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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受理制度

来源:意榕旅游网
业务受理制度

一、租车条件

年满18周岁(含)且能够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拥有有效驾驶证;

拥有足够信用额度的有效信用卡(如果本人信用卡额度不足,允许使用他人信用卡,但卡主本人必须到场)。

二、预授权与保证金

1、客户使用信用卡进行消费的,需要在提车时刷取相应天数的预授权额度,公司规定7天为一个预授权有效期,当客户使用天数超过一个预授权有效期,不足两个预授权有效期,那么需要刷取两倍的预授权,以此类推。

2、客户使用现金进行消费的,需要客户支付相应天数的租金,然后再支付相应车辆的一个预授权作为保证金。

三、预订方式

1、网站预订:客户可通过车友租车网站www.cheeyo.com.cn在线下单,并通过网上支付系统在线支付定金。在客户到门店取车时,门店进入CRM系统中的“网站预订”,选中订单后点击“成功”,此订单将会自动转入“门店租车”,此时,可按照正常租车流程进行,不允许在“门店租车”里再一次输入租车信息。

2、电话预订:客户可通过车友租车全国24小时客服电话400-675-1111预订,并通过电话IVR支付系统支付定金。一旦顾客通过电话预定后,呼叫中心将订单输入CRM系统,当顾客上门取车时,只需进入“电话预定”中选中订单点击“成功”,此订单将会自动转入“门店租车”,此时,可按照正常租车流程进行,不允许在“门店租车”里再一次输入租车信息。

3、门店预订:客户可前往车友租车全国任一门店进行车辆预订,并通过信用卡预授权支付定金。马上将顾客的订单录入系统,当顾客上门取车时,只需进入“门店预定”中选中订单点击“成功”,此订单将会自动转入“门店租车”,此时,可按照正常租车流程进行,不允许在“门店租车”里再一次输入租车信息。

总之,无论客户通过哪一个途径来预订,我们都要通过CRM系统对车辆进行

预订,保证各个地区之间、地区与总部、地区与呼叫中心之间的信息互通与对称,避免双重预定。各个分公司部得跨分公司做订车操作。

四、租车业务办理

1、第一步:根据客户提供的有效证件验证客户身份信息,认真比对持证人与证件是否为同一人,并复印有效证件留底。对于长租的老客户,增加查看以往在其他门店的租车记录以及享受价格,避免公司内部价格战。

2、第二步:与客户核对包括车型、时间、还车方式及网点等租车订单相关信息。

3、第三步:填写《租车合同》及《租车单》中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租用车型、用车时间、还车方式、增值服务情况等在内的基础信息。

4、第四步:完成客户第一次租车预授权,请客户在底单上签字确认后,妥善保管底单。对于现金客户,则收取一定的保证金。

5、第五步:带领客户按照《车辆检查流程》相关规定执行验车。 6、第六步:根据验车情况补充完整《租车合同》及《租车单》其他应填信息,具体包括车牌、起始里程、油料情况、车辆情况等。

7、第七步:请客户在完整的《租车合同》及《租车单》上确认签字,并将底联交给客户。

8、第八步:验车结束后,将填写完成的合同及支付信息及时录入系统,并封装合同及支付凭证。

9、第九步:将车钥匙交给客户,业务受理完成。

五、续租业务办理

情况一:总租期7天内的续租(租期和续租期相加的总和不超过7天)

1、呼叫中心或原定还车门店(如客户约定是上门取车的,则由出车门店代为执行)致电客户,告知其必须在到期至少前3小时致电400-675-1111办理续租手续。

2、用户可以通过任一门店、网上、或者电话(400-675-1111)办理续租。 3、如果直到到期时,客户一直联系不上,或者拒绝办理续租手续,则相关

员工上报分公司总经理批准,以强行方式,将车辆取回。并将该客户列入黑名单。 情况二:总租期超过7天的续租

1、呼叫中心或原定还车门店(如客户约定是上门取车的,则由出车门店代为执行)致电客户,告知其必须在到期前3小时办理续租手续。

2、用户必须在车友租车全国任一门店完成本次租车费用的结算,然后重新办理租车手续。

3、如果直到到期时,客户一直联系不上,或者拒绝办理续租手续,则相关员工上报分公司总经理,由总经理批准,以强行方式,将车辆取回。并将该客户列入黑名单。

4、如果用户只在网上或通过电话(400-675-1111)办理续租手续,而不上门店完成结算,重新办理租车手续。并拒绝任何方式补齐新的预授权额度的。则相关员工上报分公司总经理批准,以强行方式,将车辆取回。并将该客户列入黑名单。

