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纳税人:
网上申报更正功能于2018年4月1日起正式上线。
一、 功能说明
申报更正是指纳税人申报成功后发现申报表存在错误,完成修改更正的过程。申报更正后,如涉及补缴税款,应按规定加收滞纳金。网上申报更正功能目前仅支持当期通过网上办税服务厅申报成功的《纳税申报表(适用一般纳税人)》。例如,纳税人4月份通过网上办税服务厅申报税款所属期为2018-03-01至2018-03-31的《纳税申报表(适用一般纳税人)》,申报成功后,无论是否缴款,均可以通过申报更正功能修改申报表。但修改的范围仅限于税款所属期2018-03-01至2018-03-31的申报,以前的申报无法修改。
二、 操作流程
1.登录网上办税服务厅,点击【申报缴税】模块。
2.进入申报所属期选择界面,点击【更正申报】按钮。
3.进入申报错误更正界面,选择需更正的税款所属时期,点击【查询】,系统会根据选择的税款所属时期查询符合条件的申报记录,并显示到页面下方的“申报数据信息”栏次。
4.选中需要更正的申报记录,点击【更正】按钮。
5.进入申报列表界面,操作栏变为【修改】,点击【修改】按钮。
6.进入申报表填写界面,报表内的校验规则与首次申报时一致,申报表修改完毕后,点击【保存报表】按钮。
7.返回申报列表界面,点击【更正申报】按钮,正式提交申报数据,系统提示申报成功即完成更正申报操作。
提示:更正申报页面下方的【恢复】按钮用于恢复更正申报前的申报表状态。
8.更正申报成功后,如需补缴税款,点击【申报/扣款查询】界面的【扣款】按钮。
三、 问题处理
您在更正申报过程中如果遇到问题,请通过【问题提交/查看】按钮在线提交运维问题,运维人员会及时处理。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
2018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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