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煤矿瓦斯管理体系 第一编 瓦斯治理综合工作体系解读
瓦斯治理综合工作体系:“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
一、通风可靠
通风可靠的基本要求是:系统合理、设施完好、风量充足、风流稳定。 (一)系统合理。就是要求矿井、采区和采掘工作面具备独立完善的通风系统,采区实行分区通风,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自然发火严重矿井的采区等,要设专用回风巷;回采工作面通风方式的选择,必须满足治理瓦斯的需要。严禁无风作业、微风作业、利用采空区通风和违反规定的串联通风作业等。
(二)设施完好。就是风机、风门、风窗、风筒、密闭等井上下通风设施保持完好无损,通风巷道保证有足够的通风断面并保证不失修。如果通风设施不完好,会造成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甚至导致通风系统紊乱。
(三)风量充足。就是矿井总风量、采掘工作面和各种供风场所的配风量,必须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严禁超通风能力组织生产。
(四)风流稳定。就是要按规定及时测风、调风,保证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供风地点风量、风速持续均衡,风速、有害气体浓度等,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局扇通风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采用双风机、双电源,能自动切换,保持连续均衡供风。
二、抽采达标
抽采达标的基本要求是:多措并举、应抽尽抽、抽采平衡、效果达标。 (一)多措并举。加强生产全过程的瓦斯抽采,因地制宜、因矿制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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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煤矿瓦斯管理体系 坚持地面与井下抽采相结合,邻近层与本煤层抽采相结合,采前抽采与边抽边采、采空区抽采相结合,利用一切可能的空间和条件充分抽采煤层的瓦斯。
(二)应抽尽抽。即凡是应当抽采的煤层,都必须进行抽采,把煤层中的瓦斯最大限度地抽采出来,降低煤层的瓦斯含量。
(三)抽采平衡。就是要求矿井瓦斯抽采能力与采掘布局相协调、相平衡,使采掘生产活动始终在抽采达标的区域内进行。
(四)效果达标。就是通过抽采,使吨煤瓦斯含量、煤层的瓦斯压力、矿井和工作面瓦斯抽采率达到《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规定的标准要求。
三、监控有效
“监控有效”的基本要求是:装备齐全、数据准确、断电可靠、处置迅速。
(一)装备齐全。就是监测监控系统的中心站、分站、传感器等设备要齐全,安装设置要符合规定要求,系统运作不间断、不漏报。
(二)数据准确。监控主机能显示所有传感器的真实信息,监控中心能适时反映监控场所和对象的真实状态;甲烷传感器必须按照规定的报警、断电和复电值以及断电范围进行设置,必须采用新鲜空气和标准气样用正确的方法调校,确保数据准确。
(三)断电可靠。就是当瓦斯超限时,能够及时切断工作场所的电源,迫使停止采掘等生产活动。
(四)处置迅速。就是要制定瓦斯事故应急预案,当瓦斯超限和各类异常现象出现时,能够迅速作出反应,采取正确的应对措施,使事故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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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煤矿瓦斯管理体系 有效控制。
四、管理到位
管理到位的基本要求是:责任明确、制度完善、执行有力、监督严格。 (一)责任明确。就是要把瓦斯治理和安全生产的责任细化,分解落实到煤矿各个层级、各个环节和各个岗位,上至董事长、总经理、矿长和总工程师,下至作业现场的每个职工,都要明确自己的具体职责。
(二)制度完善。就是要建立健全瓦斯防治规章制度,把对各个环节、各个岗位的工作要求,全部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做到有章可循,并根据井下条件的变化和随时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修改、充实、完善规章制度,不断改进和加强瓦斯治理的各项措施,使管理工作常抓常新,科学有效。
(三)执行有力。就是要加大贯彻执行力度,在抓落实上狠下功夫。坚持从严要求、一丝不苟,严格执行规章制度,严厉惩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落实岗位责任,实现群防群治。
