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抵押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
抵押权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
为确保号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自有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用作抵押的财产(详见抵押财产清单)。
第二条 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共作价(大写)人民币X元整,抵押率为%,实际抵押额为X元整。
第三条 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在抵押期间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第四条 抵押财产中的必须由甲方办理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存。
第五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财产;甲方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的,应取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六条 抵押财产意外毁坏的`风险承担:_________。
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公证、保险、鉴定、登记、运输、保管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 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变更合同条款,应经抵押人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抵押财产由乙方提前处分,以所获价款优先受偿。
第十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抵押财产。
1.主合同约定的偿债期限已到,债务未依约偿还或所延期限届满仍不能偿还;或
2.债务人被宣告解散、破产;或
3.债务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处理抵押财产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债务和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债务还有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一条 主合同债务人按期偿还债务的,抵押权终止。经抵押登记的财产,乙方应偕同甲方到登记机关办理核销登记。
第十二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因甲方保管不善,造成抵押财产毁损,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提供经乙方认可的抵押财产。
2.甲方违反本合同
第五条规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乙方视情况要求甲方恢复原状,并可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的债权,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该债权总额%的违约金。
3.甲方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产权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权限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
4.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
第十二条规定,应向对方支付主合同项下被担保总额%的违约金。
5.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抵押人同意,变更主合同条款或转让主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 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六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经登记后生效。
第十七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 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出借人、抵押权人): ,身份证号码、住址:详见后附身份证复印件。
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住址:详见后附身份证复印件。
丙方:(抵押人): ,身份证号码、住址:详见后附身份证复印件。
(抵押人): ,身份证号码、住址:详见后附身份证复印件。
本合同各方根据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借款条款
借款金额:甲方同意借款给乙方人民币 万元整。(小写: 元)
借款用途:用于经营投资。
借款利率:月利率按照 分计算。
借款期限: 个月,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如实际借款数额和实际放款日与该借款合同不符,以实际借款数额和日期为准。乙方收到借款后应当出具借条,乙方出具的借据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的归还:利息和本金到期日一并归还,借款结清后,甲方归还乙方先前出具的借据。如推迟还款,乙方应当按日支付违约金千分之五。
本合同的有效期内,发生下列事项的.之一的,甲方有权宣布本合同下的借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在规定期限内偿还本金及利息而无需为正当行使上述权利所引起的任何损失负责。
乙方违反本合同借款条款中的任何条款。
根据担保条款的约定,因抵押人、抵押物发生变故或者抵押人违法担保条款的约定,致使抵押人需要提前履行义务的。
乙方发生其他可能影响归还甲方借款本息的行为。
本合同的相关费用(包括抵押登记、公证等)均由乙方负责。
抵押条款
现抵押人同意以其所有的房屋的价值为抵押,为本《借款合同》下的借款做担保。抵押物基本情况详见所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所有权证复印件。
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借款合同》下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及实现债权的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抵押期限自抵押登记之日到主债务履行完毕止。
抵押期间,未经过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变卖、赠与或其他方式处分抵押物。
本合同中借款条款如因某种原因致使部分或全部无效,不影响抵押条款的效力,抵押人仍应当按照约定承担责任。
其他条款
本合同自甲方、乙方、丙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的抵押条款在办妥抵押登记后生效。
如借款人违法本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效力。抵押权人执2份,借款、抵押人各执一份。
如本合同发生争执或纠纷,各方同意向 人民提起诉讼。
甲方:
乙方:
丙方: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周记
编号:
抵押人:
抵押权人:
特别提示:抵押人在签订本合同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合同全部条款,特别是对黑体部分予以重点关注。如有任何疑问或不明之处,请及时向抵押权人及专业人士咨询。本合同一经签订,即视为各方理解并同意本合同全部条款。
为确保出借人 与借款人 于______年____月 日签定的编号为 的《个人借款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自愿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被担保的主债权
