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不准在宿舍贝和施工现场明火燃烧杂物和废纸等,现场
制沥青时应有防火措施,并专人负责。
二、不准在宿舍、仓库、办公室内开小灶;不准使用电饭煲、电水壶、电炉、电热杯等大功率电器。
三、不准在宿舍、办公室内乱抛烟头、火柴棍,不准躺在床上吸烟,吸烟者应备烟缸,烟头和火柴棍必须丢尽烟缸。 四、不准在宿舍、办公室内乱接电源,非专职电工不准是自接驳电源。
五、宿舍照明不准使用60W以上的灯泡,灯泡离地高度不低于2.5米,离开帐子等物品不少于50厘米。 六、不准将易燃物品带进宿舍。
七、食堂炊事员在灶火燃烧时不得擅自离开岗位,每餐后必须关闭液化气瓶阀门。、
八、不准将火种带进仓库、木工车间及木制品对方场地和施工危险区域。
九、不准在宿舍区、施工现场和公安局规定禁区内燃放鞭炮和烟火。
十、电焊、气焊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执行动火证制度,不准在易燃易爆物附近电、气焊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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