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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先与最后

来源:意榕旅游网
最先与最后 鲁迅

《韩非子》说赛马的妙法,在于“不为最先,不耻最后”。这虽是从我们这样外行的人看起来,也觉得很有道理。因为假若一开首便拼命奔驰,则马力易竭。但那第一句是只适用于赛马的,不幸中国人却奉为为人的处世金针了。中国人不但“不为戎首”(不做发动战争的罪魁),“不为祸始”(不做制造灾难的祸首),甚至于“不为福先”。所以凡事都不容易有改革;前驱和闯将,大抵是谁也怕做的。然而人性岂真能如道家所说的那样恬淡?欲得的却多。既然不敢径取,就只好用阴谋和手段。以此,人们也就日见其卑怯了。既是“不为最先”,自然也不敢“不耻最后”,所以虽是一大堆群众,略见危机,便纷纷“作鸟兽散”了。如果偶有几个不肯退转,因而受害的,公论家便异口同声,称之曰傻子。对于锲而不舍的人们也一样。

我有时也偶尔去看看学校的运动会,这种竞争,本来不像两敌国的开战,挟有仇隙的,然而也会因为竞争而骂,或者竟打起来。但这些事又别论。竞走的时候,大抵是最快的三四个人一到决胜点,其余的便松懈了,有几个还失了跑完预定圈数的勇气,中途挤入看客的群集中:或者佯为跌倒,使红十字队用担架将他抬走。假若偶有虽然落后,却尽跑、尽跑的人,大家就嗤笑他。大概是因为他太不聪明,“不耻最后”的缘故吧。

所以中国一向就少有失败的英雄,少有韧性的反抗,少有单身鏖战的武人,少有敢抚哭叛徒的吊客;见胜兆则纷纷聚集,见败兆则纷纷逃亡。战具比我们精利的欧美人,战具未必比我们精利的匈奴蒙古满洲人,都如入无人之境。“土崩瓦解”这四个字,真是形容得有自知之明。

多有“不耻最后”的人的民族,无论什么事,怕总不一下子就“土崩瓦解”的。我每看运动会时,常常这样想:优胜者固然可敬,但那虽然落后而仍非跑至终点不止的竞技者,和见了这样的竞技者而肃然起敬的看客,乃正是中国将来的脊梁。

读后感

情哥

大部分中国人在最先与最后方面把握得很“恰当”。好事不敢做最先,也不敢做最后。

一、中国人干什么事都往往要找一个垫背的,而中国的管理者也往往用“末位淘汰制”来督促员工。商界的马云是这样做的,他说:“我们公司是每半年一次评估,评下来,虽然你的工作很努力,也很出色,但你就是最后一个,非常对不起,你就得离开。”这一招确实很管用,干工作员工都争先恐后,当仁不让,积极性很高,没有最好,只有更好。鉴于此,不少学校的校长也蠢蠢欲动,跃跃欲试,把所带班级成绩倒数第一名的教师淘汰出局。

然而,这些校长们想过没有:学生的成长是只用成绩来衡量的了的吗?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地方,学习书本知识只是其中的一小部分,德育才是学校的根本,体育也是一个重要因素,如果学校只看重学习,将来将会培养出什么样的人才呢?能培养出合格的人才吗?商界的此举固然能暂时提高员工的积极性,但是,员工干得优秀了就足够了,最后一个既然很出色为什么还要离开?员工只要尽自己的努力去搞好自己的工作,一心向上,追求进步就足够了,他们不完忽职守,没有没务正业,何必非得往死里必呢?人们工作的目的是什么?不就是为了好好

地生活吗?如果只干工作,不能把自己的生活质量提上去,工作又有什么用呢?

由此我想到了古代的秦国。秦孝公任用商商鞅变法,增加连坐法律,轻罪用重刑,残酷的“五马分尸”就是其的创作。在商君的高压政策下,全国百姓“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一天到晚就是为了战争。然而国家强大了,百姓的生活却没有得以改善,战争胜利了,是进一步作争。百姓生活在痛苦之中,这样的发展又有何用?最后,在全车上下的愤恨之下,商君终于被处死,他也以尝到了自己的政策带来的恶果,最后也被“五马分尸”了。

二、因为把最先与最后把握到“恰到好处”,所以中国人真是特别“聪明”。普京说:南京死三十万不是鬼子太残暴,是中国人太聪明

你想过没有:南京死三十万不是鬼子太残暴,是国人太聪明。要知道去杀三十万只猪或狗,一不小心还会弄个工伤事故、感染死亡什么的,难道三十万南京人真的是猪狗不如?一个台湾老兵、南京大屠杀的幸存者回忆那段历史时写道:我们可能永远不懂五个日本鬼子就可以押着两千人去屠杀!两千人,像猪一样任凭五个人屠杀,多么可怕的事情啊!虽然那五个日本兵有枪,也有刀,但是那两千人并没有被捆着,完全可以动手反抗。可是他们没有,据某个幸存者口述,他曾经怂恿其他人一起冲上去,可惜回应他的除了沉默,还是沉默。因为大家都是聪明人,他们明白虽然两千人肯拼命肯定能赢,但是第一个冲上去的肯定会死,所以他们聪明地独善其身,把希望寄托在有其他人第一个冲上去。可惜的是,大家都是聪明人,没有蠢材,所以他们就只能像猪一样任凭屠杀。虽然每一个人都是聪明人,但是聚在一起却只是一群聪明的猪而已!

三、其实,在中国,你可以把很多事都与中国人善于把握“先后”联系。如中国人一般从众意识很强,不管众人是不是对的,如“中国式过马路”、群殴事件等等。

在中国违反交通规则过马路一个人一般不大敢,但人多了,就可以过了。没有谁敢脱离这个群体,在这个群体里就安全,没有谁敢最先,也都不敢最后。中国的打架事件也多以群殴为主,因为那些参与者没有胆量一个人去打,都不敢最先;而别人都去打了,也没有谁敢最后或者不打了„„

总之,鲁迅先生的《最先与最后》写得真是太好了,你可以把很多的现象与此联系。先生的眼光很远,可惜到了今天,他所提示的国民劣根性依然存在。国家要发展,民族要进步,还是要多读读鲁迅,多反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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