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场的造句有:可是他为什么不求上进,去科场考试,扬名天下呢?反而终日“风流游荡,不务正业”?科场逼近,考官务各小心敬慎,毋得徇私腾谤。
科场的造句有:而经历了半生的科场蹭蹬,加之至亲离世,身心疲惫使得他开始转向了对佛学的热情。寓意青云得路,科场及第,一帆风顺,前途无量。 拼音是:kē chǎng。 注音是:ㄎㄜㄔㄤˊ。 结构是:科(左右结构)场(左右结构)。 简体是:科场。 繁体是:科場。
关于科场的成语
科头箕裾 开科取士 科第出身 插科使砌 横科暴敛 发科打诨 撮科打閧 科头赤足 科头箕踞 发策决科
科场的具体解释是什么呢,我们通过以下几个方面为您介绍:
一、网络解释
科场科场指的是科举考试的场所综合释义:科举考试的场所。宋欧阳修《归田录》卷一:“孙何与李庶几同在科场,皆有时名。”《宋史·选举志一》:“﹝太宗﹞谓侍臣曰:‘朕欲博求俊彦於科场中,非敢望拔十得五,止得一二,亦可为致治之具矣。’”明陈汝元《金莲记·郊遇》:“举子进科场,全无字半行,烛已相将尽,问君忙不忙。”指科举活动的范围、领域。宋欧阳修《条约举人怀挟文字札子》:“且自来科场,务存事体,所以优加礼遇,用待贤能。”《明史·选举志二》:“科场弊竇既多,议论频数。”清王士禛《香祖笔记》卷十一:“唐人科场,率多请託。”指科举考试。宋欧阳修《与曾舍人书》:“今岁科场,偶滞遐举,畜德养志,愈期远到,此鄙劣之望也。”元范康《竹叶舟》第三折:“父亲母亲,日子近了,则怕赶不上科场。”明叶盛《水东日记·吴思庵遗外孙诗》:“阿昕近喜习科场,百里从师日夜忙。”清袁枚《新齐谐·妖梦三则》:“江寧报恩寺僧房,每科场年,赁为举子寓所。”排场。沙汀《还乡记》二八:“噫!杂种起了这么大一次科场。”科场[kēchǎng]古代科举考试的试场。《宋史.卷一五五.选举志一》:「朕欲博求俊彦于科场中,非敢望拔十得五,止得一二,也可为致治之具矣。」汉语大词典:(1).科举考试的场所。宋欧阳修《归田录》卷一:“孙何与李庶几同在科场,皆有时名。”《宋史·选举志一》:“﹝太宗﹞谓侍臣曰:‘朕欲博求俊彦于科场中,非敢望拔十得五,止得一二,亦可为致治之具矣。’”明陈汝元《金莲记·郊遇》:“举子进科场,全无字半行,烛已相将尽,问君忙不忙。”(2).指科举活动的范围、领域。宋欧阳修《条约举人怀挟文字札子》:“且自来科场,务存事体,所以优加礼遇,用待贤能。”《明史·选举志二》:“科场弊窦既多,议论频数。”清王士禛《香祖笔记》卷十一:“唐人科场,率多请托。”(3).指科举考试。宋欧阳修《与曾舍人书》:“今岁科场,偶滞遐举,畜德养志,愈期远到,此鄙劣之望也。”元范康《竹叶舟》第三折:“父亲母亲,日子近了,则怕赶不上科场。”明叶盛《水东日记·吴思庵遗外孙诗》:“阿昕近喜习科场,百里从师日夜忙。”清袁枚《新齐谐·妖梦三则》:“江宁报恩寺僧房,每科场年,赁为举子寓所。”(4).排场。沙汀《还乡记》二八:“噫!杂种起了这么大一次科场。”国语辞典:古代科举考试的试场。科场[kēcháng]⒈古代科举考试的试场。引《宋史·卷一五五·选举志一》:「朕欲博求俊彦于科场中,非敢望拔十得五,止得一二,亦可为致治之具矣。」近考场辞典修订版:古代科举考试的试场。《宋史.卷一五五.选举志一》:「朕欲博求俊彦于科场中,非敢望拔十得五,止得一二,也可为致治之具矣。」其他释义:科举时代举行考试的场所。
二、引证解释
⒈科举考试的场所。引宋欧阳修《归田录》卷一:“孙何与李庶几同在科场,皆有时名。”《宋史·选举志一》:“﹝太宗﹞谓侍臣曰:‘朕欲博求俊彦於科场中,非敢望拔十得五,止得一二,亦可为致治之具矣。’”明陈汝元《金莲记·郊遇》:“举子进科场,全无字半行,烛已相将尽,问君忙不忙。”⒉指科举活动的范围、领域。引宋欧阳修《条约举人怀挟文字札子》:“且自来科场,务存事体,所以优加礼遇,用待贤能。”《明史·选举志二》:“科场弊竇既多,议论频数。”清王士禛《香祖笔记》卷十一:“唐人科场,率多请託。”⒊指科举考试。引宋欧阳修《与曾舍人书》:“今岁科场,偶滞遐举,畜德养志,愈期远到,此鄙劣之望也。”元范康《竹叶舟》第三折:“父亲母亲,日子近了,则怕赶不上科场。”明叶盛《水东日记·吴思庵遗外孙诗》:“阿昕近喜习科场,百里从师日夜忙。”清袁枚《新齐谐·妖梦三则》:“江寧报恩寺僧房,每科场年,赁为举子寓所。”⒋排场。引沙汀《还乡记》二八:“噫!杂种起了这么大一次科场。”
三、词语解释
科举考试的场所。指科举活动的范围、领域。指科举考试。排场。科场[kēchǎng]⒈科举考试的场所。指科举活动的范围、领域。指科举考试。排场。
关于科场的诗词
《赠笔上·科场久废不曾开》
关于科场的词语
场 绷场面 靶场 帮场 旱冰场 科场 演兵场 搬场 打靶场 箔场
关于科场的近义词
考场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yrrf.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4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