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TPMK standardization office【 TPMK5AB- TPMK08- TPMK2C- TPMK18】
某装饰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招标人:** 法定代表人:
投标邀请书 1
第一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 2
一、总 则 3
二、投标文件的编制与提交 三、工程预算的编制 4
四、开标、评定标办法 4
第二章 投标文件格式 6
第三章 合同条款 10
第一部分 协议书 10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12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12
2006年12月
目 录
3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2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12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4
四、质量与验收 14
五、安全施工 15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七、材料设备供应 16
八、工程变更 16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十一、其他 18
15
17
17
A. 投标邀请书
1、**装修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经研究邀请贵公司参加本项目施工投标。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 本工程投资约 40 万元人民币;
2.2 工程建设地点:**内
2.3 工期 80 日历天;
2.4 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三级及其以上的室内装修、装饰资质的施工企业和项目经理。
4、领取招标文件时间:
时间:2006年12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逾期不予办理)。
5、招标文件领取办法:被邀请参加投标的投标申请人,持本邀请书到 领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6、本工程已资格预审、评标方式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中标法。
7、开标时间和地点:2006年12月28日下午3时30分整,准时在 会议室 开标。
招 标 人: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日 期:2006年 12 月 15 日
B. 第一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 内 容 规 定 工程名称:**装修工程 招 标 人:** 1 工程综合说明 建设地点:**内 投 资:人民币约40万元 2 资金来源 自筹 3 招标方式 邀请招标 4 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5 工期要求 80日历天 6 合同价格方式 含税总造价包干 7 工程招标范围 施工图中的内容及工程量清单中内容 8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1份,副本2份 9 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中标法 10 履约担保金额 为合同总造价的10% 招 投 标 活 动 日 程 安 排 项号 工作内容 时 间 安 排 地 点 2006年12月18日上午9:00-11:30,1 发放招标文件 下午2:30-5:00(逾期不予办理) 2 踏勘现场 自行踏勘 3 接收答疑 2006年12月19日上午12时00分
4 发布答疑文件 2006年12月19日下午5时30分前 投标文件递交时5 间 2006年12月28日下午3时00分~3时30分 投标文件截止时6 间 2006年12月28日下午3时30分 7 开标、评标 2006年12月28日下午3时30分 8 发中标通知书 定标后3日内 9 签订合同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日内 C. 一、总 则
1、工程说明:
1.1 工程说明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前附表”)第1项所述。
1.2 本建设项目,根据 计划安排,决定通过邀请招标来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2、资质与合格条件的要求
2.1 对投标人投标资质要求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三级及其以上的房屋建筑资质的施工企业和项目经理。
2.2 资格审查方式:招标人已经审查。
3、投标费用
3.1 投标人应承担其勘察现场、投标书编制与递交投标文件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代理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3.2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的承诺书格式填写报价,招标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招标方提醒投标方考虑和理解业主对工程质量和工期的关切,在充分测算自身成本和费用、考虑招标文件约定风险的基础上,谨慎报价,不因报价过低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
D. 二、投标文件的编制与提交
4、投标文件的编制
4.1 投标文件的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编制
4.2 投标文件的组成内容
4.2.1 投标承诺书;
4.2.2 经年检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2.3 经年检有效的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
4.2.4 经年检有效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复印件;
4.2.5 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
4.2.6 授权委托书。
4.3 投标文件格式
4.3.1 投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第4.2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 投标文件应密封提交,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5.2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内提交,逾期不接收。
5.2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在开标时提交给招标人。
E. 三、工程预算的编制
6、工程预算
6.1 工程预算编制依据
6.1.1 **装修施工图(具体详见工程预算编制说明);
6.1.2 现行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和预算定额;
6.1.3 现行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6.1.4 **二○○六年第三季度机械台班费;
6.1.5 **市造价信息二○○六年第三季度材料信息价或市场价;
6.1.6 本工程预留金为 万元(不计任何费税,由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掌握使用)。风险系数为 0 %,风险包括的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合同部分。
6.2 工程预算中劳保暂按甲类计算,中标后按中标人的企业实际核定的劳保费率计取。
6.3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工程预算和施工合同,工程量和相应的单价经投标人核对后包干,中标后不调整。
F. 四、开标、评定标办法
7、开标
7.1 开标会按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召开,邀请有关监督部门和所有投标人参加。
7.2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无效标处理:
7.2.1 投标文件未加盖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
7.2.2 投标文件未密封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盖章的;
7.2.3 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最高控制价的;
7.2.4 工期和质量不能满足招标人要求的;
7.2.5 投标人的资质不符合招标文件第2.1款规定要求的;
7.2.6 对合同条款有重大保留或增加招标人责任、义务与风险的。
