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属医疗、教学、科研所需用的仪器、设备、卫生材料等,由护理部、设备科统一负责采购、供应、调配。采购工作应严格遵守相关法规采购。
2、大型仪器设备的采购,由科室提出计划,报设备科,经论证、价格洽谈后报院长同意后进行。
3、一般医疗用低值易耗品、物资材料等,根据院内工作需要和库存量制定采购计划,报护理部,经分管院长同意后进行采购。
4、所有采购物品,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质量标准和检测标准。采购人员要认真查验注册证、合格证、检验证等相关证明文件。
5、采购员和保管员要严格遵守入、出库验收制度。年底全面盘点一次,制表上报。
6、库房物品要按性质分类保管,作到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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