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对学生的安全管理,增强学生、家长和学校的安全意识,强化安全责任,保障学生生命安全,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生意外事故处理办法》等法规,按照职责明确,责任到位的原则,由家长委员会和学校制定此责任书,由班主任代表学校与家长、学生签订本责任书。
一、学校方面责任
1.在实施教育教学活动中,学校将依法治教,严格按上级规定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促进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
2.学校必须利用旗下讲话、班会课、宣传栏、黑板报、学科教学渗透等方式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3.教师不能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校园内发现危害学生安全现象或学生从事危险活动时,要及时告知学校、家长同时采取合法、有效的方式制止。
4.任课教师要认真组织好课堂教学,依法履行一岗双责,及时掌握学生出勤情况,发现异常及时电话或短信通知家长或监护人,及时联系班主任、学校。因教师不认真组织教学或不履职导致的安全事故,当事教师要承担相应责任。因网络问题或家长电话关机造成教师与家长联系不上,发生的安全事故,教师和学校不承担责任。
5.有下列情形之一,发生学生安全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责任。
(1)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
(2)在学生请假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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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学生翻越校门、围墙,攀爬阳台、窗台、房顶、树木、亭廊、墙壁及进入警戒标志内发生的。
(4)在中午休息、放学后、节假日放假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或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二、学生及家长责任
学生应遵守学校制度和纪律,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应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和纪律教育,家长要对学生进行防欺凌、防性侵、防骗、消防、防洪、防汛、防泥石流、防煤气、防雷防电、毒品、防暴恐、防邪教、防溺水、交通及食品卫生等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不要携带和收藏管制刀具。
学生或其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的,学生和家长应承担相应责任,学校不承担责任。
1.学生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或者纪律,实施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的。
2.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
3.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学生和家长或监护人未告知学校的。
4.未成年学生的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有异常情况,监护人知道或者已被学校告知,但未履行相应监护职责的。
5.学生请假期间、无故逃课期间所发生的意外伤害等。
6.学生在校外发生的一切意外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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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学生之间发生矛盾或学生受到外来威胁时要及时告知班主任、家长或学校,如因学生不告知或告知其他人导致事态扩大的。
8.家长教育不到位造成的安全事故。
三、安全教育
我校为了加强对学生安全工作的领导与管理,做到家校合作,分工明确,以达到减少事故,减少伤亡,减少损失的目的。学校要把安全工作作为教育的首要任务,班级要召开安全主题班会,着重向学生强调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饮食卫生安全、毒品安全、用电用气用火安全、在外活动安全、防洪、防汛、防泥石流、防欺凌、防性侵、防骗、反邪教、防暴恐等安全知识,不断强化学生的安全意识。家长要认真阅读此安全责任书,了解学生在校上课期间由学校负责安全的教育与管理,其他时间的安全管理由家长负责,家长要扎扎实实将子女的安全工作抓紧、抓细、抓实,切不可有丝毫的疏忽和懈怠。家长要监护子女不抽烟、不喝酒、不赌博、不做危险游戏、不到危险区域活动、不交损友,切实履行好监护人的职责。
1.水上安全:我校周边分布有山塘、水库、河流,家长要特别注意做好学生溺水伤亡事故的防范工作。约束子女不要私自到河、塘、堰边戏水玩耍,杜绝学生在节假日和学生放学离校期间私自下河、塘、堰戏水、游泳而引发事故。
2.交通安全:我校地处公路边,规定以下几点,请家长做好教育:
(1)不准学生驾驶机动车到学校,特别不允许学生乘坐非法客运客运车辆和超载车辆;
(2)注意公路行走安全,教育学生注意避让车辆,不在公路上嬉戏、打闹、玩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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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食品卫生安全:我校将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和措施,进一步强化学校卫生管理,培养学生良好的饮食习惯。家长要叮嘱子女不准到无证无照的餐点就餐,防止各种流行疾病的传播,不喝生水,不吃未经冲洗或去皮的时令水果,不食用野生菌,不吃不合格食品及霉变食品,以防止食物中毒。
4.治安安全:家长要教育学生不进游戏厅,严禁学生到网吧上网。不允许学生带易爆、易燃物品以及管制刀具进校门。不与社会上不良青年来往,更不能勾结外人进入校园。
四、此责任书一试二分,学校和家长各执一份,有效期2017年9月2日至2018年9月2日。 家长(签字): 学生(签字): 班主任(签字):
赫章县六曲河镇初级中学
2017 年 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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