(四)监督严格。就是要建立强有力的监督机制,加强监督检查。煤矿各级干部必须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各级煤炭管理部门要加强行业管理和指导,安全监管监察机构要加大监管监察力度,确保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上级安全生产指示指令在各类煤矿得到切实认真的贯彻落实。
第二编 体系建立
根据以上对“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十六字方针的解读,矿井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建立瓦斯治理管理体系、瓦斯治理技术管理体系和瓦斯治理监督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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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煤矿瓦斯管理体系 一、瓦斯治理管理体系 (一)瓦斯治理管理范围
1、通风系统管理
(1)矿井主要通风机必须安装2 套同等能力的通风机装置,严禁采用局部通风机或者风机群作为主要通风机使用,至少每月检查一次。
(2)矿井主要通风机安设监测系统,能够实时准确监测风机运行状态、风量、风压等参数。
(3)测风员每10天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测风,矿井每年进行1 次通风能力核定并如实填写测风结果。
(4)每月对通风系统进行一次检查,有检查记录,对检查出的通风隐患及时进行整改,确保通风系统稳定可靠。
2、通风设施管理
(1)瓦斯检查工负责每班对瓦斯检查范围内的通风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有关领导和部门,进行处理。
(2)井下每组风门必须联锁,任何人不得将同一组风门同时打开。 (3)通风科每旬进行一次旬检,并认真填写检查牌板和记录,及时上报有关单位和部门。
(4)不用的通风设施,通风负责人应安排及时拆除。 3、瓦斯超限报告管理
(1)井下发现煤矿各作业地点瓦斯超限时,必须首先通知受瓦斯威胁区域的现场作业人员立即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撤出作业人员,再按照规定程序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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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煤矿瓦斯管理体系 (2)监控中心站值班人员发现瓦斯超限后,立即向通风队、通风科、矿调度室汇报。
(3)矿调度室接到井下汇报后,立即通过井下调度通讯系统通知井下所有可能受瓦斯超限事故波及区域人员撤离,同时报告矿值班领导,并同时通知通风科查明原因。
(4)矿调度室要继续与井下保持联系,随时向值班领导报告事故动态变化情况。
4、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管理
(1)地面监控中心站,必须实行双回路供电,并配备不小于2h在线式不间断电源。
(2)瓦斯监控系统必须具备甲烷断电仪和甲烷风电闭锁装置的全部功能。
(3)井下监控分站应安设在便于人员观察、调试、检验及支护良好、无淋水、无杂物,风速、负压、温度传感器应悬挂在能正确反应该地点测值的地方。
(4)各种传感器的备用量不得少于在用量的20%。
(5)瓦斯监控设备每月至少调校1 次,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等采用载体催化元件的甲烷检测设备,每15 天必须将瓦斯监控探头用标准气样调试一次,其他传感器按使用说明书要求定期调校。
(6)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格执行24 小时值班制度,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
(7)工作面爆破前由班组长负责安排将传感器(含距碛头较近的回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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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煤矿瓦斯管理体系 流甲烷传感器)及电缆外移到安全位置并保护好。爆破结束后及时将传感器、电缆悬挂符合要求。爆破期间必须确保传感器正常使用,严禁擅自停用。
5、防突管理
(1)设置防突机构和配齐防突工作人员,按要求进行培训,取得资格证后持证上岗。
(2)防突钻孔施工过程中,凡发生钻孔喷孔、卡钻、响煤炮、K1或Δh2值超标、钻屑量超标或遇地质构造等异常情况时,防突工必须立即就近用电话给矿调度室和矿总工程师汇报。
