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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灼烫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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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灼烫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1 危险源与危险分析 1.1 安全风险

通过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以下安全风险,可能会导致发生高温灼烫事故。

1.1.1 接触高温汽水; 1.1.2 带电作业产生的电弧; 1.1.3 明火作业; 1.1.4 强酸碱作业; 1.1.5 紫外线灼伤;

1.1.6 其他物理性和化学性灼烫。 1.2 发生事故的条件 1.2.1 高温汽水意外泄露; 1.2.2 带负荷拉闸; 1.2.3 电气设备相间短路; 1.2.4 没有穿戴个人防护用品; 1.2.5 其他意外事件造成的灼烫。 2 组织体系 2.1 领导机构

项目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本工程现场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组 长:项目分管副经理

副组长:项目安监部负责人、项目机管部负责人、项目交通消防负责人 成 员:各成员部室全体人员、各专业分公司现场安监员和机管员 2.2 专项工作机构

项目安全监察部设立人身伤害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组,负责工程现场人身伤害和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3 项目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的职责

2.3.1 贯彻落实国家、省电力公司和上级单位有关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要求;接受上级单位和地方应急指挥机构的领导,请求和提供应急救援; 2.3.2 统一领导项目管理部安全生产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2.3.3 组织制定项目管理部安全生产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对其进行评估和修订; 2.3.4 发布项目管理部安全生产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启动命令和终止命令;指挥协调项目管理部安全生产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

2.3.5 发布项目管理部安全生产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进展与处置情况。 2.4 项目人身伤害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组的职责

2.4.1 及时了解人身伤害和突发环境事件情况,提请应急领导小组决定启动、实施和终止应急预案;

2.4.2 落实应急领导小组下达的应急指令和各项任务;

2.4.3 监督人身伤害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应急处理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2.4.4 制订、监督应急预案的执行情况,定期对其进行评估和修订;制定完善有关应急工作的规章制度;

2.4.5 组织开展人身伤害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宣传、培训与演练;

2.4.6 负责相人身伤害和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工作,查清事故原因,明确事故责任,制定针对性防范措施,对抢险救灾中立功人员提出表彰意见,对事故责任者进行责任追究,并积极配合上级、当地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 2.5 现场急救站工作人员职责

2.5.1 负责突发性传染病、地方性疾病、季节性疾病以及其他疾病的防治工作; 2.5.2 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急救知识培训及常规急救培训工作; 2.5.3 负责急救站药品、器械的准备及管理工作; 2.5.4 负责人身伤害事故的现场急救工作;

2.5.5 参与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的演习活动。 3. 应急准备

3.1 应急电话及公告:施工现场应安装电话,无条件安装电话的施工现场应配置移动电话,电话可安装于办公室、值班室、警卫室内。在施工现场明显位置设置公告栏(牌)标明本工程应急领导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社会急救电话等提示标志,以便现场人员在应急时能快捷报警求救。

3.2 现场应急中心:现场设置急救站并有专业的医护人员,急救站配备的急救药品、器械应以简单适用的原则,保证现场急救的基本需要,并可根据不同情况予以增减,定期检查补充,确保随时可供急救使用。 3.3 高温灼烫防治措施

3.3.1 加强热处理作业过程的监督检查,认真落实安全操作规程。 3.3.2 提高从业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正确穿戴个体防护用品。

3.3.3 加强对存放强酸碱等化学品容器的日常检查,及时淘汰不合格的贮存装置。 3.3.4 正确使用高低压及带电作业工具,规范化进行操作。 3.3.5 对作业区域进行合理规划,消除交叉作业等不安全现象。

3.3.6 加强安全操作知识的宣传与教育,提高从业人员面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4 应急响应

4.1 发生灼、烫伤事故后,应本着员工和救援人员的生命优先,保护环境优先,控制事故防止蔓延优先的原则,根据不同程度、不同类型烧伤,现场及时给予正确处理。

4.2 搬运受伤人员、创面处理动作要轻,用药要准,对严重灼、烫伤,应注意伤者的血压、脉搏、呼吸神志变化,及时防治休克。同时抓紧时间将伤者尽早送往医院治疗。

4.3 烧伤急救就是采用各种有效的措施灭火,使伤员尽快脱离热源,尽量缩短烧伤时间。 4.4 对已灭火而未脱衣服的伤员必须仔细检查全身情况,保持伤口清洁。伤员的衣服鞋袜用剪刀剪开后除去,伤口全部用清洁布片覆盖,防止污染。

4.5 四肢烧伤时,先用清洁冷水冲洗,然后用清洁布片、消毒纱布覆盖并送往医院。 4.6 对爆炸冲击波烧伤的伤员要注意有无脑颅损伤,腹腔损伤和呼吸道损伤。

4.7 发生烧烫伤后的最佳治疗方案是局部降温,凉水冲洗是最切实、最可行的方法。冲洗的时间越早越好,即使烧烫伤当时即已造成表皮脱落,也同样应以凉水冲洗,不要惧怕感染而不敢冲洗。冲洗时间可持续半小时左右,以脱离冷源后疼痛已显著减轻为准。

4.8 如不能迅速接近水源,也可以用冰块、冰棍儿甚至冰箱里保存的冻猪肉冷敷。如采取的冷疗措施得当,可显著减轻局部渗出、挽救未完全毁损的组织细胞。

4.9 对于酸、碱造成的化学性烧伤,早期处理也是以清水冲洗,且应以大量的流动清水冲洗,过早应用中和剂,会因为酸碱中和产热而加重局部组织损伤。 4.10 常用的灼烫处置方法 4.10.1 高温汽水烫伤

4.10.1.1 判断烫伤情况,如受伤面积的大小,伤处是否疼痛,伤处的颜色。 4.10.1.2 在伤处未发现红肿之前要脱下伤处周围的衣物和饰品。

4.10.1.3 如果伤处很疼痛,说明这是轻度烫伤,可以用冷水浸洗半小时左右,不必包扎。如果皮肤呈灰或红褐色,应用干净布包住创面及时送往医院救治。

4.10.1.4 严重烫伤的病人,在转运途中可能会出现休克或呼吸、心跳停止,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或胸外心脏按摩。 4.10.2 电弧灼伤

4.10.2.1 电弧灼伤一般分为三度:一度:灼伤部位轻度变红,表皮受伤;二度:皮肤大面积烫伤,烫伤部位出现水泡;三度:肌肉组织深度灼伤,皮下组织坏死,皮肤烧焦。 4.10.2.2 当皮肤严重灼伤时,必须先将其身上的衣服和鞋袜小心脱下,最好用剪刀一块块剪下。由于灼伤部位一般都很脏,容易化脓溃烂,长期不能治愈,因此救护人员的手不得接触伤者的灼伤部位,不得在灼伤部位涂抹油膏、油脂或其他护肤油。

4.10.2.3 灼伤的皮肤表面必须包扎好,应在灼伤部位覆盖洁净的亚麻布。包扎时不得刺破水泡,也不得随便擦去粘在灼伤部位的烧焦衣服碎片,如需要除去,应使用锋利的剪刀剪下。现场紧急处置后,立即送往医院治疗。 4.10.3 明火烧伤

4.10.3.1 烧伤发生时,最好的救治方法是用冷水冲洗,或伤员自己浸入附近水池浸泡,防止烧伤面积进一步扩大。

4.10.3.2 衣服着火时应立即脱去用水浇灭或就地躺下,滚压灭火。冬天身穿棉衣时有时明火熄灭,暗火仍然燃烧,衣服如有冒烟现象应立即脱下或剪去以免继续燃烧。切忌带火奔跑呼喊,免得因吸入烟火造成呼吸道烧伤。

4.10.3.3 对重度烧伤病员,要立即进行止痛处置,以预防因剧痛引起休克。同时紧急送往有治疗条件的医院进行医治。 4.10.4 强酸碱灼伤

4.10.4.1 强酸灼伤主要是由浓硫酸、盐酸、等引起,灼伤深度与酸的浓度、种类及接触时间有关。现场处理首先脱去被强酸类粘湿的衣物,迅速用大量清水冲洗,然后用弱碱溶液如5%小苏打液中和,最后再用清水冲洗干净。

4.10.4.2 强碱烧伤主要有苛性钠、苛性钾、石灰等引起,强碱烧伤要比强酸对肌体组织的破坏性大,因其渗透性强,可以皂化脂肪组织,溶解组织蛋白,吸收大量细胞内水分,使烧伤逐渐加深,且疼痛较剧烈。现场处理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然后用弱酸溶液如淡醋或5%氯化氨溶液中和,最后再用清水冲洗干净。

4.10.4.3 石灰烧伤时应先将石灰清除后再用清水冲洗,防止石灰遇水后产生氢氧化钙而释放出大量热能,导致烧伤加重。

4.10.5 紫外线灼伤:主要是指电弧光对人的眼睛造成的伤害,严重的眼部有灼烧感和剧痛感,并伴有高度畏光、流泪等明显症状。受到紫外线灼伤后,急性期应卧床休息,并戴墨镜避光,然后用红霉素眼药水滴眼。如没有药物时,也可用新鲜牛奶滴眼。 5 信息收集、报告 5.1 信息收集

项目人身伤害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组接到高温灼烫事件相关信息后实行首接负责制,并负责收集、汇总人身伤害事件信息。 5.2 信息报告

发生一般轻伤及以上高温灼烫伤害事件,项目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应在1小时内上报公司人身伤害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组。 6 后期处置

6.1 善后处置:应急处置结束后,做好对受伤人员,以及紧急征用的设备、物资按照规定给予补助或补偿,并协助做好正常施工秩序恢复等工作。 6.2 事故调查及报告:

6.2.1 应急处置结束后,协助公司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做好事故现场的勘查、警戒和事故原因的调查取证工作。

6.2.2 将有关文件上报公司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为事故处理提供事实依据。 7 附则

7.1 应急预案修订:应急结束后,结合事故调查报告和应急能力评估报告对本处置方案进行审查,必要时进行修订。

7.2 预案解释部门:本处置方案由项目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制订与解释。 7.3 应急预案实施:本处置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急性中毒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1 危险源与危险分析 1.1 安全风险

通过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因使用化学品、有机溶剂和压缩气体等,可能会导致发生急性中毒事件。