7.2.7 投标文件未密封包装的。
8.2 评标办法
8.2.1 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中标法选择中标人。工程预算价另附。
8.2.2 评标基准价=工程预算价×(1-K)。为评标领导小组成员在[12%、12.15%、12.30%、12.45%、12.60%、12.75%、12.90%、13.05%、13.20%、13.35%、13.50%、13.65%、13.80%、13.95%、14.10%、14.25%、14.40%、14.55%、14.70%、14.85%、15%]区间,以随机抽取的方式提出,按算术平均计算,K值百分号前保留二位小数 (四舍五入)。
8.3 中标人的确定:评标领导小组按(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的绝对值从小到大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绝对值高小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为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当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差额的绝对值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排名优先;投标报价仍相等时,由招标人抽签决定中标人。中标人的投标报价即为中标价。
G. 第二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文件封面格式
**装修工程
施工投标文件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2006年 月 日
二、目 录
1 投标承诺书
2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 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
4 项目经理资质证书
5 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
6 授权委托书 三、投标承诺书
投标承诺书
致招标人:
我单位经仔细阅读贵方关于《**装修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包括工程预算、合同条款等全部内容,并通过现场考察和周密的研究后,决定参加该工程项目施工投标。
1、我公司同意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包该工程施工图中规定的所有项目。确定以最终报价人民币(大写) 元(¥ 元,其中劳动保险费按建设主管部门实际核准的费率调整),按上述图纸和技术文件、技术规范和要求、合同条款和工程量清单的条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施工、竣工和保修。
2、我方承诺:如果我单位中标,整个工程在 日历天内竣工并移交,质量保证达到 等级。若工程质量达不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等级或拖延工期,我公司承担合同条款约定的违约责任。
4、如果我方中标,我方承诺按合同约定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赔偿因违约给招标人带来的所有经济损失。
5、我方若中标,将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合同、进场施工,并且自觉服从招标人的工程实施计划的安排,服从招标人的设计变更。否则,招标人可直接没收我方的履约保证金,并赔偿因违约给招标人带来的所有经济损失。
6、我方承诺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7、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8、我方将与本承诺书一起,提交人民币 壹万 元作为投标担保。 投 标 人: (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四、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本授权委托声明:我 系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为我公司的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工程施工的投标活动。代理人的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 (姓名) 性别 :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H. 第三章 合同条款
本工程的施工合同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颁布的《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的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执行,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制订。
I.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第一部分 协议书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装修工程 工程地点:**内 工程内容: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自筹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签订合同后的第 天
竣工日期:签订合同后的第 天。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五、合同价款:
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含预留金) ¥: 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1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如有时)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2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通用条款》中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并经鉴证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地 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 址:(招标人办公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 话:(招标人电话)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帐 号: 邮政编码:
传 真:(招标人传真)
开户银行:
帐 号:
邮政编码:(招标人邮编)
鉴证意见: 经办人: 鉴证机关(盖章): 年 月 日 J.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通用条款详见《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
(略) K.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L.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按合同协议书第6条款和合同通用条款第2条款执行。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 无 语言文字。 3.2适用法律和法规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及国家、省、市现行的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3.3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依据施工图纸(设计文件)的要求,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或当地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份数和费用承担: 无。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 无。 4、图纸
4.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签订施工合同时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四套施工图纸。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擅自使用或擅自许可或透露给第三人使用。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 无。
