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环境责任伦理思考
[摘 要]人与自然的关系,是全人类在社会进步与发展过程中所面临的共同问题。经济时代,企业活动已成为现代社会影响自然环境的主要因素,作为社会公民,企业承担环境责任具有其坚实地伦理基础。本文立足于伦理学视角,对当今企业承担环境责任的应然性进行了分析,并着眼现实论证了企业承担环境责任的重要意义。
[关键词]企业;环境责任;伦理基础;应然性;
意义一、 企业环境责任的伦理概述(一)企业环境责任的伦理含义对企业环境责任含义的理解国内外学者有着不同的认识,归结起来分为企业在道德层面上应承担的含有环境利益内容的道德责任和法律层面上应承担的含有环境利益的责任,本文主要从伦理学的视角来探讨企业环境的道德责任问题。企业环境道德责任属伦理学范畴,是指环境道德规范要求社会成员应为的行为,其承担不以违法为条件,也并非通过国家强制力实现,而是由社会成员通过社会伦理价值进行评判,通过社会舆论的影响而使主体因其违反道德的行为蒙受一定的损失。(二)企业承担环境责任的伦理基础1.利益相关论正如物质与精神的关系是哲学的基本问题一样,利益与道德的关系构成了伦理学的基本问题,是伦理研究的出发点。从企业的社会性来看,企业存在于一定的社会利益关系中,这些关系决定了企业要想生存和发展就必须与各种利益关系群体保持协调和平衡,这是企业生存的基础和发展的动力。环境在社会关系中对其他组织的活动起着物质基础的作用,因此企业对环境承担责任具有伦理意蕴。2.契约论企业伦理学认为,社会契约论是一种有约束力的关系,在这种关系中不仅涉及人与人,而且也包括人与自然,企业处理好与环境的关系也就是处理好与人的关系。因此企业与环境的联系越来越密切,越来越相互依赖。经济学家西蒙指出,任何契约都是不完全的。我想契约的不完整性也是引起经济行为不道德的原因,对于不道德的经济行为所引起的市场秩序失灵,进行有效遏制的最好方式是依靠企业道德自律,加强企业的责任意识,这种责任意识在
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实现公平合理的交易中是不可或缺的。
3.共生论在整个自然界中,万事万物都不能孤立的生存,人类的一切活动也都离不开自然。因此,共生成为了人的基本存在方式。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提出了人的二重性学说,揭示了人是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的内在统一,是生态自然因素与经济社会因素的有机统一体。由此可见,企业的经济活动不仅要与人类社会中其他活动保持协调,同时也要尊重自然规律,最终才能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这种和谐共生在伦理学中是一种“善”和“美”,也是人类所要追求的幸福。二、企业承担环境责任的应然性分析(一)社会行为之可能——伦理性 马克思揭示了人的本质是社会关系的总和,说明人不仅意识到了这种关系的存在,而且还可以主动地去调节,这种在社会交往中自主形成的、主动的、可以自我调节的、合理的社会关系,就是伦理关系。我们生活在社会中同时也生存于自然中,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关系就是处理好人与人的关系,因此人类的一切社会行为也只有在这种具有伦理性的关系中才能有序进行。(二)人类生存之可能——持续性人类共同追求的是自然——经济——社会复合系统的持续、稳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