1.1.1 设备故障、事故引起的跑、冒、滴、漏或爆炸; 1.1.2 没有安全警告标志或保障装置; 1.1.3 化学品贮存或放置不当;

1.1.4 化学品转移或运输无标志或标志不清; 1.1.5 保管人员缺乏危险化学品安全常识。 1.2 发生事故的条件

1.2.1 物品的容器或包装损坏、渗漏未及时处理; 1.2.2 违反装卸、搬运规定;

1.2.3 不使用或不当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1.2.4 人为操作失误;

1.2.5 自然灾害引发的泄露事件。 2 组织体系 2.1 领导机构

项目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本工程现场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组 长:项目分管副经理

副组长:项目安监部负责人、项目机管部负责人、项目交通消防负责人 成 员:各成员部室全体人员、各专业分公司现场安监员和机管员 2.2 专项工作机构

项目综合管理部设立社会安全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组,负责工程现场人身伤害和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3 项目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的职责

2.3.1 贯彻落实国家、省电力公司和上级单位有关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要求;接受上级单位和地方应急指挥机构的领导,请求和提供应急救援; 2.3.2 统一领导项目管理部安全生产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2.3.3 组织制定项目管理部安全生产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对其进行评估和修订;

2.3.4 发布项目管理部安全生产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启动命令和终止命令;指挥协调项目管理部安全生产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

2.3.5 发布项目管理部安全生产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进展与处置情况。 2.4 项目社会安全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组的职责

2.4.1 及时社会安全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情况,提请应急领导小组决定启动、实施和终止应急预案;

2.4.2 落实应急领导小组下达的应急指令和各项任务;

2.4.3 监督社会安全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应急处理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2.4.4 制订、监督应急预案的执行情况,定期对其进行评估和修订;制定完善有关应急工作的规章制度;

2.4.5 组织开展社会安全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宣传、培训与演练;

2.4.6 负责社会安全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调查工作,查清事故原因,明确事故责任,制定针对性防范措施,对抢险救灾中立功人员提出表彰意见,对事故责任者进行责任追究,并积极配合上级、当地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 2.5 现场急救站工作人员职责

2.5.1 负责突发性传染病、地方性疾病、季节性疾病以及其他疾病的防治工作; 2.5.2 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急救知识培训及常规急救培训工作; 2.5.3 负责急救站药品、器械的准备及管理工作; 2.5.4 负责人身伤害事故的现场急救工作; 2.5.5 参与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的演习活动。 3. 应急准备

3.1 应急电话及公告:施工现场应安装电话,无条件安装电话的施工现场应配置移动电话,电话可安装于办公室、值班室、警卫室内。在施工现场明显位置设置公告栏(牌)标明本工程应急领导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社会急救电话等提示标志,以便现场人员在应急时能快捷报警求救。

3.2 现场应急中心:现场设置急救站并有专业的医护人员,急救站配备的急救药品、器械应以简单适用的原则,保证现场急救的基本需要,并可根据不同情况予以增减,定期检查补充,确保随时可供急救使用。 3.3 急性中毒防治措施

3.3.1 使用专用库房对相关物品进行贮存,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3.3.2 建立健全相关的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 3.3.3 防止贮存设备的跑、冒、滴、漏。

3.3.4 使用危险化学品等的作业场所加强通风,降低有毒物浓度。 3.3.5 操作人员正确穿戴个体防护用品,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3.3.6 加强日常的培训教育,提高作业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 4. 应急处置

4.1 生产经营场所的人员出现神志不清、呼吸道刺激、化学灼伤等情形时,现场人员必须立即撤离作业场所并报警。

4.2 应急人员打开作业现场的门窗或强制通风,以降低作业现场有毒物质的浓度。 4.3 对于密闭空间内的中毒事件,如是常见的氯、氨、硫化氢等水溶性毒物,救护员可以在口鼻上罩上一层湿毛巾,吸足气后屏气进入中毒环境进行短时间的紧急抢救。

4.4 已转移到新鲜空气中的中毒患者,如果呼吸、心跳停止,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与心脏复苏等,但如果患者吸入的是剧毒的硫化氢、氰化氢,不宜进行口对口的人工呼吸而以压胸法为宜。人工呼吸时,先清除中毒者口中的呕吐物。

4.5 眼部有化学灼伤者,应在现场立即进行冲洗。如果现场没有冲洗设备,可用\"一盆水\"法:在面盆中放满流动清水(或自来水),患者将面部浸入水中,张开眼险,转动眼球与头颅,也可以及时起到冲洗与稀释毒物的作用。

4.6 皮肤有污染者在脱去或用剪刀剪去污染的衣后,对污染皮肤用大量的流动自来水,一般冲洗10分钟以上。如果液态毒物溅落在皮肤表面较多时,可先用纱布或卫生纸等吸去毒物后再冲洗。

4.7 在应急救援过程中,要重点做好切断事故源、抢救伤员、保护和转移其它危险化学品、清除渗漏液态毒物、进行局部的空间洗消及封闭现场等工作。 4.8 急性中毒事件只要诊断明确,应在第一时间内对患者进行治疗。

4.9 突发事件有可能进一步扩大或可能引起严重后果时,立即上报当地有关部门,并请求必要的支持和救援。 5 信息收集、报告 5.1 信息收集

项目社会安全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组接到急性中毒事件相关信息后实行首接负责制,并负责收集、汇总急性中毒事件信息。

5.2 信息报告

发生急性中毒事件,项目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应在1小时内上报公司人身伤害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组。 6 后期处置

6.1 善后处置:应急处置结束后,做好对受伤人员,以及紧急征用的设备、物资按照规定给予补助或补偿,并协助做好正常施工秩序恢复等工作。 6.2 事故调查及报告:

6.2.1 应急处置结束后,协助公司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做好事故现场的勘查、警戒和事故原因的调查取证工作。

6.2.2 将有关文件上报公司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为事故处理提供事实依据。 7 附则

7.1 应急预案修订:应急结束后,结合事故调查报告和应急能力评估报告对本处置方案进行审查,必要时进行修订。

7.2 预案解释部门:本处置方案由项目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制订与解释。 7.3 应急预案实施:本处置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触电事件现场处置方案(2009-01-04 10:12:15) 1 危险源与危险分析 1.1 安全风险

通过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以下安全风险,可能会导致发生触电事故。

1.1.1 电气设备没有接地或接零保护;

1.1.2 电气设备内部故障; 1.1.3 电源线接头裸露;

1.1.4 作业区域内有高压带电设备; 1.1.5 施工区域内无避雷设施; 1.1.6 作业人员违规操作。 1.2 发生事故的条件

1.2.1 电气设备发生接地短路; 1.2.2 高压线发生坠落;

1.2.3 地下电缆铠甲破损或被压断; 1.2.4 操作个人防护用品不齐全; 1.2.5 作业人员违章操作电气设备; 1.2.6 雷雨气候在树下躲避。 2 组织体系 2.1 领导机构

项目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本工程现场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组 长:项目分管副经理

副组长:项目安监部负责人、项目机管部负责人、项目交通消防负责人 成 员:各成员部室全体人员、各专业分公司现场安监员和机管员 2.2 专项工作机构

项目安全监察部设立人身伤害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组,负责工程现场人身伤害和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3 项目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的职责

2.3.1 贯彻落实国家、省电力公司和上级单位有关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要求;接受上级单位和地方应急指挥机构的领导,请求和提供应急救援; 2.3.2 统一领导项目管理部安全生产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2.3.3 组织制定项目管理部安全生产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对其进行评估和修订; 2.3.4 发布项目管理部安全生产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启动命令和终止命令;指挥协调项目管理部安全生产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

2.3.5 发布项目管理部安全生产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进展与处置情况。 2.4 项目人身伤害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组的职责

2.4.1 及时了解人身伤害和突发环境事件情况,提请应急领导小组决定启动、实施和终止应急预案;

2.4.2 落实应急领导小组下达的应急指令和各项任务;

2.4.3 监督人身伤害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应急处理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2.4.4 制订、监督应急预案的执行情况,定期对其进行评估和修订;制定完善有关应急工作的规章制度;

2.4.5 组织开展人身伤害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宣传、培训与演练;

2.4.6 负责相人身伤害和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工作,查清事故原因,明确事故责任,制定针对性防范措施,对抢险救灾中立功人员提出表彰意见,对事故责任者进行责任追究,并积极配合上级、当地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 2.5 现场急救站工作人员职责

2.5.1 负责突发性传染病、地方性疾病、季节性疾病以及其他疾病的防治工作; 2.5.2 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急救知识培训及常规急救培训工作; 2.5.3 负责急救站药品、器械的准备及管理工作; 2.5.4 负责人身伤害事故的现场急救工作; 2.5.5 参与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的演习活动。

3. 应急准备

3.1 应急电话及公告:施工现场应安装电话,无条件安装电话的施工现场应配置移动电话,电话可安装于办公室、值班室、警卫室内。在施工现场明显位置设置公告栏(牌)标明本工程应急领导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社会急救电话等提示标志,以便现场人员在应急时能快捷报警求救。

3.2 现场应急中心:现场设置急救站并有专业的医护人员,急救站配备的急救药品、器械应以简单适用的原则,保证现场急救的基本需要,并可根据不同情况予以增减,定期检查补充,确保随时可供急救使用。 3.3 触电事故防治措施

3.3.1 采用“三相五线”制,防止电气设备漏电伤人。 3.3.2 选择和安装电气设备应符合安全原则。

3.3.3 对配电设施、作业工具进行标准化设置,消除装置性违章。 3.3.4 在容器内和密闭空间内作业采用安全电压。 3.3.5 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并提高其安全操作技能。 3.3.6 与带电设备的距离满足规定的安全距离。 3.3.7 加强工作票的管理,严格履行各项规定程序。 3.3.8 加强带电作业安全管理,认真落实规程规范要求。 3.3.9 加强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及时排除潜在事故隐患。 4 应急处置

4.1 发生触电事故后,现场知情人应立即向四周呼救,并采取紧急措施以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4.2 对于低压触电事故,可采用下列方法使触电者脱离电源

