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整合县内站场资源,推行强强联合战略,消除内部无序竞争,提高双方企业效益,曹县运输总公司与菏泽交通集团汽车三公司联合成立站场资源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车辆进站管理、站场秩序管理、进站车辆安全管理和进站车辆收费管理,具体办法如下:
一、 组织机构:
站场资源管理办公室设在曹县汽车站,对县内站场统一管理,办公室人员由双方对等配备,其工资由双方企业对口发放。
主任: 副主任: 管理员: 业务主管: 会计: 主要职责:
1、组织所有社会车辆全部进站经营。
2:负责签定进站车辆安全协议,并按一车一档的模式建立车辆档案。
3、统一安排车辆的停放与发车。
4、统一收取进站车辆卫生费、管理费和进站费。 5、协助车站维护好站场秩序。
6、建立进站车辆登记台帐和收费台帐,及时向双方企
业报账。
7、接受驻站办的管理和业务指导。 二、收费标准和范围:
1、收费车辆只局限在不接受售票的城乡班车,每车每月200元(含20元卫生费)。
2、各班车卫生费由车站扣除代交。
3、站场资源管理办公室实行费用定额管理,并制定一定的奖励。
4、总收入减去相关费用外,双方公司五、五分成。 5、温龙站租赁费从进站费中列支由双方共同承担。 三、进站要求:
1、所有进站车辆必须具备合法的营运手续。 2、进站车辆状况完好,安全性能过关。 3、进站车辆必须按规定配备安全消防设施。 4、进站车辆必须服从所进车站的安排与管理。 5、进站车辆统一使用站场管理办公室印制的进站证。 6、进站车辆驾驶员要定期参加车站组织的安全会议。 四、双方共同责任:
1、双方公司应积极支持站场管理办公室的工作,对站场办提出的问题应积极研究解决,并提供人财物力的支持。
2、站场办工作,对双方公司负责,公开收费标准和应收费车辆台帐,尽心尽力,做到应收不漏。
3、双方公司共同召开站场办调度会,每月一次,由站场办汇报本月收费情况和需要双方公司解决的问题。
4、双方公司向主管部门汇报所有车辆的进站事宜,共同维护曹县的客运市场秩序。
五、其他未尽事宜有双方公司协商解决。
二OO九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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