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种业体制改革提高创新能力
的实施意见
【法规类别】农业管理
【发文字号】庆政办发[2015]31号 【发布部门】庆阳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5.03.13 【实施日期】2015.03.1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种业体制改革提高创新能力的实施意见
(庆政办发〔2015〕3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中、省驻庆有关单位:
农作物种业是国家战略性、基础性核心产业,是保障农业稳定发展和粮食安全的根本。为全面落实全省种业发展的战略部署,充分发挥我市种业资源特色优势,加快推进现代种业发展,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农作物种业发展规划》(2014-2020年)和《甘肃省深化种业体制改革提高创新能力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4〕108号)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到2020年,全市建成六大种业体系。一是建立种业科研体系。构建种业基础性研究与 1 / 3
商业化育种有序分工、密切配合的科研创新体系,建立起良种重大科研攻关平台。二是
建立良种生产繁育体系。建成市级冬小麦、玉米、冬油菜、豆类、小杂粮等农作物种质资源库,使我市特有种质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建成相对集中、长期稳定的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机械化种子生产基地14万亩;建立市级救灾备荒贮备和种子生产保险制度。三是建立新品种试验展示体系。建立覆盖全市的新优品种试验示范和展示基地,新品种展示逐步向村级覆盖。四是建立\"育繁推一体化\"龙头企业体系。打造2-3家繁育能力强、生产加工技术先进、市场营销网络健全、技术服务到位的龙头企业。五是建立健全种子质量检测体系。完善市级种子质量检测检验中心,提升检验检测能力;新建6家县级种子检测实验室,形成全方位、全覆盖的种子检测检验体系。六是健全管理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职责明确、手段先进、监管有力的种子管理机构。实现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达到95%以上,良种在农业生产中的贡献率达到45%以上,现代农作物种业体系基本形成。
二、重点工作
(一)理顺种业科研分工。重点理顺\"产学研、育繁推\"关系。支持农业院校、科研院所等农业事业单位开展育种理论、方法、共性技术、育种材料创新及分子育种等基础性研究,以及小麦、玉米、油菜、马铃薯、豆类等作物常规种及中药材品种选育等公益性研究;支持\"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整合现有育种力量和资源,开展商业化育种。2015年起停止院校和科研院所申办种子企业的审批。
(二)优化育种资源配置。推动科研人员和育种资源向企业流动。支持农业院校、科研院所等农业事业单位对拥有的育种材料、新品种和技术成果进行知识产权申请、作价到企业投资入股或上市公开交易。鼓励农业院校、科研院所等农业事业单位种业职务科技成果的所得收益,按60%划归参与种业研发的科技人员及其团队拥有。转化种业职务科技成果给予科技人员个人奖励的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鼓励农业院校、科研院所等农业 2 / 3
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包括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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