款、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四项、第三十三条第二款和《中国党纪律处分条例》(20xx年)第一百三十三第二款、《中国党纪律处分条例》(20xx年)第六十条第二款之规定,经镇会20xx年7月5日研究,决定给予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本决定自20xx年7月5日起生效。若不服本决定,可向本委提出申诉。
xx市洞头区xx镇委员会
20xx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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