(3)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专职爆破工必须专职专用。 (4)在施工防突预测(效检)钻孔时必须有防突工现场跟班。 (5)各级管理人员要把防突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和检查的重点,定期或不定期对执行防突措施的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追查分析并督促整改。
6、瓦斯抽采管理
(1)安排人员定期对抽采系统放水、除渣,做到抽采管路无破损、无泄漏、无积水、无堵塞。
(2)检修瓦斯抽采设备、调整瓦斯抽采管路等原因需停瓦斯抽采泵,必须提前提出计划、制预案措施,报矿总工批准。
(3)瓦斯抽采管路不得与带电物体接触并,应当有防止砸坏管路的措施。
(4)所安装的抽采计量装置必须能测定抽放流量、浓度、负压、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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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煤矿瓦斯管理体系 压力等参数。所有自动计量数据必须全部连入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
(5)每个钻场、钻孔实行编号挂牌管理,牌板必须填写设备规格、流量参数、维护单位、维护人员和巡检时间等。
(6)建立抽采计量装置日巡检制度,每天必须安排专人对井下抽采自动计量装置巡回检查不少于一次,自动计量装置积存污物必须及时拆卸清理;
(7)矿井对自动计量仪器每15 天调校一次,并建立调校台账; 7、瓦斯抽采钻孔竣工及封孔质量管理
(1)采用视频验孔或现场人工验孔方式的方式对竣工的瓦斯抽采钻孔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包括:孔径、孔深、倾角、方位角等;顺层钻孔不低于80%,穿层瓦斯抽采钻孔不低于50%,围岩及临近层瓦斯抽采钻孔不低于50%、防突验证孔不低于80%。所验钻孔方位角误差不得超过±2°;倾角误差不得超过±1°;钻孔深度误差不得超过1.0m;孔径与设计相符。其中有一项不符合要求视为不合格钻孔。
(2)顺层钻孔封孔长度不小于15m;穿层瓦斯抽采钻孔封孔长度不小于10m。
(二)组织机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通风科、安全科、生产科、地测科、机运科、调度室、财务科、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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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煤矿瓦斯管理体系 管理人员监测工及防突作业人员。
(三)瓦斯治理管理体系人员职责
1、矿长职责
矿长是本单位瓦斯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编制生产发展与瓦斯抽采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通过抽采,使吨煤瓦斯含量、煤层的瓦斯压力、矿井和工作面瓦斯抽采率达到《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规定的标准;对未抽采的煤层和抽采不达标的煤层不安排生产计划;部署下月的防突工作确保矿井瓦斯抽采能力与采掘布局相协调、相平衡,使采掘生产活动始终在抽采达标的区域内进行;设置瓦斯防治管理机构,配齐瓦斯防治技术人员和瓦斯治理队伍。每月进行1次瓦斯防治专题会,及时检查、部署研究解决瓦斯防治工作;组织和领导矿井突出事故的抢救、分析、处理工作。
2、总工程师职责
对瓦斯治理负技术责任。协助矿长认真执行国家瓦斯防治方面的技术法规及有关瓦斯防治规定。确保矿井总风量、采掘工作面和各种供风场所的配风量,必须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矿井通风系统合理,可靠,作业地点不出现无风、微风或串联通风等现象。组织通风科每月排查分析矿井通风系统图,尽可能简化通风线路、优化通风网络组织;编制、审批、检查、瓦斯防治工作规划、计划、瓦斯防治专项设计和措施。负责组织编制、审批瓦斯先抽后采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对瓦斯防治规划、技术方案、设计、措施把关审查。负责组织制定治理瓦斯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负责资金的安排使用。利用一切可能的空间和条件充分抽采煤层的瓦斯。凡是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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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煤矿瓦斯管理体系 当抽采的煤层,都必须进行抽采,把煤层中的瓦斯最大限度地抽采出来,降低煤层的瓦斯含量。按期组织召开瓦斯防治办公会议,组织检查瓦斯防治措施的实施情况,协调并解决瓦斯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布置瓦斯防治工作。制定瓦斯事故应急预案,当瓦斯超限和各类异常现象出现时,能够迅速作出反应,采取正确的应对措施,使事故得到有效控制。