5、如果用户以客观理由希望延期办理租车手续和重新支付预授权金额的,则门店店长可以动用担保权力,担保延期一天。分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可以动用担保权力,担保延期二天。期满后,客户任然未办理续租手续并任未支付新的预授权金额的,则相关员工上报分公司总经理批准,以强行方式,将车车辆取回。并将该客户列入黑名单。

情况三:8-15天(含15天)以上短租的续租

1、客户在租车前明确告知我方的前提下,可以允许其进行最长租期不超过15天的短租。但必须支付相当于标准预授权金额2倍的第一次预授权。

2、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客户提出续租的,必须要求客户车友租车全国任一门店完成本次租车结算后,重新办理租车手续。

3、如果直到到期时,客户一直联系不上,或者拒绝办理续租手续,则相关员工上报分公司总经理,由总经理批准,以强行方式,将车辆取回。

4、如果用户只在网上或通过电话(400-675-1111)办理续租手续,而不上门店完成结算,重新办理租车手续。并拒绝任何方式补齐新的预授权额度的。则相关员工上报分公司总经理批准,以强行方式,将车辆取回。并将该客户列入黑

名单。

5、如果用户以客观理由希望延期办理租车手续和重新支付预授权金额的,则门店店长可以动用担保权力,担保延期一天。分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可以动用担保权力,担保延期二天。期满后,客户任然未办理续租手续并任未支付新的预授权金额的,则相关员工上报分公司总经理批准,以强行方式,将车车辆取回。并将该客户例如黑名单。

六、还车结算业务办理

 1、在接到客户还车业务需求时,营业服务人员应携带客户租车时填写的合同及租车单,以最快的速度赶到客户停车位置。

 2、向客户示意,在征得客户同意的前 提下按《车辆检查管理规范》流程验车。

 3、将车辆归还时,包括车内外各种相关物品及设备、里程数、油料情况、还车时间、车辆情况、增值服务情况等信息数据补充完整,请客户签字确认。  4、将合同数据输入系统,根据公司价格体系打印结算单,请客户签字确认。  5、请客户出示信用卡刷卡支付客户消费,并在成功支付后请客户在结算凭证上签字确认。如客户信用卡内余额不足支付费用的,则允许使用其他银行卡或通过现金进行结算。

 6、为客户解冻第一次预授权款项,同时为进行第二次违章预授权,并请客户在支付凭证上签字确认。

 7、根据客户的需求,为其开具发票(注意:在存根联上必须写明对应的合同号,合同上必须写明对应的发票号)。  8、业务办理完毕,主动礼貌向客户告别。

七、送车上门办理租车业务

第一步:首先确认客户(新客户不予提供送/取车服务)是否已经通过门店、电

话IVR或网上银行方式支付定金。如已经支付,则带齐租车合同、发票等必备的物品,提前15分钟到达与客户约定的取车地点。(注:途中必须要遵守交通规则,安全驾驶;新客户不予提供送/取车服务)

第二步:到达目的地后,礼貌致电客户告知其车辆所停靠的位置。

第三步:与客户核对包括车型、时间、还车方式及网点等租车订单相关信息。 第四步:填写《租车合同》及《租车单》中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租用车型、用

车时间、还车方式、增值服务情况等在内的基础信息。

第五步:通过IVR或网上银行完成客户第一次预授权,请客户在底单上签字确认

后,妥善保管底单。

第六步:带领客户按照《车辆检查流程》相关规定执行验车。

第七步:根据验车情况补充完整《租车合同》及《租车单》其他应填信息,具体

包括车牌、起始里程、油料情况、车辆情况等。其中,起始里程以到达目的后的里程为准。

第八步:请客户在完整的《租车合同》及《租车单》上确认签字,并将底联交给

客户。

第九步:将车钥匙交给客户后,自行坐车回门店。(说明:此环节交通费补贴标

准最高不超过30元/次)

第十步:回门店后,将填写完成的合同及支付信息及时录入系统,并封装合同及

支付凭证。

八、提前还车

公司不提倡提前还车,特殊情况下,客户已租用一天以上时间,需提前还车时,需提前告知,具体规则如下:

(1)客户提前还车时,需在还车前24小时告知租车门店,在此前提下,免收违约金,租金按实际正常租金收取;

(2)若客户未能在还车前24小时通知租车门店,则需要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客户的半日租金,租金按实际正常租金收取;说明:“正常租金”即租车当日产生的日租金、综合服务费、超时收费、增值服务费等。 九、追偿

