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类测量记录用表填写说明
测量交接桩记录(表C1)、工程定位测量记录(表C3)、水准点复测记录(表C4)、导线点复测记录(表C5)、测量复核记录(表C6)
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勘测单位向施工单位移交测量控制桩、水准点,形成《测量交接桩记录》(表C1)。施工单位测量负责人会同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对设计、勘测所定的规划设计进行定位测量,填写《工程定位测量记录》(表C3)。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对基准点、基准线和高程进行内业、外业复核,填写《水准点复测记录》(表C4)、《导线点复测记录》(表C5),并将复测情况填写《测量复核记录》(表C6)。
隧道竣工测量记录汇总表(C10)
隧道竣工以后,应在直线地段每20m、曲线地段每10m,或者需要加测断面处,以中线桩为准,测绘隧道实际净空。测量内容包括:拱顶高程,起拱线宽度,轨顶水平宽度。
隧道净高:曲线上每10米或直线上每20米用尺量1个断面,每断面测3点,净高不小于设计值。
初期支护净空测量记录(C11)
暗挖隧道初期支护完成后,应进行初期支护净空的测量检查,并作好记录,主要内容包括:检查桩号部位、初期支护的净空尺寸等。
隧道净空测量记录(表C12)
隧道二次衬砌完成后,应进行隧道净空的测量检查,并作好记录,主要内容包括:检查桩号部位、结构净空尺寸、施工误差等。要求画断面简图,注明测点编号。
结构收敛观测成果记录(表C13)
暗挖施工时,应进行结构的收敛变形观测,并作好记录,主要内容包括:测点桩号及点位布置、观测日期、变形速率及累计收敛量等。
拱顶下沉观测成果表(表C14)
隧道暗挖施工时,应进行结构的拱顶下沉观测,并作好记录,主要内容包括:测点桩号
及点位布置、观测日期、沉降速率及累计沉降量等。
单线隧道净空检查表(表C18)、双线隧道净空检查表(表C19)
要求画断面简图,注明测点编号。
施工单位必须建立测量复核制度:
1、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和严格实行桩点交接制度、桩点复测制度、换手复测制度、资料复核制度、测量仪器管理制度、测工的培训教育制度。
2、每次测量后,测量成果应用两组独立平行计算和相互校核。
3、定位和放样,应坚持用不同方法或不同仪器进行复核测量或换人测量后方可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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