4.2.1 如果触电地点附近有电源开关或插销,可立即拉开电源开关或拔下电源插头,以切断电源。

4.2.2 可用有绝缘手柄的电工钳、干燥木柄的斧头、干燥木把的铁锹等切断电源线。也可采

用干燥木板等绝缘物插入触电者身下,以隔离电源。

4.2.3 当电线搭在触电者身上或被压在身下时,也可用干燥的衣服、手套、绳索、木板、木棒等绝缘物为工具,拉开提高或挑开电线,使触电者脱离电源。切不可直接去拉触电者。 4.3 对于高压触电事故,可采用下列方法使触电者脱离电源 4.3.1 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停电。

4.3.2 带上绝缘手套,穿上绝缘鞋,用相应电压等级的绝缘工具按顺序拉开开关(非专业人员不可从事此项操作)。

4.3.3 用高压绝缘杆挑开触电者身上的电线。

4.4 触电者如果在高空作业时触电,断开电源时,要防止触电者摔下来造成二次伤害 4.5 如果触电者伤势不重,神志清醒,但有些心慌,四肢麻木,全身无力或者触电者曾一度昏迷,但已清醒过来,应使触电者安静休息、,不要走动,严密观察并送医院。

4.6 如故触电者伤势较重,已失去知觉,但心脏跳动和呼吸还存在,应将触电者抬至空气畅通处,解开衣服,让触电者平直仰卧,并用软衣服垫在身下,使其头部比肩稍低,并迅速送往医院。如果发现触电者呼吸困难,发生痉挛,应立即准备对心脏停止跳动或者呼吸停止后的抢救。

4.7 如果触电者伤势较重,呼吸停止或心脏跳动停止或二者都已停止,应立即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法及胸外心脏挤压法进行抢救,并送往医院。在送往医院的途中,不应停止抢救。 4.8 人触电后会出现神经麻痹、呼吸中断、心脏停止跳动、呈现昏迷不醒状态,通常都是假死,万万不可当作“死人”草率从事。

4.9 对于触电者,特别高空坠落的触电者,要特别注意搬动问题。

4.10 对于假死的触电者,要迅速持久的进行抢救,有不少的触电者,经过四个小时甚至更长时间的抢救而抢救过来的。有经过六个小时的口对口人工呼吸及胸外挤压法抢救而活过来的实例。只有经过医生诊断确定死亡,才能停止抢救

4.11 口对口人工呼吸法是在触电者停止呼吸后应用的急救方法。

4.11.1 实行人工正呼吸前,应迅速将触电者身上妨碍呼吸的衣领、上衣等解开取出口腔内妨碍呼吸的食物,脱落的断齿、血块,粘液等,以免堵塞呼吸道,使触电者仰卧,并使其头部充分扣仰(可用一只拖住触电者颈后),鼻孔朝上以利呼吸道畅通。

4.11.2 救护人员用手使触电者鼻孔紧闭,深吸一口气后紧贴触电者的口向内吹气,大约2秒钟。吹气大小,要根据不同的触电人有所区别,每次呼气要个触电者胸部微微鼓起为宜。 4.11.3 吹气后,立即离开触电者的口,并放松触电者的鼻子,使空气呼出,大约3秒钟。然后再重复吹气动作。吹气要均匀,每分钟吹气呼气12次。触电者已开始恢复自由呼吸后,还应仔细观察呼吸是否会再度停止。如果再度停止,应再继续进行人工呼吸,这时人工呼吸要与触电者微弱的呼吸规律一致。

4.11.4 如无法使触电者把口张开时,可改用口对鼻人工呼吸法。即捏紧嘴巴紧贴鼻孔吹气。 4.12 胸外心脏挤压法是触电者心脏停止跳动后的急救方法

做胸外挤压时使触电者仰卧在比较坚实的地方,姿势与口对口人工呼吸法相同,救护者跪在触电者一侧或跪在腰部两侧,两手相叠,手掌根部放在,心窝上方,胸骨下三分之一至二分之一处。掌根用力向下(脊背的方向)挤压压出心脏里面的血液。成人应挤压3~5厘米,以每秒钟挤压一次,太快了效果不好,每分钟挤压60次为宜。挤压后掌根迅速全部放松,让触电者胸廓自动恢复,血液充满心脏。放松时掌根不必完全离开胸部。

4.13 应当指出,心脏跳动和呼吸是无法联系的。心脏停止跳动了,呼吸很快会停止。呼吸停止了,心脏跳动也维持不了多久。一旦呼吸和心脏跳动都停止了,应当同时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挤压。如果现场只有一人抢救,两种方法交替进行。可以挤压4次后,吹气一次,而且吹气和挤压的速度都应提高一些,以不降低抢救效果。 5 信息收集、报告 5.1 信息收集

项目人身伤害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组接到触电事件相关信息后实行首接负责制,并负责收集、汇总人身伤害事件信息。 5.2 信息报告

发生一般轻伤及以上的触电伤害事件,项目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应在1小时内上报公司人身伤害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组。 6 后期处置

6.1 善后处置:应急处置结束后,做好对受伤人员,以及紧急征用的设备、物资按照规定给予补助或补偿,并协助做好正常施工秩序恢复等工作。 6.2 事故调查及报告:

6.2.1 应急处置结束后,协助公司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做好事故现场的勘查、警戒和事故原因的调查取证工作。

6.2.2 将有关文件上报公司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为事故处理提供事实依据。 7 附则

7.1 应急预案修订:应急结束后,项目管理部结合事故调查报告和应急能力评估报告对本处置方案进行审查,必要时进行修订。

7.2 预案解释部门:本处置方案由项目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制订与解释。 7.3 应急预案实施:本处置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突发辐射事件应急处置方案(2009-01-04 10:12:04)

1 危险源与危险分析 1.1 安全风险

1.1.1 射源装置的机械故障; 1.1.2 使用不当; 1.1.3 无关人员接触射源; 1.1.4 未做好防盗措施; 1.1.5 其他意外情况。 1.2 发生事故的条件 1.2.1 使用源的方法不当; 1.2.2 存放源的设备有缺陷;

1.2.3 放射源回收装置失灵;

1.2.4 射源装置或射源头使用过程中在工作现场掉落; 1.2.5 射源装置或射源头使用过程中在工作现场丢失或被盗。 2 组织机构 2.1 领导机构

项目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本工程现场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组 长:项目分管副经理 副组长:项目安监部负责人

成 员:项目安监部全体人员、各专业分公司现场安监员 2.2 专项工作机构

项目安全监察部设立人身伤害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组,负责工程现场人身伤害和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3 项目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的职责

2.3.1 贯彻落实国家、省电力公司和上级单位有关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要求;接受上级单位和地方应急指挥机构的领导,请求和提供应急救援; 2.3.2 统一领导项目管理部安全生产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2.3.3 组织制定项目管理部安全生产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对其进行评估和修订; 3.3.4 发布项目管理部安全生产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启动命令和终止命令;指挥协调项目管理部安全生产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

2.3.5 发布项目管理部安全生产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进展与处置情况。 2.4 项目人身伤害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组的职责

2.4.1 及时了解人身伤害和突发环境事件情况,提请应急领导小组决定启动、实施和终止应急预案;

2.4.2 落实应急领导小组下达的应急指令和各项任务;

2.4.3 监督人身伤害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应急处理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2.4.4 制订、监督应急预案的执行情况,定期对其进行评估和修订;制定完善有关应急工作的规章制度;

2.4.5 组织开展人身伤害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宣传、培训与演练;

2.4.6 负责相人身伤害和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工作,查清事故原因,明确事故责任,制定针对性防范措施,对抢险救灾中立功人员提出表彰意见,对事故责任者进行责任追究,并积极配合上级、当地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 3 应急准备

3.1 应急电话及公告:施工现场应安装电话,无条件安装电话的施工现场应配置移动电话,电话可安装于办公室、值班室、警卫室内。在施工现场明显位置设置公告栏(牌)标明本工程应急领导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社会急救电话等提示标志,以便现场人员在应急时能快捷报警求救。

3.2 现场应急中心:现场必须设置急救站并有专业的医护人员,急救站配备的急救药品、器械应以简单适用的原则,保证现场急救的基本需要,并可根据不同情况予以增减,定期检查补充,确保随时可供急救使用。 3.3 辐射事件防治措施

3.3.1 工程现场准备相应的存放放射物品的物资:铅皮、铅防护服、铅眼镜、铅罩等,射源装置存放在专用库房,并设置“当心辐射”、“未经许可不得入内”等警示牌。 3.3.2 作业人员配置个体放射剂量仪、射线巡测仪和储源罐等。

3.3.3 生产现场安装的放射源在检修时或异动时要严格执行相关的管理规定。

3.3.4 在移动射源装置前后,要检查其装设射源的闭锁装置良好,防止放射源滑落和遗失。 3.3.5 加强相关人员的放射防护方面的知识培训,提高相关人员对放射性物质泄漏事件的认识和辨别能力。

3.3.6 源的设备要经常维护保养,源的领用必需有进出库登记台帐。 4 应急处置

4.1 当生产现场发生不可处理的放射性物质意外事故,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时,工作人员应立即撤离工作地点,并将地点、放射源、现场的状况和有无被困人员等情况,立即汇报项目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

4.2 项目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在对事故进行初步了解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同时上报公司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和安全应急办,

4.3 在突发辐射事件有可能进一步扩大且达到规定的级别后,应立即上报当地应急办等,请求必要的支持和帮助,并配合上级和当地部门完成突发辐射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4.4 发生放射源丢失、被盗事故,处理程序如下 :

4.4.1 发生放射源在现场卡壳,收不回来的情况,处理程序如下:

4.4.1 当事人应立即通知同工作场所的人员离开,留人携带巡测仪在现场监护,派一人返回报告金属室项目负责人。

4.4.2 在射线事故现场设立警戒区,并设立警示标志。

4.4.3 金属试验室现场负责人应立即召集专业人员,根据具体情况迅速制定处理方案,并报告项目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和公司危险物品应急工作组。

4.4.4 金属试验室现场负责人负责意外情况的处理工作,并指派有经验的工作人员参加。 4.4.5 一般情况下的具体处理方法:

4.4.5.1 全体参加人员穿防护衣,戴防护眼镜,并带报警仪和巡测仪。 4.4.5.2 通过分析和测量确认γ源的具体位置,并用专用铅罩罩住γ源。 4.4.5.3 严格按处理方案操作,将γ源放回领储源罐。 4.4.5.6 通过测量和估算当事人所受剂量,决定补救措施。 4.4.6 发生放射源丢失、被盗事故,处理程序如下:

4.4.6.1 金属试验室通知现场作业人员马上撤离现场,并通知现场保卫部门设专人进行守卫。 4.4.6.2 金属试验室现场负责人立即向项目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启动应急处置方案,保护并封锁现场,并通知所有现场施工人员,查问事故线索。

4.4.6.3 立即报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门、卫生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进行应急响

应和处理。

4.4.6.4 保护好现场准备接受环保部门和门调查处理。

4.4.7 放射性同位素或射线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到超剂量辐射时,处理程序如下: 4.4.7.1 金属试验室现场负责人立即向项目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和公司放身物品应急工和组报告。

4.4.7.2 立即将可能受到辐射伤害的人员送至当地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医院或者有条件救治辐射损伤病人的医院,进行检查和治疗,或者请求医院立即派人赶赴事故现场,采取救治措施。

5 信息收集与报告 5.1 信息收集

项目人身伤害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组接到突发辐射事件相关信息后实行首接负责制,并负责收集、汇总突发环境事件信息。 5.2 信息报告

在下列情况之一时,由项目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在1小时内向公司安全应急办报告。 5.2.1 发生直接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不含10万元)的环境污染事件; 5.2.2 危险废弃物导致发生一般人身重伤事故; 5.2.3 发生公司规定的Ⅲ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6 后期处置

6.1 善后处置:应急处置结束后,对突发环境事件中的受伤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的物资,按照规定给予补助或补偿,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 6.2 事故调查及报告:

6.2.1 应急处置结束后,协助公司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做好事故现场的勘查、警戒和事故原因的调查取证工作。

6.2.2 将有关文件上报公司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为事故处理提供依据。

7 附则

7.1 应急预案修订:应急结束后,结合事故调查报告和应急能力评估报告对本应急预案和有关预案进行审查,必要时进行修订。

7.2 预案解释部门:本预案由项目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制订与解释。 7.3 应急预案实施: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1 危险源与危险分析 1.1 安全风险

通过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以下安全风险,可能会导致发生机械伤害事故。

1.1.1 机械设备防护设施不全造成的绞、碾、碰、割、戳、切等伤害; 1.1.2 机械设备摆放不当,安全操作距离不足导致的挤伤、压伤等; 1.1.3 机械设备缺陷处理不及时,带病运行造成的机械伤害; 1.1.4 人员操作行为不当而导致的肢体或身体被打击、夹伤等伤害; 1.1.5 其他行为性违章、装置性违章和管理性违章的事故隐患。 1.2 发生事故的条件

1.2.1 机械设备传动部位没有防护罩、保险、限位、信号等装置; 1.2.2 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有缺陷;

1.2.3 设备维护、保养不到位、机械设备带病运转;

机械伤害事件现场处置方案(2009-01-04 10:11:40)

1.2.4 生产作业环境缺陷,设备安装布局不合理,安全通道不畅通等; 1.2.5 作业人员个人防护用品、工具缺少或缺陷; 1.2.6 作业人员操作失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

1.2.7 作业人员野蛮操作,导致机器设备安全装置失效或失灵; 1.2.8 作业人员手工代替工具操作或冒险进入危险场所、区域; 1.2.9 作业人员进入危险区域进行检查、安装、调试; 1.2.10 作业人员忽视使用或佩戴劳保用品; 1.2.11 其他行为性、装置性和管理性违章行为。 2 组织体系 2.1 领导机构

项目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本工程现场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组 长:项目分管副经理

副组长:项目安监部负责人、项目机管部负责人、项目交通消防负责人 成 员:各成员部室全体人员、各专业分公司现场安监员和机管员 2.2 专项工作机构

项目安全监察部设立人身伤害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组,负责工程现场人身伤害和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3 项目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的职责

2.3.1 贯彻落实国家、省电力公司和上级单位有关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要求;接受上级单位和地方应急指挥机构的领导,请求和提供应急救援; 2.3.2 统一领导项目管理部安全生产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2.3.3 组织制定项目管理部安全生产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对其进行评估和修订; 2.3.4 发布项目管理部安全生产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启动命令和终止命令;指挥协调

项目管理部安全生产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

2.3.5 发布项目管理部安全生产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进展与处置情况。 2.4 项目人身伤害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组的职责

2.4.1 及时了解人身伤害和突发环境事件情况,提请应急领导小组决定启动、实施和终止应急预案;

2.4.2 落实应急领导小组下达的应急指令和各项任务;

2.4.3 监督人身伤害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应急处理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2.4.4 制订、监督应急预案的执行情况,定期对其进行评估和修订;制定完善有关应急工作的规章制度;

2.4.5 组织开展人身伤害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宣传、培训与演练;

2.4.6 负责相人身伤害和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工作,查清事故原因,明确事故责任,制定针对性防范措施,对抢险救灾中立功人员提出表彰意见,对事故责任者进行责任追究,并积极配合上级、当地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 2.5 现场急救站工作人员职责

2.5.1 负责突发性传染病、地方性疾病、季节性疾病以及其他疾病的防治工作; 2.5.2 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急救知识培训及常规急救培训工作; 2.5.3 负责急救站药品、器械的准备及管理工作; 2.5.4 负责人身伤害事故的现场急救工作; 2.5.5 参与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的演习活动。 3. 应急准备

3.1 应急电话及公告:施工现场应安装电话,无条件安装电话的施工现场应配置移动电话,电话可安装于办公室、值班室、警卫室内。在施工现场明显位置设置公告栏(牌)标明本工程应急领导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社会急救电话等提示标志,以便现场人员在应急时能快捷报警求救。

3.2 现场应急中心:现场设置急救站并有专业的医护人员,急救站配备的急救药品、器械应以简单适用的原则,保证现场急救的基本需要,并可根据不同情况予以增减,定期检查补充,确保随时可供急救使用。 3.3 机械伤害防治措施

3.3.1 对各类机械操作人员加强机械常识、安全操作堆积知识的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和安全自我防护意识。

3.3.2 对各类机械操作人员,特别是特种作业操作人员,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组织培训,达到全部持证上岗的要求。

3.3.3 定期对项目现场机械设备进行维修保养,完善各类安全部件,对国家强制要求检测的设备经权威部门检测,对外严格检查检测合格证,从本质上消除机械安全隐患。

3.3.4 做好机械设备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设备安全部件、检测情况,设备完好状况,清除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对查出设备安全隐患立即进行维修、整改、力求各类机械设备处于安全运行状态。

3.3.5 职能管理部门加强施工现场机械设备使用的监督检查,对发现设备事故隐患,按照定人定责定机的原则督促进行整改,消除一切设备安全隐患。 4. 应急处置

4.1 发现有人受伤后,必须立即停止运转的机械,向周围人员呼救,同时通知现场急救中心,以及拨打“120”等社会急救电话。报警时,应注意说明受伤者的受伤部位和受伤情况,发生事件的区域或场所,以便让救护人员事先做好急救的准备。

4.2 项目人身伤害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组在组织进行应急抢救的同时,应立即上报项目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启动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必要时,应立即上报当地有关部门,并请求支持和救援。

4.3 由项目现场医护人员进行现场包扎、止血等措施,防止受伤人员流血过多造成死亡事故发生。创伤出血者迅速包扎止血,送往医院救治。

4.4 发生断手、断指等严重情况时,对伤者伤口要进行包扎止血、止痛、进行半握拳状的功能固定。对断手、断指应用消毒或清洁敷料包好,忌将断指浸入酒精等消毒液中,以防细胞变质。将包好的断手、断指放在无泄漏的塑料袋内,扎紧好袋口,在袋周围放在冰块,或用冰棍代替,速随伤者送医院抢救。

4.5 肢体卷入设备内,必须立即切断电源,如果肢体仍被卡在设备内,不可用倒转设备的方

法取出肢体,妥善的方法是拆除设备部件,无法拆除时拨打当地119请求社会救援。 4.6 发生头皮撕裂伤可采取以下急救措施:及时对伤者进行抢救,采取止痛及其他对症措施;用生理盐水冲洗有伤部位,涂红汞后用消毒大纱布块、消毒棉花紧紧包扎,压迫止血;使用抗菌素,注射抗破伤风血清,预防伤口感染;送医院进一步治疗。

4.7 受伤人员出现肢体骨折时,应尽量保持受伤的体位,由现场医务人员对伤肢进行固定,并在其指导下采用正确的方式进行抬运,防止因救助方法不当导致伤情进一步加重。 4.8 受伤人员出现呼吸、心跳停止症状后,必须立即进行心脏按摩或人工呼吸。

4.9 在做好事故紧急救助的同时,应注意保护事故现场,对相关信息和证据进行收集和整理,做好事故调查工作。 5 信息收集、报告 5.1 信息收集

项目人身伤害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组接到机械伤害事件相关信息后实行首接负责制,并负责收集、汇总人身伤害事件信息。 5.2 信息报告

发生一般轻伤及以上机械伤害事件,项目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应在1小时内上报公司人身伤害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组。 6 后期处置

6.1 善后处置:应急处置结束后,做好对受伤人员,以及紧急征用的设备、物资按照规定给予补助或补偿,并协助做好正常施工秩序恢复等工作。 6.2 事故调查及报告:

6.2.1 应急处置结束后,协助公司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做好事故现场的勘查、警戒和事故原因的调查取证工作。

6.2.2 将有关文件上报公司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为事故处理提供事实依据。 7 附则

7.1 应急预案修订:应急结束后,项目管理部结合事故调查报告和应急能力评估报告对本处置方案进行审查,必要时进行修订。

7.2 预案解释部门:本处置方案由项目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制订与解释。 7.3 应急预案实施:本处置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起重伤害事件现场处置方案(2009-01-04 10:11:12) 1 危险源与危险分析 1.1 安全风险

通过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以下安全风险,可能会导致发生起重伤害事故。

1.1.1 机械自身设计不合理; 1.1.2 不及时更换报废零件; 1.1.3 缺乏必要的安全防护; 1.1.4 保养不良带病运行; 1.1.5 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 1.1.6 其他装置性违章; 1.2 发生事故的条件 1.2.1 捆绑吊挂方法不当 1.2.2 吊索吊具有缺陷; 1.2.3 机械设备超负荷; 1.2.4 运输过程中车速过快; 1.2.5 指挥和操作人员配合不协调;