3、生产副矿长职责
配合矿长和总工程师执行矿井瓦斯防治工作,保证不掘突出头、不采突出面。落实生产系统业务范围内综合瓦斯防治措施、计划、工程的具体实施,为瓦斯防治施工创造良好的实施条件,积极参与瓦斯防治工作督促,检查,保障瓦斯防治工程现场执行。协调专项瓦斯防治工程的人力资源,确保瓦斯防治工程顺利完成。
4、安全矿长职责
按期进行井下、现场检查瓦斯防治工作大排查、大整治,及时掌握并处理矿井突出隐患,提出针对性瓦斯防治措施,督促落实,达到保障有效的安全效果。
5、机电矿长职责
负责落实矿井双回路电源供电,当任一回路发生故障停止供电时,另一回路应能担负矿井全部负荷,确保矿井供电可靠。监测监控系统的中心站、分站、传感器等设备齐全,安装设置要符合规定要求,系统运作不间断、不漏报。安全监控系统的主机及系统联网主机必须双机或多机备份,24 h不间断运行。中心站应双回路供电并配备不小于2h在线式不间断电源。当工作主机发生故障时,备份主机应在5min内投入工作。监控主机能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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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煤矿瓦斯管理体系 所有传感器的真实信息,监控中心能适时反映监控场所和对象的真实状态;各项专项瓦斯防治工程的机动设备,保障瓦斯防治工程设备满足矿井瓦斯防治工程的需要。按瓦斯防治工程需要,安装瓦斯抽采系统,确保瓦斯防治工程抽、掘、采平衡。
6、通风科职责
确保风机、风门、风窗、风筒、密闭等井上下通风设施保持完好无损,通风巷道保证有足够的通风断面并保证不失修,风量充足,及时测风、调风,保证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供风地点风量、风速持续均衡,风速、有害气体浓度等,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负责矿井瓦斯防治技术管理工作,组织编制矿井中长期瓦斯防治规划、年度、季度和月度瓦斯防治工作计划,并部署下月的瓦斯防治工作;负责贯彻瓦斯防治工作的各项管理规定,对瓦斯防治工程进行质量验收,检查、考核矿井瓦斯抽采、瓦斯防治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抽采系统及瓦斯抽采防突装备和设施的管理。编制瓦斯抽采、防突方面的规程、措施、设计;负责测定收集、整理、分析、总结“防突”和瓦斯治理技术资料,建立技术档案;负责组织防突工对全矿突出煤层作业场所(石门揭煤、掘进工作面、回采工作面等)的日常预测、验证指标的测定;负责瓦斯抽采防突安全隐患排查和重大问题的组织处理,并提出意见和处置方案,督促落实整改。
7、安全科职责
做好矿井瓦斯防治工作施工的质量监督工作,保障《煤矿安全规程》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在瓦斯防治工作中严格执行。审定矿井瓦斯防治工作的各类瓦斯防治管理制度及安全技术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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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煤矿瓦斯管理体系 施,对查出的问题及隐患积极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协助相关部门搞好职工安全技术培训工作,参加瓦斯防治工程计划及措施的审查,监督瓦斯防治设计和措施实施;监督安全费用的提取与使用。
8、生产科职责
从矿井采区设计及部署上确保通风系统合理可靠。协助通瓦科做好各项瓦斯防治管理工作,为矿井瓦斯防治工作创造施工条件。配合瓦斯防治机构做好业务范围内的各项瓦斯防治工作,掌握各作业场所的瓦斯防治技术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合理调配人力资源,保障采掘工作面瓦斯防治钻孔顺利施工,及瓦斯防治施工工程质量。
9、地测科职责
对各采掘区域的地质资料进行分析,做好地质预测预报工作。加强安全思想教育,强化地质构造带的瓦斯防治安全意识。
10、机运科
认真抓好井下电气设备、维修、保养、使用等工作,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要求选好、用好机电设备,消灭电气失爆、淘汰不合要求设备,使井下机电设备安全运转。负责各工种岗位安全教育与技术培训工作,保障设备安全运行。
11、调度室职责