本合同所担保的主债权为债务人在债权人处办理主合同项下约定业务所形成的债权,本金数额为人民币(大写) 。
第二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以主合同约定为准。
第三条 抵押物
1、抵押人自愿向抵押权人提供抵押担保,抵押物详见《抵押物清单》。《抵押物清单》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抵押物清单》对抵押物价值的约定,不作为抵押权人处分该抵押物时的估价依据,不对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构成任何。
3、抵押权人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产生的孳息、抵押物的从物、从权利、附属物、添附物,以及因抵押物毁损、灭失或被征用而产生的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或其他形式的替代物。
4、抵押人应妥善保管和使用抵押物,保证抵押物的完好,抵押权人有权随时检查抵押物的使用管理情况。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出租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将抵押事实告知承租人,且出租期限不得长于借款期限。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物的,应事先征得抵押权人书面同意,并将抵押事实告知买受人等相关人员。由此取得的收益,按照本条第7款的约定处理。
5、抵押物发生或可能发生毁损、灭失的,抵押人应及时告知抵押权人,并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及时向抵押权人提交有关主管机关出具的毁损、灭失证明。
6、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应立即停止其行为;造成抵押物价值减少时,抵押人应及时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7、抵押人所获得的抵押物的赔偿金、补偿金、保险金以及处分抵押物所得收益,抵押权人有权选择下列方式进行处理:
A、清偿或提前清偿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债务;
B、存入出借人指定帐户,以担保借款人债务的履行;
C、用于修复抵押物,以恢复抵押物的价值;
D、双方另行约定的其他方式。
抵押人或借款人提供符合出借人要求的新担保的,抵押人可将上述价款自由处分。
8、抵押人因隐瞒抵押物存在权属争议、被查封、被扣押、已设定抵押或已出租等情况,而给抵押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向抵押权人予以足额赔偿。
第四条 担保范围
抵押担保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全部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补偿金、出借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借款人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第五条 抵押登记
1、本合同签订后,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及时到有关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登记证明在借款全部还清之前由抵押权人保管;抵押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依法需进行变更登记的,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办理变更登记。
2、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完毕各项义务后,抵押权人应积极协助抵押人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第六条 抵押物的处分
1、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抵押权人有权将抵押物拍卖、变卖,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或按第三条第7款约定的其他方式处理;或经与抵押人协商将抵押物折价以抵偿借款人所欠债务:
A、借款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借款人未予清偿;
B、发生第三条第6款所述情形,抵押人未及时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C、抵押权人依法可以处分抵押物的其他情形。
2、处分抵押物的所得在偿还抵押担保范围内借款人的全部债务后还有剩余的,抵押权人应将剩余部分及时退还抵押人。
3、抵押权人处分抵押物时,抵押人应予积极配合。对本合同项下依法设定抵押的抵押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居住的房屋,在人民裁定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后,抵押人应当在六个月内主动腾空房屋。如果抵押权人同意向抵押人提供临时住房,抵押人应当向抵押权人支付租金;已经产生的租金,应当从房屋拍卖或者变卖价款中优先扣除。
4、抵押权人在处分抵押物过程中所产生的实现债权的费用,应当从拍卖或者变卖价款中优先扣除。
第七条 抵押人承诺
抵押人承诺: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无需经抵押人同意,抵押人仍应继续按照约定履行担保责任:
1、借款人和出借人协商同意变更借贷条款,但是未加重借款人的责任的;
2、出借人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
3、借款利率依据第四条约定进行调整而导致利息增加的;
4、出借人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转让给任何其他方的。
第 性
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也不影响整个合同的效力。主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效/被撤销或被解除,不影响本合同效力,抵押人仍应按照约定承担担保责任。
第九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各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向出借人所在地人民提起诉讼。
2、提交 仲裁委员会在 进行仲裁。
第十条 其他
1、抵押权人未行使或部分行使或迟延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不构成对该权利或任何其他权利的放弃或变更,也不影响其进一步行使该权利或任何其他权利。
2、本合同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查阅而设,不对合同条款的内容和解释构成任何和影响。
3、主合同中所涉及的担保人应履行的义务,抵押人应按其约定履行。
4、本合同自各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抵押或质押担保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必须办理登记或交付才能生效的,相关条款和内容自签订之日起成立,于登记或交付之日生效。
5、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当事人和 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抵押权人已提请抵押人对本合同各条款,特别是黑体部分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抵押人的要求对相应条款作了说明,出质人确认对本合同内容不存在误解或疑义。
以下无正文。
抵押人(签字): 抵押物共有人(签字):
合同签署日期: X年 XX月 XX日
附件:
抵押物清单
单位:平方米,元
房产抵押
房产抵押物
抵押人
建筑面积
抵押物价值
房产1
房产2
房产1地址
房产2地址
汽车抵押
车牌号码
车辆类型
厂牌型号
车架号码
发动机号
购车价款
机动车登记证书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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