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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对制度(医院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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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对制度

一、医嘱查对制度

1、护士执行医嘱时,要认真查对医嘱的全部内容,记录执行时间及签全名,执行门、急诊医嘱时,在相应医嘱项目的右下方记录执行时间及签全名。若有疑问必须问清后,方可执行。

2、各班医嘱均由当班护士两人进行查对无误后方可执行。 3、下一班护士查对上一班医嘱,护士长每周组织医嘱查对后,在医嘱核对本上登记签名。

4、抢救病人时,下达口头医嘱后,执行者须复诵一遍,由二人核对后方可执行,并暂保留用过的空安瓶。抢救结束后及时补全医嘱,经两人核对后,方可弃去空安瓶。 二、服药、注射、输液查对制度

1、服药、注射、输液前必须严格进行三查七对。三查:操作前查、操作中查、操作后查。七对: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和用法。

2、 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标签、失效期和批号,符合要求方可使用。

3、 摆药后必须经第二人核对方可执行。

4、对易致过敏的药,给药前需询问病人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剧药时,要经过反复核对,静脉给药要注意有无变质、瓶口松动、裂缝。同时使用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5、观察用药后反应,对因各种原因未能及时用药者应及时报告医

生,根据医嘱做好处理,并在护理记录中及时记录。 三、输血查对制度

1、查对采血日期、血液有无凝血块或溶血,并查血袋有无破裂。 2、 查对输血单与血袋标签上供血者的姓名、血型及血量是否相符,交叉配血报告有无凝集。

3、 输血前需两人核对病人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血型、血量、血袋编号及交叉配血报告,无误后方可输血。 4、 输血完毕后再次查对上述内容,并将血袋标签取下粘贴在配血单上保存。

5、输血完毕应低温保留血袋24小时,以备必要时送检。 6、输血过程中,如有输血反应,应填写不良反应登记,交血库保存、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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