负责调度室的全面工作,根据生产计划及瓦斯防治工作下达调度指令。掌握生产过程中各岗位人员的瓦斯防治工作情况,及时反映矿井瓦斯防治工作的问题,报告相关专业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发生重大事故时,负责调动人力、物力、车辆等,对同级业务部门进行统一调度,行使调度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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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煤矿瓦斯管理体系 12、财务科职责
负责建立瓦斯防治资金专用账户,在资金安排上,根据瓦斯防治计划要求,组织瓦斯防治工作所需资金,保证瓦斯防治资金的投入,保证专款专用。
13、防突队管理人员职责
对矿井瓦斯治理工作负直接责任。认真组织好瓦斯抽放钻孔和地质探孔的钻孔施工。作业前在施工现场标注钻孔的开孔的基准方位线或巷道中线,集中式钻场的必须标明中线或基准方位线。对瓦斯抽采钻孔封孔、抽采、参数测试、系统巡检等工作。认真收集钻孔资料,及时绘制钻孔竣工图并对钻孔竣工资料进行分析,使瓦斯治理工程符合相关规定。
14、监测工职责
监测工每天检查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电缆的运行情况,确保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和瓦斯抽放监控系统维护较好,运行稳定,监控断电灵敏可靠,监测及统计数据准确,系统不发生故障。使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与甲烷传感器对照,并将记录和检查结果报地面中心站值班员。当两者读数误差大于允许误差时,先以读数较大者为依据,采取安全措施,并必须在8小时将两种仪器调准,解决不了的要在24小时内更换,要向地面监测室汇报具体情况,并做好记录。每隔10天必须对甲烷超限断电闭锁和甲烷风电闭锁功能进行测试。
15、防突作业人员职责
严格按钻机操作规程操作,不违章蛮干;按照设计(开孔位置、方位角、倾角、钻孔深度、钻孔数量)施工,检测,每位操作人员必须对其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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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煤矿瓦斯管理体系 作记录负责,保证数据真实、可靠;现场及时完善原始记录,认真填写现场有关牌版,出井后,及时填写相关记录;做到井下牌版、原始记录和地面资料“三对口”。防突作业作业当班,至少携带一台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悬挂在钻孔的下风侧5m处随时观察现场瓦斯变化情况。
二、瓦斯治理技术管理体系 (一)技术管理范围
1、通风系统技术管理
(1)生产科、地测科必须从设计及部署上确保通风系统合理可靠。总工程师组织通风科每月排查分析矿井通风系统图,尽可能简化通风线路、优化通风网络;确保矿井有效风量率不低于85%,外部漏风率不超过5%;
(2)确保矿井实际风量必须大于计划需风量。各用风地点的风量满足规定。矿井主要进、回风巷必须畅通;
(3)每一个采区必须设置至少1 条专用回风巷;采区专用回风巷不用于运输、安设电气设备;
(4) 通风系统调整前必须编制通风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 (5)巷道贯通前必须编制贯通措施;
(6)遇有矿井通风系统调整、局部通风系统调整、各类贯通、矿井总风量调节、局部风量调节、矿井主通风机性能测试、矿井瓦斯涌出量测定、矿井通风阻力测定等工作进行时,必须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随时测风。
2、通风设施技术管理
(1)通风设施的建造规格质量必须符合《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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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煤矿瓦斯管理体系 (2)在用通风设施必须全部绘制在通风系统图上,做到图纸与现场相符。
(3)通风设施必须进行牌板管理和台账管理。牌板要将在用设施的构筑时间、位置、质量、用途填写清楚;台账要把井下所有设施逐一进行登记,要将设施构筑时间、竣工时间、竣工验收结果、位置、用途和拆除或报废时间记录清楚。
3、防突技术管理
(1)做好防突工程的计划和实施,将防突的预抽煤层瓦斯、保护层开采等工程与煤矿采掘部署、工程接替等统一安排,使煤矿的开拓区、抽采区、保护层开采区和突出煤层(或被保护层)开采区按比例协调配置,确保在突出煤层采掘前实施区域防突措施。
(2)防治突出措施必须坚持区域防突措施先行,局部防突措施补充的原则。
(3)编制矿井瓦斯地质图,及时更新瓦斯地质图,作为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和制定防突措施的依据。地质测量部门在采掘工作面距离未保护区边缘50m前,编制临近未保护区通知单,并报矿技术负责人审批后交有关采掘队。
