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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文理学院关于2015届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有关事宜的通知

来源:意榕旅游网
CWL/JL/JWB/ZY049-01

重庆文理学院教学部

院教〔2013〕103号

关于2015届毕业生

图像信息采集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重庆市教委有关文件精神,我校2015届毕业生(2011级本科、2013级3+2专科)图像信息采集时间定于2013年10月21-25日进行,同时2014届毕业生(2010级本科、2012级3+2专科未曾参加拍摄的学生)、2016届(12级国际班)一并参加拍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交费

按教育部文件(教学厅„2002‟5号)规定,每生交图像信息采集费15元,届时以班为单位在拍摄前统一交重庆新华分社拍摄组工作人员(请各班学习委员提早收取本班图像信息采集费,以拍摄当日实际拍摄人数交费)。

二、拍摄要求

1、在我校图像信息采集期间,即星湖校区定于10月21日(第七周星期一)、红河校区定于10月21日晚-25日下午(第七周星期一

晚至星期五下午),在这一时间段相关年级学生应留在学校,并在规定时间内(各班级具体拍摄安排见附件1或附件2)有序按时参加拍摄;特别强调:若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拍摄,毕业当年的“教育部毕业生信息网”将无法登录,同时因无相应照片而无法办理毕业证等相关证书,因此所引发的一切后果学生自负。根据教育部最新会议精神,学历照片未上网的,也将等同于学历信息不全,不予上报教育部高校毕业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请相关辅导员及时转告每位学生。 2、辅导员根据“附件1或附件2”提早通知相关年级学生具体拍摄时间、地点,并要求学生带上本人身份证(核对身份证号码时必备)准时到指定场所参加拍摄。

3、拍摄时按学号顺序依次进行,且辅导员自始至终坚持在拍摄现场组织拍摄,指定相关班级学习委员在拍摄前完成以下事项:

(1)组织本班学生核对“高校毕业生电子摄像信息采集表”中本人信息,尤其是姓名、身份证号码,核对无误后由学生本人签名;

(2)协助拍摄人员要求本班学生务必按“高校毕业生电子摄像信息采集表”上顺序拍摄。

4、着装要求(该图像信息将在“学信网”和“毕业证书”等处永久保留,不能更换,请同学们高度重视图像采集时的着装和仪表):衣着端庄,女生要把耳朵留出来,需穿有衣领的衣服;同时强调提前作好准备,避免临到拍照时更换衣服,影响整个拍照进程。

5、拍摄地点

星湖校区:一教楼三阶 红河校区:知津楼J-D1102 三、相关部门职责

1、教学部:负责接待新华社重庆分社图像采集工作人员及组织拍摄。

负责人:刘希东

联系人:熊春明 顾启元 殷 涛 李兴春等

联系电话:49682212(星湖校区办) 49891935(红河校区办) 2、各二级学院:负责组织学生到指定地点按时引领到拍摄现场,告诫学生按学号顺序先后列队进行拍摄且不出现拥挤状况。

联系人:辅导员(见“附件1、附件2”) 特此通知

附件:1.星湖校区图像拍摄安排表

2.红河校区图像拍摄安排表

教学部

二○一三年十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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