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失地农民就业问题的
调研报告
近年来,随着我省提出“工业强省”战略以来,我县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工业园区的建设、小城镇建设、外来投资建设,大量农村集体土地被征用改变用途。***地处城郊结合部,也由此导致失地农民的数量也逐渐增多,这使很多农民在享受到改革发展带来的改变人居环境这一成果的同时,也就失去了他们赖以生存的土地。县城的拓展、工业园区的强力推进、外来投资建设既为失地农民带来了更多的发展机会、就业岗位,但被征地农民的补偿、安置、就业、养老等社会保障问题也日益凸显,农民土地被征用后,如何解决失地农民的生产、生活保障问题,成了影响农村社会繁荣与稳定的关键,同时也是阻碍城市化稳健发展的重要环节。
一、失地农民群体及就业现状
从2009年以来,因殡仪馆建设、银盏工业园区建设、小城镇建设及公益设施建设等因素,***共征用农民承包土地约2500余亩(不含即将启动的北部新城和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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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凯迪生物发电建设用地及下步工业园区推进征地),占全乡农村土地承包面积10024亩的24.94%。因征地而失去全部或大部分承包土地的农民约2500人,占农村土地承包人口14090人的17.74%。这部分失地农民群体,虽然得到了征地补偿,但解决长久生计是一个大问题,就业成为第一需要。按全乡农村劳动力占人口比例61%计算,不论是否进行农转非,总体上约有1500人需要陆续解决就业问题。
在解决失地农民生产生活问题上,***人民政府按瓮安县出台的《瓮安县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试行)》政策,给予被征地农民进行社保,共有889人参加社保,这889人所交纳的参保金,60%由政府出资,40%由被征地农民自己交纳,达到规定年龄(男60岁,女55岁)后,方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现参加社会人数约有一半在45岁左右)。其他安置方式就是推进自谋职业,如动员部分有条件的失地农民从事服务业,如县内营运的士车、卖水果、卖肉、卖菜、卖服装、卖早餐或夜市小吃、擦皮鞋等。其他失地农民为了生计,部分自行外出打工,或离土不离乡,就地打工谋生。仍有少部分失地农民没有顺利实现创业或就业,仅以耕作剩余土地为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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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失地农民群体中,有稳定工作岗位和从事服务行业者约占8.9%,有较高的经济收入,生活比较富裕。如银盏村的杨刚,征地前从事运输业,年收入5万元,征地后购置新车,年收入10万元,收入翻两番。该村李吉方,用征地补偿和积蓄,从事个体经营,年收达5万元,加上耕种剩余土地,一家人衣食不愁。但临时就业和自行出外务工或在县内务工者,生活水平没有明显提高,部分还有所下降。如大房村尖山组7户人家,土地全部征完,房屋被搬迁,房屋补偿款和征地款在15--40万元之间,政府划地130平方由失地农民必须按照政府规划设计的图纸进行修建,且必须修建三楼一底。从目前来看,民用房的成本价约700元/㎡,群众自行修建三楼一底的房屋,总的造价就是36.4万元,加是装修,这7户失地农民,有的要差一屁股烂帐,有个别户可能只保本。他们把房子修起后,只有靠临时性的打工找钱维生,一旦找不到工做,一家人的生活就成问题,常常为务工而担忧。有6%的失地农民生活比较困难。这部分失地农民年龄较大,文化水平普遍较低,商品经济意识差,缺乏技术和经营经验,从事商业活动屡屡失败,有的又疾病缠身,没有其它出路,其基本生活状况令人担忧。如大房村刘开华户,由于素质较差,征地后没有能力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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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其它经营,只有靠经营不多的剩余土地,长期生病,不仅要支付医药费,而且庄稼也未种好,家庭生活很困难,靠民政救济维持生活。总体来看,失地农民就业不稳定占绝大多数,是一个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因此必须高度重视其就业问题。
二、失地农民就业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失地农民的就业能力弱,面对就业竞争,由于年龄、知识、技能方面明显处于劣势地位,求职比较困难。就瓮安县内而言,可提供的就业空间小,人多岗少,竞争激烈,失地农民文化程度低、非农技能差,加上素质较低,用人单位不愿聘用。失地农民就业最困难的主要有三类群体。一是女35岁男40岁以上的大龄失地农民,即使能找到一份工作,大多也不稳定。二是失地前完全依赖种地为生的纯农民,转业能力差,失地就意味着失业,大多数人很难找到合适的工作岗位。三是生活在较偏远的失地农民,与城乡结合部的失地农民相比,其就业机会少,择业余地小,观念比较保守对他们择业就业影响很大。面对就业处于劣势的失地农民,政府引导上还存在一些的比较突出问题。
1、促进失地农民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的激励政策不足。就目前的政策而言,种田的农民可以享受粮食直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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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各种扶持政策,下岗职工可得到再就业技能培训和各种优惠政策,对农村、农民的各种社会保障也是普遍面对贫困和低收入人口,而专门针对失地农民就业等问题虽然出台了《瓮安县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试行)》,但是在2011年1月1日前被征地农民怎么办?“实施办法试行”在这近一年来是不是有的地方进行完善?失地农民自谋职业举步维艰,有的刚起步又面临失业。
2、失地农民再就业培训效果不佳。近一年来瓮安职中对农民再就业培训投入不断加大,但参与培训的大部分是年青人,而失地农民中40岁以上的没有人参与培训,因此可以说收效甚微,适应不了失地农民就业的实际要求,反而造成人、财、物的浪费。
3、基层组织的财力弱,服务不到位。失地农民在生产生活中出现的问题,需要基层组织解决。但由于基层组织财力薄弱、权力有限,干部素质参差不齐,解决问题的能力不强,导致一些失地农民问题变成无人管无人问的难题。在组织就业上也没有好的思路,显得无能为力。
三、对促进失地农民就业的建议
失地农民是一个特殊的群体,失去土地给他们的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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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活带来较大的影响,如果问题解决不好,将会引发越来越多的矛盾,甚至影响社会稳定。本着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如何解决好失地农民的就业问题,特提出如下建议:
1、发挥基层组织的积极作用,发展集体企业,拓宽解决失地农民再就业的空间,由基层组织成立劳务用工公司,公司和用工企业签订合同,公司按用工企业的需要组织失地农民进行培训,促进失地农民的就业力度,加强对失地农民就业的分类指导,从而有效加快就业步伐。既可以把失地农民组织起来,让其通过做工收入保证生活来源,又能够解决一些矛盾和问题,有利于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这是解决失地农民问题的一条根本出路。
2、进行土地作价入股,农民用土地入股分红的方式,使农民成为该企业的股东,享受企业经营成果,将失地农民的利益与企业发展融汇在一起,促进农民稳定增收。要加快推进农民群众社会保障机制,避免部分失地农民家庭限入贫困境地,促进社会稳定。
3、从实际出发,用活国家政策,认真研究,实事求是的制定有关促进失地农民就业的各种优惠政策,在准入、贷款、行政收费、办证等方面提供优惠,鼓励和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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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失地农民自主创业,自谋职业,促进失地农民向二、三产业转移。
4、县、乡两级党政部门要加大与占地企业的协调力度,将劳动密集的工作交给当地农民做,着重解决失地农民就业问题,这样,一方面解决了失地农民群众就业难题,另一面由于企业利益与农民群众有相当关联,可以有效减少堵工堵路发生,对企业也是有利的。
5、逐步建立和完善解决失地农民问题的长效机制。要积极探索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征地安置方式,建立解决失地农民长久生计的长效机制,促进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实现良性互动,共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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