M.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2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 待定 职务: 总监理工程师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按监理合同及监理规范有关规定执行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涉及向承包人支付各种款项、工程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费用增加、停、开(复)工通知、工期顺延及工程索赔以及主要材料品牌选定的确认。
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任何付款凭证、工期变更均需征得发包人同意。 5.3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 待定 职务: 现场工程师
职权:在发包人授权范围内,负责工程变更的审批,工期及费用索赔的审批,重大问题的决定等事项的处理和施工过程的管理监督。
5.6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 无。
7、项目经理
姓名: 待定 职务: 现场工程师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已具备的施工条件。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已具备的施工条件。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已具备的施工条件。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 无。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已完成。 (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 无。
(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施工合同签订后2天内。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无。
(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无。
8.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承包人应积极配合。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 无。
(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开工后每15天提交下期(15日历天为一期)详细施工进度计划及当期已完成工程量报表和工程结算单一式四份。
(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承包人负责,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 无。
(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对正常施工所采取的文明施工措施、施工噪音的处理由承包人负责,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如因此导致的费用及罚款由承包人承担。
(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工程竣工验收未交给发包人之前,承包人负责保护,承包人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出资修复;发包人提前使用后发生的损坏,由承包人负责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 无。
(8)施工现场清洁卫生的要求:施工中产生的泥浆、污水、粉尘、建筑垃圾应及时清理,应保证施工场地干净、整洁,防止环境污染,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无。
N.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开工前2天承包人须向监理人及发包人提供修改完善的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表壹式肆份。
工程师确认的时间: 承包人提交后7日内。 10.2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 无。 11、开工及延期开工
11.1条后增加:承包人签订合同后3天内必须按招标文件的约定和投标承诺的人员进场施工,由于承包人原因推迟开工,每推迟一天向发包人支付人民币500元的违约金,若延期开工超过7天,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和低价风险保证金,承包人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13、工期延误
13.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发包人书面同意延期的其他情况。除此之外的任何工期延误,均由承包人承担责任。因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加和合同约定的不可抗力造成的工期顺延由项目总监及发包人代表共同确认(不影响关键线路的非关键线
路工期不予顺延)。
O. 四、质量与验收
15、工程质量
增加:如发生工程质量争议,双方都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为**市质检站。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按发包人约定部位。 19、工程试车
19.5试车费用的承担: 无。
P. 五、安全施工
按通用条款执行。
Q.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2本合同价款采用 固定价格合同 方式确定。本工程中标人的中标价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企业实际劳保调整后即为合同价款。其中招标人预留金由发包人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掌握使用,有发生时以发包人确认的实际工程量按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结算,否则由发包人在工程结算时扣回。
(1)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
①因工程量清单有错、漏及施工图与现场实际偏差,而导致工程预算控制价不准确。
②因市场变化、政策性调整导致价格变化。
③建筑垃圾实际运距超过工程量清单规定的运距所发生的费用;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发包人已综合考虑上述风险因素,并根据工程大小、技术复杂程度、施工自然条件等计算工程预算控制价。承包人已考虑上述风险因素,并根据各自实力、施工经验、现场周边环境、赶工措施费用以及风险包干费用等,综合在中标价内,若承包人在投标时没有就上述费用报价的,均视为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综合单价内。并按中标价调整劳保后签订合同,对风险范围内的工程造价包干,施工过程和竣工结算时不再调整风险范围内的合同价。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按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第31款执行。
合同价款可调整的内容:招标人的预留金、发包人确认的①设计变更的工程量增减②材料变更、工程量清单中明示未计算的工作内容,可调整的项目单价不再计取风险包干系数。
23.3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 无。
24、工程预付款: 本工程不设预付款。 25、工程量确认
25.1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开工后承包人每15天向监理
工程师报送实际完成的合同工程量进度报告及下期进度计划,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3天内审核确认,发包人在接到监理工程师审核确认意见后3天确认。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本工程进度款按每期(15日历天为一期)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当发包人收到承包人工程量进度报表后,在14天内审核、签证、支付。
余下工程款待办妥工程竣工后,结算经发包人委托有造价审核资质的单位核定后14天内凭全额发票付至工程总价款的95%,剩余5%作为工程保修金,待工程保修期满后14天内结清,保修金不计利息。
R.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
27.4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 无。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 无。 (3)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的材料: 无。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 无。 (5)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 无。