(4)在编制年度、季度、月度生产计划和生产发展规划的同时,必须编制相应的防突计划,确保抽、掘、采平衡。所有突出煤层外的掘进巷道(包括钻场等)距离突出煤层的最小法向距离小于10 m时(在地质构造破坏带为小于20 m时),必须边探边掘,确保最小法向距离不小于5m。
(5)每月25 日之前编制下月的防突措施月计划,由总工程师审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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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煤矿瓦斯管理体系 报矿长审批下发实施。
(6)石门(岩石井巷)揭穿突出煤层、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必须编制防突专项设计;编制回采(掘进)作业规程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同时,必须编制防突措施。
(7)防突工在井下现场实施防突措施结束,按规定填写好防突管理牌板相关内容并填写好《防突通知单》,现场设置防突基点标志并固定好,升井后及时将《防突通知单》送煤矿通防科审核,并报煤矿总工程师审批、下发执行。采掘队根据已审批的检验报告单和下达的允采、允掘进尺组织人员进行回采和掘进。允掘距离必须做到通知单、防突基点、牌板、台账一致。
(8)防突允掘(允采)控制牌板上的相关内容由采掘工作面跟班瓦检员及班长负责填写,已掘(采)进尺及允掘(采)进尺必须按照真实进尺填写,并汇报调度室,调度室要做好防突管理进度台账记录;
(9)采掘队根据已审批的检验报告单和下达的允采、允掘进尺组织人员进行回采和掘进。
(10)防突允掘(允采)控制牌板上的相关内容由采掘工作面跟班瓦检员及班长负责填写,已掘(采)进尺及允掘(采)进尺必须按照真实进尺填写,并汇报调度室,调度室要做好防突管理进度台账记录;允掘距离必须做到通知单、防突基点、牌板、台账一致。
4、瓦斯抽采技术管理
(1)矿井各水平、各采区和工作面设计,必须同时设计瓦斯抽采工程。 (2)矿井在编制生产发展规划和年度生产计划时,必须同时编制瓦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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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煤矿瓦斯管理体系 抽采达标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确保“抽、掘、采”平衡。
(3)预抽区域技术措施应优先设计穿层钻孔抽采。
(4)预抽回采区域或掘进条带区域煤层瓦斯抽采钻孔应当控制整个采掘区域
(5)瓦斯抽采钻孔必须按矿井实际考察的抽采半径进行设计。 (6)预抽钻孔设计平、剖、断面图,不同类别钻孔的封孔图,图中应标明钻孔开孔基点距抽采煤层垂距、煤层层间距、煤层厚度、倾角等参数信息,图幅比例。
5、瓦斯排放管理
(1)瓦斯超限、积聚、或启封密闭恢复正常通风前,必须编制排放瓦斯措施。瓦斯排放由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制定排放措施,瓦斯排放前,排放人员必须学习措施,熟知措施要求。
(2)停风区中最高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3% 的巷道,由通风科安排按瓦斯排放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排放。
(3)排放后经过检查巷道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超过1%,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稳定30 分钟后,瓦斯浓度没有变化,方可恢复正常工作。
(4)排放瓦斯措施内容
①排放回风系统内撤人、断电范围、警戒位置。 ②明确参加排放的人员及现场负责人。
③排放回风流与全风压风流汇合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 ④排放前的检查。 ⑤排放方法及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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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煤矿瓦斯管理体系 6、瓦斯抽采达标评判管理
(1)抽采区域效果评判可由矿总工程师组织,采用直接测定残余瓦斯含量或残余瓦斯压力指标的方式来评估其瓦斯抽采效果。
(2)抽采效果检验。经评估,指标符合上述标准之后,矿总工程师方可按规定组织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
(3)编制评判报告。当检验指标符合抽采达标标准后,由矿总工程师组织编制采掘工作面瓦斯抽采达标评判报告书。
