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动物尸体剖检:是运用病理学的理论和知识以及其他有关学科的理论知识、技术,用解剖学的方法检查死亡动物尸体的病理形态学变化来研究疾病发生、发展的规律,诊断疾病的一种技术(方法)。
2、动物尸体剖检的目的:①诊断学剖检,②科学研究剖检,③教学示范,④法兽医学剖检。 3、尸体剖检的意义:①诊断疾病,②用于兽医学和医学的研究工作,③在法兽医学方面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4、生物危害标志: 生物危险 级
5、动物尸体处理:①焚化法,②掩埋法,③生物热法
6、尸冷:动物死亡后,尸体温度逐渐降低并与外界环境的温度相等的现象。 7、室温条件下,平均每小时下降1摄氏度。
8、尸僵开始出现的时间,大、中动物在死后1~6小时开始再现,少数在死后10分钟即出现。
9、尸僵发生的次序,先从头部开始,依次发展到颈部,前肢、躯干至后肢。尸僵的缓解,一般经24~48小时后。
10、尸僵的特点如果被人为地破坏后,不能再出现。 11、解僵:其发生顺序同尸僵。持续1~2天。
12、恶病质动物解僵期缩短;生前运动可加速四肢下部解僵。 13、血液沉积分为坠积期(一般发生于死后2~4小时,指压褪色)、扩散期(死后12小时,至少8—10小时以上,指压不褪色)、浸润期(死后 24小时,指压不褪色)。
14、死后血凝块,形态为表面光滑,湿润,有光泽,质地柔软,富有弹性,并易于与血管内膜分离
15、死于窒息的尸体,因血液中含有大量的二氧化碳,死后血液不凝固,而死于败血病的动物血液凝固也不完全。
16、血液凝固快时,血凝块呈一致的暗红色。血液凝固慢时,血凝块分两层,其上层是主要含血浆成分的淡黄色鸡脂样凝块,下层是主要含红细胞的暗红色血凝块,这是由于动物死亡后最初一段血液没有发生凝固,而红细胞先发生沉降,然后出现血液凝固之故。 17、排酸:从尸僵发生及以后的时间里,组织中均出现酸性物质,pH值在6以下
18、尸体自溶是指动物死后,组织细胞失去生活机能,组织细胞受到细胞自身的酶和消化液中酶的作用而引起的自体消化过程。
19、尸体在常温放置7-8小时后发生组织自溶。
20、尸体自溶的表现有:角膜混浊、皱缩;溶血及心血管内膜红染;实质器官自溶斑。 21、角膜弥漫性混浊、皱缩,干燥无光泽。在一般室温下,角膜轻度混浊为死后6~12小时以上;角膜局部或弥漫性混浊,但瞳孔仍可辨认,为死后18小时~1天;角膜显著混浊呈白斑状,瞳孔已不可辨认,为死后已超过2~3天。 22、尸体是指在尸体自溶或稍后,体内组织蛋白和胃肠道内容物因受细菌的作用而分解
的现象。
23、过程中由体内厌氧菌的大量繁殖,将复杂的化合物分解为简单的化合物(如尸胺、腐胺),同时产生大量气体,如氨、二氧化碳、甲烷、氮、氧、硫化氢等。
24、尸体在空气中、水中和埋在地下程度相同所需时间的比例关系为1:2:8
25、尸体的快慢,同身体状态也有关系,如幼仔的尸体水分较多,窒息死和急死的尸体因血液具有流动性,脓毒血症死者由于大量细菌的存在,均较快。 26、尸体的表现有:死后鼓气;尸绿;尸臭;尸体组织气肿 27、尸绿是的明显标志。 28、影响尸体的因素,主要是尸体所处外界环境的温度,适当的温度(30~36℃)和湿度,可以加速的过程,温度降至0℃以下时过程可以停止。
29、尸体组织气肿:尸体时,皮下、肌间、实质器官(被膜和皮下器官内)、心脏与大血管的血液中出现气泡,同时散发出特殊的臭味。
30、局部干燥:口唇粘膜、阴囊皮肤或表皮擦伤等处出现皮革样化,为死后2小时以上,皮革样化明显、干、硬、暗褐色,死亡至少已8~12小时以上。 31、病理解剖的基本原则应是:
①根据畜禽解剖和生理学特点,确定剖检术式的方法和步骤。
②剖检方法,要方便操作,适于检查,遵循一定程序,但也应注意不墨守成规,术式服从检查,灵活运用。
③剖检者应按常规步骤系统全面进行操作,不应草率从事,切忌主观臆断随意改变操作规程。 ④剖检前应对剖检对象的生前临床流行病学、饲养管理情况等进行了解。 ⑤可疑炭疽、朊病毒病、禽流感、鼠疫等的动物不准剖检。 32、一般剖检都是先体表后体内,通常的剖检顺序是如下:
①尸体的外部检查:观察被毛、皮肤、结膜、天然孔状态,检查动物营养状况、有无外寄生虫等。
②尸体的内部检查:⑴剥皮和皮下检查。⑵ 腹腔的剖开和腹腔脏器的视检。⑶胸腔的剖开和胸腔脏器的视检。⑷腹腔器官的采出。⑸胸腔器官的采出。⑹口腔颈部器官的采出。⑺颈部、胸腔和腹腔脏器的检查。⑻骨盆腔脏器的采出和检查。⑼颅腔剖开、脑的取出和检查。⑽鼻腔剖开和检查。⑾脊椎管的剖开、脊髓的取出和检查。⑿肌肉和关节的检查。⒀骨和骨髓的检查。
33、尸体剖检文件是宝贵的档案材料,应包括剖检记录、剖检报告和剖检诊断书等。是疾病综合诊断的组成部分之一,是诊断疾病、病理学科学研究的文献资料,以及作为业务行政上的重要材料和法律依据资料,从学术上通称文献资料,而文件可具有法律效应。 34、尸体剖检报告的主要内容应包括:概述,剖检所见,病理学诊断,结论。 35、尸体剖检报告是向上级业务行政主管部门上报或向畜主提交的材料,应为正式呈报文件,主检验人和单位主管领导都要签名,并盖单位公章。其内容主要依据是尸体剖检记录和临床病理学检查。
36、病理检查报告是向畜主或委托人提交的材料,应为正式呈报文件,主检验人和单位主管领导都要签名,并盖单位公章。病理检查报告的书写应客观、简洁明了,不予以评述。 37、组织取材注意事项:材料要新鲜;组织块力求小而薄;勿使组织块受挤压;尽量保持组织的原有形态;选好组织块的切面;保持材料的清洁;切除(清除)不需要的部分。 38、法兽医学(Forensic veterinary medicine)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是指动物卫生行政主体为了完成动物卫生的行政组织管理活动所做的一种行为,包括事实上的行为与法律上的行为。狭义的法兽医学是指依据其法定职权所谓的能够发生一定法律效果的行为,当今社会的法兽医呈现出即高度分化又高度综合的趋势。
39、法兽医学的应用:为刑事案件的侦查和案件审判提供线索和兽医学证据;鉴定兽医学医疗事故。
40、法兽医学的意义:有利于入世后与国际接轨,有利于开创兽医工作的新局面,有利于贯彻落实动物卫生法律规范。
41、法兽医尸体剖检的组织领导:尸体剖检前应成立尸体剖检小组,组长由政权机关(司法机关)担任,成员包括尸体剖检者(主检1人、助检1~2人)、记录员(1人)和政权机关的代表。
42、尸体剖检原则:必须客观,应尽量全面系统,及时做好档案整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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