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山水青城物业管理处 乙方: 号楼 单元 室
为了维护山水青城小区内交通秩序,规范车辆停放,确保业主车辆安全,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并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车辆基本情况 车主姓名: 性别:
联系电话: 车牌号: 车型: 颜色:
车位编号: 第二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小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小区《车辆占用规定》并书面告知乙方;
3、制止违反本车位管理规定的行为。
4、占用期满,车主若需继续占用,应在协议到期前十五天到物业管理处办理手续;否则,将视乙方自动终止协议,甲方有权将该车位转租他人,转租时不再另行通知;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监督甲方的车辆服务工作,就车辆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2、严格遵守物业管理处制定《车位占用规定》,如因乙方违反《车辆占用规定》而造成的损失,乙方负全部负责; 3、依据本协议按时缴纳车位费;
4、对停放车辆办有相关齐全的保险手续。 第三条 车位服务质量
1、 车位卫生整洁,车辆停放有序;
2、 不得占用和妨碍他人车位,保证消防通道的畅通, 3、 非本小区车辆禁止入内, 第四条 车辆停放中的禁止行为
1、停放车辆时不得对其他车辆的进出和其他车位的使用造成阻碍,非停车区域禁止停放任何车辆;
2、禁止装有剧毒、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车辆在车位停放; 第五条 车位费价格与收费标准
车位费:_______元/月_______车位租金:_______元/月 租用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个月,第一次办理卡费 元/张,合计_______元,乙方须于协议到期15日前到物业管理处交付下一期的车位费。
第六条 违约责任的处理
1、乙方违反协议,不按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时间交纳车位费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交欠款,并有权取消乙方停车资格;
2、乙方有责任和义务保证所停车辆的完好状态,由于滴、漏、电路问题等车辆自身原因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3、违反本协议第四条规定的,由此所产生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协议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八条 业主有车位购买优先权。因业主购买车位而造成车位租赁发生自行调整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七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未尽事宜经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处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2012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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