1.2.6 其他行为性、装置性和管理性违章。 2 组织体系 2.1 领导机构

项目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本工程现场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组 长:项目分管副经理

副组长:项目安监部负责人、项目机管部负责人、项目交通消防负责人 成 员:各成员部室全体人员、各专业分公司现场安监员和机管员 2.2 专项工作机构

项目安全监察部设立人身伤害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组,负责工程现场人身伤害和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3 项目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的职责

2.3.1 贯彻落实国家、省电力公司和上级单位有关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要求;接受上级单位和地方应急指挥机构的领导,请求和提供应急救援; 2.3.2 统一领导项目管理部安全生产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2.3.3 组织制定项目管理部安全生产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对其进行评估和修订; 2.3.4 发布项目管理部安全生产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启动命令和终止命令;指挥协调项目管理部安全生产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

2.3.5 发布项目管理部安全生产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进展与处置情况。 2.4 项目人身伤害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组的职责

2.4.1 及时了解人身伤害和突发环境事件情况,提请应急领导小组决定启动、实施和终止应急预案;

2.4.2 落实应急领导小组下达的应急指令和各项任务;

2.4.3 监督人身伤害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应急处理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2.4.4 制订、监督应急预案的执行情况,定期对其进行评估和修订;制定完善有关应急工作的规章制度;

2.4.5 组织开展人身伤害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宣传、培训与演练;

2.4.6 负责相人身伤害和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工作,查清事故原因,明确事故责任,制定针对性防范措施,对抢险救灾中立功人员提出表彰意见,对事故责任者进行责任追究,并积极配合上级、当地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 2.5 现场急救站工作人员职责

2.5.1 负责突发性传染病、地方性疾病、季节性疾病以及其他疾病的防治工作; 2.5.2 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急救知识培训及常规急救培训工作; 2.5.3 负责急救站药品、器械的准备及管理工作; 2.5.4 负责人身伤害事故的现场急救工作; 2.5.5 参与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的演习活动。 3. 应急准备

3.1 应急电话及公告:施工现场应安装电话,无条件安装电话的施工现场应配置移动电话,电话可安装于办公室、值班室、警卫室内。在施工现场明显位置设置公告栏(牌)标明本工程应急领导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社会急救电话等提示标志,以便现场人员在应急时能快捷报警求救。

3.2 现场应急中心:现场设置急救站并有专业的医护人员,急救站配备的急救药品、器械应以简单适用的原则,保证现场急救的基本需要,并可根据不同情况予以增减,定期检查补充,确保随时可供急救使用。 3.3 机械伤害防治措施

3.3.1 对起重(运输)人员加强机械安全常识、安全工作规程的教育培训,提高其自我防护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3.3.2 加强起重(运输)人员的持证上岗管理,消除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行为。

3.3.3 定期对起重(运输)设备进行维修保养,完善各类安全防护装置,按规定进行强制性检测,从本质上消除安全隐患。

3.3.4 做好起重(运输)设备专项检查,各重点检查设备安全部件、检测情况,设备完好状况,淘汰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

3.3.5 加强起重(运输)设备使用的监督检查,定人定责定时间进行整改,消除存在的机械设备安全隐患。 4. 应急处置

4.1 发现有人受伤后,必须立即停止起重作业,向周围人员呼救,同时通知现场急救中心,以及拨打“120”等社会急救电话。报警时,应注意说明受伤者的受伤部位和受伤情况,发生事件的区域或场所,以便让救护人员事先做好急救的准备。

4.2 项目人身伤害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组在组织进行应急抢救的同时,应立即上报项目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启动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

4.3 由项目现场医护人员进行现场包扎、止血等措施,防止受伤人员流血过多造成死亡事故发生。创伤出血者迅速包扎止血,送往医院救治。

4.4 发生断手、断指等严重情况时,对伤者伤口要进行包扎止血、止痛、进行半握拳状的功能固定。对断手、断指应用消毒或清洁敷料包好,忌将断指浸入酒精等消毒液中,以防细胞变质。将包好的断手、断指放在无泄漏的塑料袋内,扎紧好袋口,在袋周围放在冰块,或用冰棍代替,速随伤者送医院抢救。

4.5 受伤人员出现肢体骨折时,应尽量保持受伤的体位,由现场医务人员对伤肢进行固定,并在其指导下采用正确的方式进行抬运,防止因救助方法不当导致伤情进一步加重。 4.6 受伤人员出现呼吸、心跳停止症状后,必须立即进行心脏按摩或人工呼吸。

4.7 事件有可能进一步扩大,或造成件时,必须立即上报当地有关部门,并请求必要的支持和救援。

4.8 在做好事故紧急救助的同时,应注意保护事故现场,对相关信息和证据进行收集和整理,配合上级和当地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工作。 5 信息收集、报告 5.1 信息收集

项目人身伤害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组接到起重伤害事件相关信息后实行首接负责制,并负责收集、汇总突发人身伤害事件信息。

5.2 信息报告

发生一般轻伤及以上起重伤害事件,项目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应在1小时内上报公司人身伤害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组。 6 后期处置

6.1 善后处置:应急处置结束后,做好对受伤人员,以及紧急征用的设备、物资按照规定给予补助或补偿,并协助做好正常施工秩序恢复等工作。 6.2 事故调查及报告:

6.2.1 应急处置结束后,协助公司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做好事故现场的勘查、警戒和事故原因的调查取证工作。

6.2.2 将有关文件上报公司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为事故处理提供事实依据。 7 附则

7.1 应急预案修订:应急结束后,项目管理部结合事故调查报告和应急能力评估报告对本处置方案进行审查,必要时进行修订。

7.2 预案解释部门:本处置方案由项目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制订与解释。 7.3 应急预案实施:本处置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急性中毒事件应急处置方案(2009-01-03 10:48:32)

1 危险源与危险分析 1.1 安全风险

通过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因使用化学品、有机溶剂和压缩气体等,可能会导致发生急性中毒事件。

1.1.1 设备故障、事故引起的跑、冒、滴、漏或爆炸; 1.1.2 没有安全警告标志或保障装置; 1.1.3 化学品贮存或放置不当;

1.1.4 化学品转移或运输无标志或标志不清; 1.1.5 保管人员缺乏危险化学品安全常识。 1.2 发生事故的条件

1.2.1 物品的容器或包装损坏、渗漏未及时处理; 1.2.2 违反装卸、搬运规定;

1.2.3 不使用或不当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1.2.4 人为操作失误;

1.2.5 自然灾害引发的泄露事件。 2 组织体系 2.1 领导机构

项目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本工程现场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组 长:项目分管副经理

副组长:项目安监部负责人、项目机管部负责人、项目交通消防负责人 成 员:各成员部室全体人员、各专业分公司现场安监员和机管员 2.2 专项工作机构

项目综合管理部设立社会安全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组,负责工程现场人身伤害和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3 项目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的职责

2.3.1 贯彻落实国家、省电力公司和上级单位有关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要求;接受上级单位和地方应急指挥机构的领导,请求和提供应急救援;

2.3.2 统一领导项目管理部安全生产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2.3.3 组织制定项目管理部安全生产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对其进行评估和修订; 2.3.4 发布项目管理部安全生产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启动命令和终止命令;指挥协调项目管理部安全生产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

2.3.5 发布项目管理部安全生产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进展与处置情况。 2.4 项目社会安全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组的职责

2.4.1 及时社会安全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情况,提请应急领导小组决定启动、实施和终止应急预案;

2.4.2 落实应急领导小组下达的应急指令和各项任务;

2.4.3 监督社会安全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应急处理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2.4.4 制订、监督应急预案的执行情况,定期对其进行评估和修订;制定完善有关应急工作的规章制度;

2.4.5 组织开展社会安全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宣传、培训与演练;

2.4.6 负责社会安全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调查工作,查清事故原因,明确事故责任,制定针对性防范措施,对抢险救灾中立功人员提出表彰意见,对事故责任者进行责任追究,并积极配合上级、当地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 2.5 现场急救站工作人员职责

2.5.1 负责突发性传染病、地方性疾病、季节性疾病以及其他疾病的防治工作; 2.5.2 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急救知识培训及常规急救培训工作; 2.5.3 负责急救站药品、器械的准备及管理工作; 2.5.4 负责人身伤害事故的现场急救工作; 2.5.5 参与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的演习活动。 3. 应急准备

3.1 应急电话及公告:施工现场应安装电话,无条件安装电话的施工现场应配置移动电话,电话可安装于办公室、值班室、警卫室内。在施工现场明显位置设置公告栏(牌)标明本工程应急领导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社会急救电话等提示标志,以便现场人员在应急时能快捷报警求救。

3.2 现场应急中心:现场设置急救站并有专业的医护人员,急救站配备的急救药品、器械应以简单适用的原则,保证现场急救的基本需要,并可根据不同情况予以增减,定期检查补充,确保随时可供急救使用。 3.3 急性中毒防治措施

3.3.1 使用专用库房对相关物品进行贮存,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3.3.2 建立健全相关的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 3.3.3 防止贮存设备的跑、冒、滴、漏。

3.3.4 使用危险化学品等的作业场所加强通风,降低有毒物浓度。 3.3.5 操作人员正确穿戴个体防护用品,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3.3.6 加强日常的培训教育,提高作业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 4. 应急处置

4.1 生产经营场所的人员出现神志不清、呼吸道刺激、化学灼伤等情形时,现场人员必须立即撤离作业场所并报警。

4.2 应急人员打开作业现场的门窗或强制通风,以降低作业现场有毒物质的浓度。 4.3 对于密闭空间内的中毒事件,如是常见的氯、氨、硫化氢等水溶性毒物,救护员可以在口鼻上罩上一层湿毛巾,吸足气后屏气进入中毒环境进行短时间的紧急抢救。

4.4 已转移到新鲜空气中的中毒患者,如果呼吸、心跳停止,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与心脏复苏等,但如果患者吸入的是剧毒的硫化氢、氰化氢,不宜进行口对口的人工呼吸而以压胸法为宜。人工呼吸时,先清除中毒者口中的呕吐物。

4.5 眼部有化学灼伤者,应在现场立即进行冲洗。如果现场没有冲洗设备,可用\"一盆水\"法:在面盆中放满流动清水(或自来水),患者将面部浸入水中,张开眼险,转动眼球与头颅,也可以及时起到冲洗与稀释毒物的作用。

