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意榕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2021年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

2021年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

来源:意榕旅游网
2021年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不断提高公司的安全技术管理水平,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工伤事故,消除职业病和职业中毒等危害,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有关管理人员,必须熟悉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在管理施工生产技术的同时管理好安全技术工作,总工程师、技术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对各级施工生产的安全技术负责。

第三条: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第四条:安全技术措施的内容要全面、有针对性,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方法、劳动组织和作业环境等具体情况提出具体内容要求。

第五条:对于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如:土方工程、基坑支护、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外用电梯、塔式起重机、起重吊装、其它垂直运输设备的安装、拆除及基础和附着的设计、孔洞临边防护等必须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第六条:对于结构复杂,作业危险性大,特性较强的工程,如:爆破、沉箱、沉井、烟囱、水塔及拆除工程,除编制安全施工方案外,还应有设计计算和详图。

第七条:编制施工专项技术方案,必须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应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部技术、施工、安全等有关人员根据工程特点、质量要求、周围环境、结构形式等进行策划,并编制专项技术方案,由

技术负责人(项目部)编写,分公司技术副经理审批,未经审批,不准施工。

第:专项技术方案审批后,必须遵照执行,不得随意变更,如遇特殊情况需变更时,应由编制人出具变更通知书,审批签认后方可生效。

第九条:施工现场的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在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向分项作业负责人(班组长)做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各持一份,工地专、兼职安全员根据安全技术交底内容检查落实情况,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应符合施工安装和生产的具体情况,要全面,有针对性和操作性。

第十条:施工现场的架体设备安装完毕后,必须由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员、项目部安全员、施工安装负责人共同验收,确保符合标准、规范等要求,认真填写验收单,履行签字手续方可使用。

第十一条:各项验收单的填写必须符合现场实际情况,内容应该量化、具体,存在问题必须在整改后重新验收。

2021年施工安全措施监督备案制度

为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建设工程安全施工措施的监督管理,实行分级管理。建设安全监督机构负责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

第二条 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前,应当将安全施工措施报建委进行审查。

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xx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措施报送建委进行备案。

第三条 报送施工安全措施应提供下列资料: (一)建设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备案表;

(二)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等地下设施情况(附图);

(三)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 (四)施工现场所需费用计划情况;

(五)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系统、外电防护、配电线路敷设情况; (六)施工单位安全方案,包括临建设施、安全施工管理、安全防护设施等;

(七)其他应提供的备案资料。

第四条 拆除工程在施工xx日前,建设单位应当将下列资料报送工程所在地建委审查,各区每季度向市建委汇总上报拆除工程项目明细。

(一)拆除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书;

(二)拟拆除建筑物、构筑物、水电及设备管理等及可能危及毗邻建筑的说明;

(三)拆除施工组织方案,包括安全技术措施、施工计划、采用机械设备、扬尘控制、废弃物堆放与清运等情况;

(四)在拆除施工中需要实施爆破作业的,应当遵守国家《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的规定。

第五条 中标施工企业应按照规定完成施工前期准备。负责安全施工措施审查的市和区(县)建委,除依本制度审查报送的备案资料外,还应委托市或区(县)安全监督机构到施工现场进行实地检查。对现场情况和报送资料不符的,市和区(县)建委不予审查通过,同时作出书面通知说明理由,对符合规定的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并在安全施工措施备案表加盖公章予以认可。

第六条 对建设单位不履行规定的安全责任,未报送安全施工措施或审查未通过的,市或区(县)建委不予发放施工许可证。

拆除工程未进行备案的,不得施工。 第七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yrrf.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4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