(二)组织机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三)瓦斯防治技术体系人员职责
1、总工程师职责
对瓦斯治理负技术责任。协助矿长认真执行国家瓦斯防治方面的技术法规及有关瓦斯防治规定。确保矿井总风量、采掘工作面和各种供风场所的配风量,必须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矿井通风系统合理,可靠,作业地点不出现无风、微风或串联通风等现象。组织通风科每月排查分析矿井通风系统图,尽可能简化通风线路、优化通风网络组织;编制、审批、检查、瓦斯防治工作规划、计划、瓦斯防治专项设计和措施。负责组织编制、审批瓦斯先抽后采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对瓦斯防治规划、技术方案、设计、措施把关审查。负责组织制定治理瓦斯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负责资金的安排使用。利用一切可能的空间和条件充分抽采煤层的瓦斯。凡是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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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煤矿瓦斯管理体系 当抽采的煤层,都必须进行抽采,把煤层中的瓦斯最大限度地抽采出来,降低煤层的瓦斯含量。按期组织召开瓦斯防治办公会议,组织检查瓦斯防治措施的实施情况,协调并解决瓦斯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布置瓦斯防治工作。制定瓦斯事故应急预案,当瓦斯超限和各类异常现象出现时,能够迅速作出反应,采取正确的应对措施,使事故得到有效控制。
2、通防副总
协助总工程师制定矿井通风、瓦斯防治及防突方面的计划。组织开展矿井瓦斯涌出动态分析,强化对各生产作业地点瓦斯管理,发现问题,提出针对性防突措施;按期对瓦斯防治专项设计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解决瓦斯防治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确保瓦斯防治工程质量合格;组织编制矿井中长期防突规划、年度、季度和月度防突工作计划;负责贯彻通风、瓦斯防治及防突工作的各项管理规定,对各项工程进行质量验收,检查、考核矿井瓦斯抽采、防突工程的施工质量。在钻孔施工现场悬挂钻孔设计参数图表、钻孔施工记录牌板。
按期组织防突办公会,认真解决防突工作中瓦斯抽采、通风系统管理及员工防突技术培训工作;每日对矿井瓦斯涌出信息进行分析,查找问题原因,制定预防、整改措施,防止瓦斯事故的发生。
3、地测副总
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摸清采掘活动范围内地质资料,编制采区地质说明书,为矿井瓦斯防治工作提供可靠的地质资料。按期进行地质资料分析,做好地质预测预报工作,提高矿井瓦斯地质工作的瓦斯防治能力。在采掘工作面距离未保护区及未经抽采达标评判区边缘前及时向给总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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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煤矿瓦斯管理体系 师汇报;采掘作业过程中,防突头面出现断层、褶皱等构造,煤炭增厚、软分层增厚、倾角变化,以及瓦斯变化异常等异常情况,及时赶往现场,收集煤层结构变化情况。
4、机电副总职责
负责矿井甲烷传感器按照规定的报警、断电和复电值以及断电范围进行设置,确保数据准确;当瓦斯超限时,能够及时切断工作场所的电源,迫使停止采掘等生产活动。所有煤巷及有瓦斯涌出的岩巷掘井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必须实现“三专两闭锁”和能力相同的双风机。实现工作、备用局部通风机自动切换功能,保证局部通风机可靠运转。预抽钻孔施工现场安装视频监控装置,确保施工钻孔真实可靠。按周期性对井下设备进行维护维修,保障电气设备安全运转,满足矿井瓦斯抽采的需要,达到抽采有效的工作目标。按期进行井下防爆设备的防爆性能检查,严禁电气失爆。
5、采掘副总职责
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按照核定生产能力编制生产计划,坚持正规循环作业;合理优化矿井生产布局,避免生产过于集中,尽可能缩短通风路线;矿井、采区和工作面的设计要根据煤层和瓦斯情况详细分析和矿井瓦斯灾害情况,简化、优化矿井生产系统,明确工作面开采顺序;采掘部署时,确保开拓量超前准备量、准备量超前回采量、预抽量超前回采量,实现矿井“掘、抽、采”协调。
6、监控中心站值班人员职责