4.6 皮肤有污染者在脱去或用剪刀剪去污染的衣后,对污染皮肤用大量的流动自来水,一般

冲洗10分钟以上。如果液态毒物溅落在皮肤表面较多时,可先用纱布或卫生纸等吸去毒物后再冲洗。

4.7 在应急救援过程中,要重点做好切断事故源、抢救伤员、保护和转移其它危险化学品、清除渗漏液态毒物、进行局部的空间洗消及封闭现场等工作。 4.8 急性中毒事件只要诊断明确,应在第一时间内对患者进行治疗。

4.9 突发事件有可能进一步扩大或可能引起严重后果时,立即上报当地有关部门,并请求必要的支持和救援。 5 信息收集、报告 5.1 信息收集

项目社会安全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组接到急性中毒事件相关信息后实行首接负责制,并负责收集、汇总急性中毒事件信息。 5.2 信息报告

发生急性中毒事件,项目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应在1小时内上报公司人身伤害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组。 6 后期处置

6.1 善后处置:应急处置结束后,做好对受伤人员,以及紧急征用的设备、物资按照规定给予补助或补偿,并协助做好正常施工秩序恢复等工作。 6.2 事故调查及报告:

6.2.1 应急处置结束后,协助公司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做好事故现场的勘查、警戒和事故原因的调查取证工作。

6.2.2 将有关文件上报公司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为事故处理提供事实依据。 7 附则

7.1 应急预案修订:应急结束后,结合事故调查报告和应急能力评估报告对本处置方案进行审查,必要时进行修订。

7.2 预案解释部门:本处置方案由项目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制订与解释。

7.3 应急预案实施:本处置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高温中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2009-01-03 10:47:51) 1 危险源与危险分析 1.1 安全风险

通过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以下安全风险,可能会导致发生高温中暑事故。

1.1.1 高温场所内作业; 1.1.2 日光曝晒环境中作业; 1.1.3 工作强度过大;

1.1.4 作业人员连续工作时间过长; 1.1.5 作业人员睡眠不足或过度疲劳。 1.2 发生事故的条件

1.2.1 高温场所内通风条件差;

1.2.2 日光曝晒下作业且无防暑降温措施; 1.2.3 在高湿度环境下作业; 1.2.4 作业人员患有相关疾病;

1.2.5 作业人员精神紧张或身体状况不良。 2 组织体系 2.1 领导机构

项目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本工程现场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组 长:项目分管副经理

副组长:项目安监部负责人、项目机管部负责人、项目交通消防负责人 成 员:各成员部室全体人员、各专业分公司现场安监员和机管员 2.2 专项工作机构

项目综合管理部设立社会安全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组,负责工程现场人身伤害和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3 项目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的职责

2.3.1 贯彻落实国家、省电力公司和上级单位有关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要求;接受上级单位和地方应急指挥机构的领导,请求和提供应急救援; 2.3.2 统一领导项目管理部安全生产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2.3.3 组织制定项目管理部安全生产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对其进行评估和修订; 2.3.4 发布项目管理部安全生产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启动命令和终止命令;指挥协调项目管理部安全生产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

2.3.5 发布项目管理部安全生产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进展与处置情况。 2.4 项目社会安全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组的职责

2.4.1 及时了解人身伤害和突发环境事件情况,提请应急领导小组决定启动、实施和终止应急预案;

2.4.2 落实应急领导小组下达的应急指令和各项任务;

2.4.3 监督人身伤害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应急处理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2.4.4 制订、监督应急预案的执行情况,定期对其进行评估和修订;制定完善有关应急工作的规章制度;

2.4.5 组织开展人身伤害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宣传、培训与演练;

2.4.6 负责相人身伤害和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工作,查清事故原因,明确事故责任,制定针对性防范措施,对抢险救灾中立功人员提出表彰意见,对事故责任者进行责任追究,并积极配

合上级、当地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 2.5 现场急救站工作人员职责

2.5.1 负责突发性传染病、地方性疾病、季节性疾病以及其他疾病的防治工作; 2.5.2 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急救知识培训及常规急救培训工作; 2.5.3 负责急救站药品、器械的准备及管理工作; 2.5.4 负责人身伤害事故的现场急救工作; 2.5.5 参与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的演习活动。 3. 应急准备

3.1 应急电话及公告:施工现场应安装电话,无条件安装电话的施工现场应配置移动电话,电话可安装于办公室、值班室、警卫室内。在施工现场明显位置设置公告栏(牌)标明本工程应急领导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社会急救电话等提示标志,以便现场人员在应急时能快捷报警求救。

3.2 现场应急中心:现场设置急救站并有专业的医护人员,急救站配备的急救药品、器械应以简单适用的原则,保证现场急救的基本需要,并可根据不同情况予以增减,定期检查补充,确保随时可供急救使用。 3.3 高温中暑防治措施

3.3.1 盛夏期间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室内应开窗使空气流通,地面经常洒水,设遮阳窗帘等,有条件的安装空调。

3.3.2 主动加强与上级气象业务单位的天气会商,及时发布高温中暑事件预警及相关信息。 3.3.3 改善高温作业条件,加强隔热、通风、遮阳等降温措施, 3.3.4 合理安排作息时间,避开高温作业时间。

3.3.5 加强对高温中暑病例监测、报告,对夏季露天作业工地等重点场所开展主动监测,做好高温中暑病人的救治。

3.3.6 向高温环境作业人群提供预防性给药。 3.3.7 设置休息区域,配置供水点,发放饮水杯。

3.3.8 开展防暑降温知识宣传,增强作业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 4 应急响应

4.1 作业人员感觉到头痛、心慌时应立即到阴凉处休息、饮水。 4.2 中暑后的症状

4.2.1 中暑先兆:在高温环境下活动一段时间后,出现乏力、大量出汗、口渴、头痛、头晕、眼花、耳鸣、恶心、胸闷、体温正常或略高。

4.2.2 轻症中暑,临床表现为头昏、头痛、面色潮红、口渴、大量出汗、全身疲乏、心悸、脉搏快速、注意力不集中、动作不协调等症状,体温升高至38.5℃以上。

4.2.3 重症中暑,包括热射病、热痉挛和热衰竭三种类型,也可出现混合型。其中: 热射病(包括日射病)亦称中暑性高热,其特点是在高温环境中突然发病,体温高达40℃以上,疾病早期大量出汗,继之\"无汗\",可伴有皮肤干热及不同程度的意识障碍等。

热痉挛主要表现为明显的肌痉挛,伴有收缩痛。好发于活动较多的四肢肌肉及腹肌等,尤以腓肠肌为著。常呈对称性。时而发作,时而缓解。患者意识清,体温一般正常。

热衰竭起病迅速,主要表现为头昏、头痛、多汗、口渴、恶心、呕吐,继而皮肤湿冷、血压下降、心律紊乱、轻度脱水,体温稍高或正常。 4.3 中暑后的处置方法

4.3.1 及时脱离高温环境,迅速将病人移到阴凉、通风地方,垫高头部,解开衣扣,平卧休息,观察体温、脉搏呼吸、血压变化。

4.3.2 用冷水毛巾敷头部,或用冰袋置于中暑者头部和大腿根部等部位,或用30%洒精擦身降温,并补充淡盐水、冷西瓜水、绿豆汤等含盐清凉饮料,清醒者也可服人丹、十滴水、藿香正气水等。

4.3.3 对日射病者应严密观察意识、瞳孔等变化,头置冰供暖或冰帽,以冷水洗面及颈部,以降低体表温度,有意识障碍呈昏迷者,要注意防止因呕吐物误吸而引起窒息,将病人的头偏向一侧,保持其呼吸道通畅。

4.3.4 对重症中暑者应立即送往医疗机构进行治疗。 5 信息收集、报告

5.1 信息收集

项目社会安全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组接到高温中暑事件相关信息后实行首接负责制,并负责收集、汇总高温中暑事件信息。 5.2 信息报告

在24小时内,中暑患者达到30人及以上的,项目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应在1小时内上报公司人身伤害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组。 6 后期处置

6.1 善后处置:应急处置结束后,做好对受伤人员,以及紧急征用的设备、物资按照规定给予补助或补偿,并协助做好正常施工秩序恢复等工作。 6.2 事故调查及报告:

6.2.1 应急处置结束后,协助公司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做好事故现场的勘查、警戒和事故原因的调查取证工作。

6.2.2 将有关文件上报公司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为事故处理提供事实依据。 7 附则

7.1 应急预案修订:应急结束后,项目管理部结合事故调查报告和应急能力评估报告对本处置方案进行审查,必要时进行修订。

7.2 预案解释部门:本处置方案由项目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制订与解释。 7.3 应急预案实施:本处置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脚手架坍塌事件应急处置方案(2009-01-02 11:21:07)

1. 危险源与危险分析

通过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以下安全风险,可能会导致发生脚手架坍塌事故。 1.1 安全风险

1.1.1 脚手架承重超负荷; 1.1.2 脚手架搭设不规范; 1.1.3 脚手架地基处理不牢固; 1.1.4 搭设脚手架的架管或扣件不合格; 1.1.5 大型脚手架没有编制技术方案; 1.1.6 操作人员无证上岗。 1.2 发生事故的条件

1.2.1 脚手架放置的物料超过规定的重量; 1.2.2 脚手架搭设不规范没有进行及时整改; 1.2.3 拆除脚手架时违规作业; 1.2.4 所用的材质不合格,或扣件滑丝; 1.2.5 大风大雨后没有进行使用前的检查; 1.2.6 非特种作业人员进行搭拆; 1.2.6 其他非自然灾害的意外事件。 2 组织体系 2.1 领导机构

项目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本工程现场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组 长:项目分管副经理

副组长:项目安监部负责人、项目机管部负责人、项目交通消防负责人

成 员:各成员部室全体人员、各专业分公司现场安监员和机管员 2.2 专项工作机构

项目安全监察部设立人身伤害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组,负责工程现场人身伤害和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3 项目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的职责

2.3.1 贯彻落实国家、省电力公司和上级单位有关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要求;接受上级单位和地方应急指挥机构的领导,请求和提供应急救援; 2.3.2 统一领导项目管理部安全生产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2.3.3 组织制定项目管理部安全生产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对其进行评估和修订; 2.3.4 发布项目管理部安全生产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启动命令和终止命令;指挥协调项目管理部安全生产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