车损:因客户原因造成的车损,理论上只收取客户误工费,但是对于一些小的刮擦,维修只需要百来块钱,客户不愿意支付昂贵的误工费,这种情况,我们收取

相应的维修费(维修费与保维部口径一致);在维修费用超过5000的情况下,收取20%的加速折旧费。

违章:因客户租车过程中产生违章时,想让客户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处理(3-5个工作日),告之客户如在规定时间内仍未处理的,则视为公司处理,根据处理情况收取客户费用(根据罚单收费,扣分则加收扣分费,100元/分,未扣分则收取相应的违章费),并增收100元代办费。

十、GPS定位

门店必须每天最少2次检查各自车辆的GPS状态,有问题的需书面记录上报车辆主管进行汇总,每2天车辆主管必须上报总部一次,无新增异常车辆可以不报。网监部安排专门人员24小时监控车辆GPS定位情况,如遇问题(如GPS下线,断电报警等)将第一时间通知各分公司车辆管理负责人或店长。

各分公司车辆管理负责人、门店店长必须保证手机24小时开机,在接到网监部电话时,需先对该车辆状况进行判断,并反馈给网监部。

门店人员一律不得向客户透露车辆装有GPS定位,避免让一些不法分子有机可乘。

十一、投诉

通过网站、400或门店产生的投诉信息,各个负责人需要做好统计,并上报至市场部督导组处理。

十二、租期中保养

租期中,车辆到达规定保养的公里数时,需要提前与客户说明,做好沟通,可将保养所需的时间补给客户,或减免部分合理金额。(涉及减免等操作详细见抹零等相关权限操作)

十三、全国救援

对于因车辆自身故障造成车辆无法正常行驶的,我们将提供免费的救援服务(包括搭电、小修等)。因交通事故和客户自身原因导致的困境救援、以及换油、

送油、开锁等服务,由客户与救援服务提供商自行协商支付。

十四、特殊情况

需要抢车的情况:长租客户在租期还剩2天时,联系客户,提醒其租期快到,按时还车,如客户需要续租,询问客户当时位置,然后根据GPS定位实际位置进行核对,如发现客户有欺骗,情况与实际不符合,第一时间通知网监部处理。当发现客户余额已不足以支付后面的租金,催了还不还的,第一时间通知网监部进行取车。如客户提出需要续租的,告知客户续租必须来门店办理,如客户在外地的,可让他们到当地或最近的门店办理续租业务,否则,我们将终止合同,并通过网监部进行取车。对于包月合同,在租期到期前提前5天通知客户,需要续租的,3天内不来办理的,终止合同,通知网监部进行取车。各分公司在查GPS过程中,发现有车连续2天停在同有一地方未动,或开往特殊地区(广西、云南、贵州、四川、江西、河南等偏远和经济落后地区),及时联系网监部处理。

GPS定位下线:在接到网监部关于GPS下线的电话时,需先对该车辆状况以及客

户进行判断,并及时反馈给网监部。如有异常,则网监部派专员立刻采取行动。 GPS恢复及时与分公司联系。

婉拒客户:对于部分不宜租车的客户,采取婉拒,告之客户该时间段已经被预定(当询问客户租期时候,切记“您具体用车时间是什么时候”)

被当、被扣车辆:门店上报相应的车辆主管,车辆主管必须在12小时内上报总部,取回车辆亦同。

十五、客情用车

合作伙伴或特殊客人用车操作流程:确定客户身份后,将情况上报市场部,由总经理审核批准后,在系统用车管理中开启油路,提供客人使用,在系统中注明用车时间以及用车原因(例**合作伙伴经市场部审批于2010.3.1—2010.3.3免费用车),并将信息记录(用车记录),定期上交总部市场部检查

十六、一人租多车(两辆或两辆以上)

由于业务发展的需要,对于同一客户租赁多辆车的情况,认真核实客户信息,将

客户信息以及其他重要信息以文本的形式上报至市场部,并由市场部经过总经理审核批准后,方可执行,未经批准,擅自将两辆或两辆以上的车辆租给同一客户,一经发现,必将严惩;所造成的严重后果,一律由当事人承担。

十七、包月价格

根据市场,每款车型都有包月指导价以及包月底价,由于面对部分客户,可能包月价格会低于规定的包月底价,当出现该类情况时,需将情况上报至市场部,并由市场部上报总经理审核批准后,方可将低于包月底价的价格提供给客户,未经审核直接低于包月底价的,视为违规操作,将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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