(6)到货时间与一览表不符: 无。 27.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 无。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本工程承包范围的材料、设备由承包人采购。
材料、设备采购时,承包人必须提前7天向发包人或监理提交材料样品、合格证等有关材质说明,使发包人有充分时间选择比较,发包人于三个工作日确定后方可定货采购。
S. 八、工程变更
增加29.4、合同履行中发包人作出变更,承包人必须执行。 31、确定变更价款
通用条款第31.1款改为:合同价款可调整内容的项目单价,由承包人根据招标文件编制工程预算控制价的方法(但不计取风险包干系数)及中标价降幅系数[中标价降幅系数=评标价÷(预算价-预留金)×100%],提出适当的单价,经发包人同监理单位审核,报有权终审的单位审定后作为结算依据。
(1)材料变更时价格确定:①承包人材料价格明细表已有的材料,根据承包人材料价格明细表所列的材料单价计算。②承包人材料价格明细表没有的材料,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单价,经发包人会同监理单位审核后乘以中标价降幅系数计算。只计取差价和税金,不计取其他费用。
31.2款改为:在双方确定工程变更后,因变更而增加合同价款,承包人在变更后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增加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增加合同价款;因变更而减少合同价款,承包人在变更后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减少工程价款报告的,视为承包人同意发包人对该项变更价款的核减。
增加31.7、任何的工程变更都须设计单位书面确认及发包人代表批准后才有效。
T.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2、竣工验收
32.1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同时,承包人向发包人免费提交捌套按城建档案管理规定装订完善的竣工图及其他竣工资料给发包人。
32.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按发包人及监理认可的总进度计划约定部位和时间。
33、竣工结算
增加33.7、本工程合同价款,在施工过程中,不是因发包人原因发生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增减的或者不是因发包人原因增加投标风险包干范围外的工程量的,有关单位和部门不再办理竣工结算,合同价(不含预留金,预留金按合同约定结算)即为竣工结算价。对于非承包人原因发生设计变更的工程或者增加投标风险包干范围外的工程,有关单位和部门仅对设计变更或增加包干范围外的项目及款项进行结算,但必须提供相关项目、款项、原因及有关单位确认的凭证等资料。
U.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5、违约
35.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无。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6.4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支付工程款的,按未付款项的日万分之一计息支付给承包人,工期不予顺延。
(3)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3.3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按未付款项的日万分之一计息,其余按通用条款执行,工期不予顺延。
(4)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无。 35.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2款约定承包人违约承担的违约责任:不能按时完工的向发包人支付5000人民币的违约金,由发包人从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中扣除。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1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本工程合格率应达到100%,若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质量不合格,应无条件地返修至约定的质量标准,承担一切维修费用,并承担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违约金最高处罚限额为合同价款的5%。
(3)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承包人违约的,发包人可将承包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在应支付承包人的工程款中予以扣除,无需另行通知。
37、争议
37.1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 (1)请 / 调解;
(2)合同双方约定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V. 十一、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 无。 分包施工单位为: 无。 39、不可抗力
39.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 ① 7级以上地震或社会发生动乱; ② 因战争、政治性原因导致的停工。 40、保险
40.6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 (1)发包人投保内容: 无。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 无。
(2)承包人投保内容: 按相应的合同通用条款和专用合同的要求执行。 41、担保
41.3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无。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承包人在签订合同前,向发包人提交合同价款10%履约担保,履约担保以现金或转帐方式汇入发包人指定帐户。
(3)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双方约定的各种担保的有效期为履约担保的有效期截至到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承包人完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施工任务,通过竣工验收,凭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证明报请终止履约担保。
44、合同解除
44.4 如有以下情况之一发生,发包人有权书面通知解除合同,通知自送达承包人或现场项目经理部后生效;
(1)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擅自停工、窝工或因其他承包人之原因致使合同约定的工期根本无法达到的。
(2)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的主要分部施工质量明显无法达到合格要求,经发包人要求整改却无正当理由拒绝整改的。
(3)承包人因其他法律纠纷或行政违法查封本工程资金账户或有关司法部门要求发包人停止向其支付工程款或协助执行工程款的,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4)承包人擅自更换本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经发包人提出异议后7个工作日内不纠正的。
46、合同份数
46.1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 捌份,合同双方各持肆份。 47、补充条款
(1)承包人按合同约定领取工程进度款后,并在工地显目的位置公示;领取到进度款后应先支付农民工的劳务报酬,出现承包人拖欠农民工劳务报酬的情况,有权在下月工程进度款中扣除农民工的上月应得的劳务报酬,直接由发包人发放给农民工。
(2)承包人违反施工合同的,发包人出具书面函件限期改正,若承包人未在期限内进行改正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承包人违约责任。
A、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在发包人规定的期限内退场,未按期退场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若承包人拒不退场的,发包人有权请求法院先行强制其退场 。
B、双方对承包人已完工工程进行证据保全,发包人应支付承包人的工程款待工程
竣工验收后进行结算,同时终止合同而产生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C、若终止合同后,承包人仍继续施工的,继续施工部分不计在承包人已完工程范围内,发包人对该部分施工不支付工程款。
D、承包人对其已施工部分仍承担保修责任。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