2.3.5 发布项目管理部安全生产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进展与处置情况。 2.4 项目人身伤害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组的职责

2.4.1 及时了解人身伤害和突发环境事件情况,提请应急领导小组决定启动、实施和终止应急预案;

2.4.2 落实应急领导小组下达的应急指令和各项任务;

2.4.3 监督人身伤害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应急处理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2.4.4 制订、监督应急预案的执行情况,定期对其进行评估和修订;制定完善有关应急工作的规章制度;

2.4.5 组织开展人身伤害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宣传、培训与演练;

2.4.6 负责相人身伤害和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工作,查清事故原因,明确事故责任,制定针对性防范措施,对抢险救灾中立功人员提出表彰意见,对事故责任者进行责任追究,并积极配合上级、当地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 2.5 现场急救站工作人员职责

2.5.1 负责突发性传染病、地方性疾病、季节性疾病以及其他疾病的防治工作; 2.5.2 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急救知识培训及常规急救培训工作; 2.5.3 负责急救站药品、器械的准备及管理工作; 2.5.4 负责人身伤害事故的现场急救工作; 2.5.5 参与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的演习活动。 3. 应急准备

3.1 应急电话及公告:施工现场应安装电话,无条件安装电话的施工现场应配置移动电话,电话可安装于办公室、值班室、警卫室内。在施工现场明显位置设置公告栏(牌)标明本工程应急领导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社会急救电话等提示标志,以便现场人员在应急时能快捷报警求救。

3.2 现场应急中心:现场设置急救站并有专业的医护人员,急救站配备的急救药品、器械应以简单适用的原则,保证现场急救的基本需要,并可根据不同情况予以增减,定期检查补充,确保随时可供急救使用。 3.3 脚手架坍塌防治措施

3.3.1 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脚手架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3.3.2 对工程所用的相关施工材料进行严格把关,严禁不合格材料投入使用。

3.3.3 加强模板作业技术方案的编制与审核,对模板支撑的刚度、强度进行复验,严格控制施工荷载,尤其是楼板上集中荷载不得超过设计要求。

3.3.4 对大体积混凝土浇注作业过程进行重点监督检查,派专人进行巡视,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并进行处置。

3.3.5 脚手架赖以生根的悬挑钢梁挠度变形超过规定值,应对悬挑钢梁后锚固点进行加固,钢梁上面用钢支撑加U形托旋紧后顶住屋顶。预埋钢筋环与钢梁之间有空隙,须用马楔备紧。吊挂钢梁外端的钢丝绳逐根检查,全部紧固,保证均匀受力。

3.3.6 脚手架卸荷、拉接体系局部产生破坏,要立即按原方案制定的卸荷拉接方法将其恢复,并对已经产生变形的部位及杆件进行纠正。

3.3.7 大型脚手架必须编制技术方案,并加强日常的巡视检查,对出现的变形或地基沉降等导常情况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3.3.8 加强大风大雨后对脚手架使用前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地基沉降、立杆悬空等情况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3.3.9 对脚手架的拉结支撑加强日常巡视,发现异常情况及时督促进行整改。 3.3.10 脚手架拆除时严禁非操作人员在脚手架上进行任何作业。 4. 应急处置

4.1 施工现场发生脚手架坍塌事件,应立即对受伤人员进行急救,并设立危险警戒区域,严禁与应急抢险无关的人员进入。

4.2 迅速确定事故发生的准确位置、可能波及的范围、脚手架损坏的程度、人员伤亡情况等,以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应急处置。

4.3 按着救人优先的原则,且在保障人身安全的情况下尽可能地抢救重要资料和财产,并注意做好应急人员的自身安全。

4.4 组织人员尽快解除重物压迫,减少伤员挤压综合症发生,并将其转移至安全地方。 4.5 对未坍塌部位进行抢修加固或者拆除,封锁周围危险区域,防止进一步坍塌。 4.6 如发生大型脚手架坍塌事故,必须立即划出事故特定区域,非救援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特定区域。迅速核实脚手架上作业人数,如有人员被坍塌的脚手架压在下面,要立即采取可靠措施加固四周,然后拆除或切割压住伤者的杆件,将伤员移出。如脚手架太重可用吊车将架体缓缓抬起,以便救人。

4.7 现场急救条件不能满足需求时,必须立即上报当地有关部门,并请求必要的支持和帮助。拨打120急救电话时,应详细说明事故地点和人员伤害情况,并派人到路口进行接应。 4.8 在没有人员受伤的情况下,应根据实际情况对脚手架进行加固或拆除,在确保人员生命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恢复正常施工秩序。 5 信息收集、报告 5.1 信息收集

项目人身伤害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组接到脚手架坍塌事件相关信息后实行首接负责制,并负责收集、汇总脚手架坍塌事件信息。 5.2 信息报告

发生脚手架坍塌事件且造成人员一般轻伤及以上人身伤害时,项目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应在1小时内上报公司人身伤害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组。 6 后期处置

6.1 善后处置:应急处置结束后,做好对受伤人员,以及紧急征用的设备、物资按照规定给予补助或补偿,并协助做好正常施工秩序恢复等工作。 6.2 事故调查及报告:

6.2.1 应急处置结束后,协助公司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做好事故现场的勘查、警戒和事故原因的调查取证工作。

6.2.2 将有关文件上报公司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为事故处理提供事实依据。 7 附则

7.1 应急预案修订:应急结束后,结合事故调查报告和应急能力评估报告对本处置方案进行审查,必要时进行修订。

7.2 预案解释部门:本处置方案由项目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制订与解释。 7.3 应急预案实施:本处置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方案(2009-01-01 10:21:24) 1 危险源与危险分析 1.1 安全风险

通过对不安全因素进行辨识与评价,在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以下安全风险,可能会导致发生突发公共安全事件。 1.1.1 办公或生活环境受到污染; 1.1.2 餐具消毒不干净; 1.1.3 发生区域性传染性疾病; 1.1.4 生活水源或食品贮存点被投毒;

1.1.5 其他突发性因素。 1.2 发生事故的条件

1.2.1 办公或生活环境卫生状况不良; 1.2.2 生活用水受到污染; 1.2.3 食物变质或受到污染; 1.2.4 传染性病源侵入; 1.2.5 其他意外情况出现。 2 组织体系 2.1 领导机构

项目公共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本工程现场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组 长:项目工会 副组长:项目综合部负责人 成 员:后勤单位全体人员 2.2 专项工作机构

项目综合管理部设立社会安全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组,负责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3 公共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的职责

2.3.1 贯彻落实国家、省电力公司和上级单位有关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要求;接受上级单位和地方应急指挥机构的领导,请求和提供应急救援; 2.3.2 统一领导项目管理部安全生产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2.3.3 组织制定项目管理部安全生产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对其进行评估和修订; 2.3.4 发布项目管理部安全生产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启动命令和终止命令;指挥协调项目管理部安全生产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

2.3.5 发布项目管理部安全生产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进展与处置情况。 2.4 社会安全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组的职责

2.4.1 及时了解社会安全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情况,提请应急领导小组决定启动、实施和终止应急预案;

2.4.2 落实应急领导小组下达的应急指令和各项任务;

2.4.3 监督社会安全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应急处理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2.4.4 制订、监督应急预案的执行情况,定期对其进行评估和修订;制定完善有关应急工作的规章制度;

2.4.5 组织开展社会安全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宣传、培训与演练;

2.4.6 负责社会安全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调查工作,查清事故原因,明确事故责任,制定针对性防范措施,对抢险救灾中立功人员提出表彰意见,对事故责任者进行责任追究,并积极配合上级、当地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 2.5 现场急救站工作人员职责

2.5.1 负责突发性传染病、地方性疾病、季节性疾病以及其他疾病的防治工作; 2.5.2 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急救知识培训及常规急救培训工作; 2.5.3 负责急救站药品、器械的准备及管理工作; 2.5.4 负责人身伤害事故的现场急救工作; 2.5.5 参与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的演习活动。 3 应急准备

3.1 宣传预防知识。有针对性做好卫生宣传工作,普及预防知识。在食堂张贴一些切实可行的预防图片及相关资料,增强广大职工的防范意识和预防保护能力。

3.2 了解和掌握疫情情况。及时了解掌握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和食堂卫生管理情况,建立电话联系网络及举报信箱,确保一旦发现卫生不合格能及时处理和实时监控。 3.3 做好卫生消毒。联合各部门做好食堂的卫生消毒工作。

3.4 公共区域。针对疫情病毒性质,用相应的消毒药剂,对有关路面、办公室等公共场所进行消毒,对食堂厨房主要出口铺放脚垫,并在脚垫上喷洒消毒药剂,且随时增加药剂以保持浓度,对门把手等公共区域使用消毒药剂进行清洁。使用消毒剂可采取喷洒、擦拭相结合的办法,对电子系统覆盖保护膜。

3.5 垃圾按时清理,清理垃圾时要封闭垃圾袋口,运送时使用专门的垃圾清运车,放置各楼指定地点封闭,运送完垃圾后应对垃圾清运车内外及时清理,并喷洒消毒药剂。

3.6 应急预案启动前,根据突发事件的实际情况,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做好启动预案的人、财、物的准备。

3.7 供排水系统。清理检查排水、污水管道,做好卫生消毒工作。

3.8 投放药剂。对一些虫害,可投放灭虫药剂,并在投放处做明显警示标记。

3.9 加强人员控制措施。为了有效的控制人员的流动,保证食堂的安全,防止食物中毒,制定人员流动的有效控制措施,杜绝外来人员进入。 4. 应急处置

4.1 一旦发现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根据情况及时呼叫120急救。

4.2 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需要,紧急调集人员、物质、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 4.3 第一时间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及卫生防疫部门,并对相关食堂进行封闭,由专门人员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处理

4.4 应急工作组立即到达规定岗位,采取有关措施,并对突发事件进行现场观察,确定危害程度,提出具体措施建议。

4.5 应急领导小组迅速到达现场,根据检查结果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消除使事件进一步发展的可能隐患。

4.6 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需要,紧急调集人员、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 4.7 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需要,对可疑的暴露因素采取措施,及时对病人进行隔离治疗,对密切接触者和疫区有接触史的其他人员,实施医学观察或适当管理与隔离。