监控中心站值班人员必须24小时专人值守,认真执行交接板制度,严禁睡岗、脱岗;安全监控室值班人员要时时观察监控系统各种信息,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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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煤矿瓦斯管理体系 瓦斯监测数据异常情况时,要立即向调度室和通风队及相关领导汇报,并做好记录。详细记录系统的运行状态,填写运行日志,打印安全监控日报表,报主要总工程师和矿长审阅。值班人员发现瓦斯超限报警时,必须立即通知矿值班领导,由矿值班领导负责组织隐患排查,及时排除隐患。发现瓦斯超限后,立即向通风队、通风科、矿调度室汇报。
三、瓦斯治理监督管理体系 (一)监督管理范围
1、通风系统的监督管理 2、通风设施的监督管理 3、瓦斯排放的监督管理
4、采面及隅角瓦斯治理的监督管理 5、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监督管理 6、防突工作的监督管理 7、钻孔验孔的监督管理 8、瓦斯抽采的监督管理
9、瓦斯抽采钻孔竣工、封孔质量、施工及封堵的监督管理 10、瓦斯抽采达标评判的监督管理 11、瓦斯治理隐蔽工程的监督管理
12、矿井通风瓦斯防治机构和制度的健全和完善的监督
(二)组织机构
成立矿井督查领导小组,由 任组长; 组 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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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煤矿瓦斯管理体系 成 员:安全科、生产科、地测科、机运科、调度室及防突管理人员。
(三)督查领导小组职责
1、密闭、风门、风窗建筑过程中,必须有通风管理人员现场跟班,杜绝墙体出现空缝和空心等质量问题;密闭、风门、风窗墙体周边按规定掏槽,与煤岩接实,四周有不少于0.1m的裙边投入使用的通风设施必须挂牌管理,统一编号,有规格统一的施工说明牌及检查维护记录牌。
2、督促掘进工作面风筒末端到工作面碛头的距离,全煤、半煤炮掘巷道不大于8m,岩巷炮掘巷道不大于10m。
3、督促瓦检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地点、次数、巡回检查时间等全面完成责任区域内的CH4、CO2浓度检查,防止瓦检员未现场交接班或出现空班漏检、假检。
4、监督采掘工作面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及相关规定进行瓦斯抽采达标评判,评判合格的采掘工作面方可进行采掘作业。
5、监督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并取得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未经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经教育和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下井作业。
6、监督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和瓦斯抽放监控系统维护较好,运行稳定,监控断电灵敏可靠,监测及统计数据准确
7、监督安全监控仪器使用前和大修后,必须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测试、调校合格。
8、定期对防突措施执行情况督查。矿长、总工程师每月现场检查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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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煤矿瓦斯管理体系 措施落实情况不得少于1 次,分管“一通三防”的副总每月现场检查防突措施落实情况不得少于2 次;负责防突、安全、生产的业务部门领导每月现场检查防突措施落实情况不得少于3 次。
9、监督回采(掘进)过程中是否超采(超掘)。
10、监督防突钻孔开孔位置、方位、倾角、孔深,并检查防突基点与工作面的距离、计算允许掘进距离,是否与现场牌板相符;并监督每循防突钻孔施工完毕后,防突工将打孔数量、长度、孔径、实测值、有无突出危险结论、允许进尺和防突标记距防突头面起始距离、终止距离以及防突工姓名、日期、班次等填入现场防突管理牌板中。
11、监督钻孔参数(孔径、间距、开孔位置、方位、倾角、深度等)、封孔工艺是否与规定一致。
12、监督钻孔验收,包括:地点、钻场号、钻孔号、孔径、孔深、倾角、方位角(偏角)、终孔层位、施工人员、验收人员、验收时间、验收方式、是否合格及不合格钻孔处理等内容。
13、矿总工、安全副矿长、机电副矿长每季度组织1次抽采系统检查,通防副总每月组织1次抽采系统检查。
14、《兴安煤矿管理制度》规定的其他监督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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