4.8 对易受感染的人群和其他易受损害的人群建议采取回应急接种、预防性投药、群体防护等措施。

4.9 参加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工作人员,根据突发事件的分级,按卫生部个人防护指导意见

的要求,采取必要的卫生防护措施。 5. 信息收集、报告 5.1 信息收集

应急工作级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后实行首接负责制,并负责收集、汇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 5.2 信息报告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由公共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组在1小时之内向公司安全应急办公室及相关疾病防控中心报告。

5.2.1 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 5.2.2 发生或者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5.2.3 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的。 6 后期处置

6.1 善后处置: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卫生防疫工作,并按国家卫生防疫管理办法执行。 6.2 事故调查及报告:及时添写调查报告并按时上报有关上级部门。 7 附则

7.1 预案修订:每年修订一次,发生特殊情况按上级规定进行修订。

7.2 预案解释部门:本处置方案由项目公共安全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制订与解释。 7.3 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高处坠落事件应急处置方案(2008-12-29 13:40:55)

1 危险源与危险分析 1.1 安全风险

通过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以下安全风险,可能会导致发生高处坠落事故。 1.1.1 孔洞无盖板; 1.1.2 临边无栏杆;

1.1.3 高处作业点防护设施不全; 1.1.4 设备或工具有缺陷; 1.1.5 个体安全防护用品有缺陷; 1.1.6 其他行为性、管理性和装置性违章; 1.2 发生事故的条件 1.2.1 安全设施不齐全;

1.2.2 作业人员没有接受过专项培训; 1.2.3 作业环境不能满足安全要求; 1.2.4 个体防护用品不合格; 1.2.5 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 1.2.6 其他违章行为。 2 组织体系 2.1 领导机构

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本工程现场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组 长:项目分管副经理

副组长:项目安监部负责人、项目机管部负责人、项目交通消防负责人 成 员:各成员部室全体人员、各专业分公司现场安监员和机管员 2.2 专项工作机构

安全监察部设立人身伤害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组,负责工程现场人身伤害和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3 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的职责

2.3.1 贯彻落实国家、省电力公司和上级单位有关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要求;接受上级单位和地方应急指挥机构的领导,请求和提供应急救援; 2.3.2 统一领导项目管理部安全生产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2.3.3 组织制定项目管理部安全生产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对其进行评估和修订; 2.3.4 发布项目管理部安全生产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启动命令和终止命令;指挥协调项目管理部安全生产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

2.3.5 发布项目管理部安全生产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进展与处置情况。 2.4 人身伤害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组的职责

2.4.1 及时了解人身伤害和突发环境事件情况,提请应急领导小组决定启动、实施和终止应急预案;

2.4.2 落实应急领导小组下达的应急指令和各项任务;

2.4.3 监督人身伤害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应急处理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2.4.4 制订、监督应急预案的执行情况,定期对其进行评估和修订;制定完善有关应急工作的规章制度;

2.4.5 组织开展人身伤害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宣传、培训与演练;

2.4.6 负责相人身伤害和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工作,查清事故原因,明确事故责任,制定针对性防范措施,对抢险救灾中立功人员提出表彰意见,对事故责任者进行责任追究,并积极配合上级、当地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 2.5 现场急救站工作人员职责

2.5.1 负责突发性传染病、地方性疾病、季节性疾病以及其他疾病的防治工作; 2.5.2 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急救知识培训及常规急救培训工作;

2.5.3 负责急救站药品、器械的准备及管理工作; 2.5.4 负责人身伤害事故的现场急救工作; 2.5.5 参与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的演习活动。 3. 应急准备

3.1 应急电话及公告:施工现场应安装电话,无条件安装电话的施工现场应配置移动电话,电话可安装于办公室、值班室、警卫室内。在施工现场明显位置设置公告栏(牌)标明本工程应急领导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社会急救电话等提示标志,以便现场人员在应急时能快捷报警求救。

3.2 现场应急中心:现场设置急救站并有专业的医护人员,急救站配备的急救药品、器械应以简单适用的原则,保证现场急救的基本需要,并可根据不同情况予以增减,定期检查补充,确保随时可供急救使用。 3.3 防高处坠落措施

3.3.1 搭设脚手架所用的架管和扣件等满足规定要求。 3.3.2 个人安全防护用品佩戴齐全且使用正确。

3.3.3 在锅炉、主厂房以及其它危险的边沿,临空的一面装设有安全网或防护栏杆。 3.3.5 孔洞有盖板,临边有栏杆,密目安全网和水平安全网设置到位。 3.3.6 高空作业人员做到持证上岗,作业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3.7 日常安全督查工作到位,存在的不安全隐患能及时得到整改.

3.3.8 组织进行模拟演练,对应急处置方案进行有效性评价,必要时对应急响应的要求进行调整或更新。 4. 应急处置

4.1 发生高空坠落事故后,现场知情人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切断或隔离危险源,防止救援过程中发生次生灾害。

4.2 切断或隔离危险源后,现场知情人员应当立即开展现场急救工作,同时请求应急救援和上报事故信息工作。

拨打电话时要尽量说清楚以下几件事:

4.2.1 说明伤情和已经采取了些什么措施,以便让救护人员事先做好急救的准备。 4.2.2 讲清楚伤者(事故)发生的具体地点。

4.2.3 说明报救者姓名(或事故地)的电话,并派人在现场外等候接应救护车,同时把救护车辆进事故现场的路上障碍及时予以清除,以利救护车辆到达后,能及时进行抢救。 4.3 现场知情人员应做好受伤人员的现场救护工作。如受伤人员出现骨折、休克或昏迷状况,应采取临时包扎止血措施,进行人工呼吸或胸外心脏挤压,尽量努力抢救伤员,将伤亡事故控制到最小程序,损失降到最小。

4.4 应急人员赶赴现场后,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对事故现场进行隔离和保护,严禁无关人员入内,为应急救援工作创造一个安全的救援环境。同时,应立即组织开展事故调查,为尽快事故恢复创造条件。

4.5 急救人员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到达现场,迅速对患者判断有无威胁生命的征象,并按以下顺序及时检查与优先处理存在的危险因素:呼吸道梗阻,出血,休克,呼吸困难,反常呼吸,骨折。

4.6 在对患者病情做出评估后,应在最短时间内建立静脉通道,保护重要的器官,维持受伤人员的基本生命活动,并提出下一步医疗建议。

4.7 在伤员转送之前必须进行急救处理,避免伤情扩大,途中作进一步检查,进行病史采集,通过询问护送人员,事故目击者了解受伤机制,以发现一些隐蔽部位的伤情,做进一步处理,减轻患者伤情。

在伤员转送途中密切观察患者的瞳孔、意识、体温、脉搏、呼吸、血压、出血情况,以及加压包扎部位的末梢循环情况等,以便及早发现问题,及早做出相应的处理。

4.8 当事故有可能出现扩大、恶化苗头时,应当立即向当地有关部门应急领导小组提出申请,请求必要时社会支援。 4.9 常用的救治处置方法 4.9.1 出血的处置方法:

4.9.1.1 伤口渗血,用消毒纱布或用干净布盖住伤口,然后进行包扎。若包扎后扔有较多渗血,可再加绷带,适当加压止血或用布带等止血。

4.9.1.2 伤口出血呈喷射状或鲜血液涌出时立即用清洁手指压迫出血点上方(近心端)使血流中断,并将出血肢体抬高或举高,以减少出血量。有条件用止血带止血后再送医院。 4.9.2 骨折处置方法

4.9.2.1 肢体骨折可用夹板或木棍、竹杆等将断骨上、下方关节固定,也可利用伤员身体进行固定,避免骨折部位移动,以减少疼痛,防止伤势恶化。

4.9.2.2 开放性骨折,伴有大出血者应先止血,固定,并用干净布片覆盖伤口,然后速送医院救治,切勿将外露的断骨推回伤口内。

4.9.2.3 疑有颈椎损伤,在使伤员平卧后,用沙土袋(或其它替代物)放在头部两侧使颈部固定不动,以免引起截瘫。

4.9.2.4 腰椎骨折应将伤员平卧在平硬木板上,并将椎躯干及二侧下肢一同进行固定预防瘫痪。搬动时应数人合作,保持平稳,不能扭曲。

4.9.2.5 在搬运和转送过程中,颈部和躯干不能前屈或扭转,而应使脊柱伸直,绝对禁止一个抬肩一个抬腿的搬法,以免发生或加重截瘫。 4.9.3 颅脑外伤

4.9.3.1 应使伤员采取平卧位,保持气管通畅,若有呕吐,扶好头部,和身体同时侧转防窒息。

4.9.3.2 耳鼻有液体流出时,不要用棉花堵塞,只可轻轻拭去,以利降低颅内压力。 4.9.3.3 颅脑外伤,病情复杂多变,禁止给予饮食,应立送医院诊治。

4.9.3.4 搬走时,应使伤员平躺在担架上,腰部束在担架上,防止跌下。平地搬走时,伤员头部在后,上楼、下楼、下坡时头部在上。 4.9.4 穿透伤及内伤

4.9.4.1 如有腹腔脏器脱出,可用干毛巾、软布料或搪、瓷碗加以保护。 4.9.4.2 及时去除伤员身上的用具和口袋中的硬物。

4.9.4.3 禁止将穿透物拔除,应立即将伤员连同穿透物一起送往医院处置。 4.9.4.4 有条件时迅速给予静脉补液,补充血容量。

5 信息收集、报告 5.1 信息收集

人身伤害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组接到高处坠落事件相关信息后实行首接负责制,并负责收集、汇总突发人身伤害事件信息。 5.2 信息报告

发生一般轻伤及以上事件时,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应在1小时内上报公司人身伤害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组。 6 后期处置

6.1 善后处置:应急处置结束后,做好对受伤人员,以及紧急征用的设备、物资按照规定给予补助或补偿,并协助做好正常施工秩序恢复等工作。 6.2 事故调查及报告:

6.2.1 应急处置结束后,协助公司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做好事故现场的勘查、警戒和事故原因的调查取证工作。

6.2.2 将有关文件上报公司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为事故处理提供事实依据。 7 附则

7.1 应急预案修订:应急结束后,结合事故调查报告和应急能力评估报告对本处置方案进行审查,必要时进行修订。

7.2 预案解释部门:本处置方案由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制订与解释。 7.3 应急预案实施:本处置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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