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灰围综合楼
冲孔桩承包合同
中国航空港建设第八工程总队
2011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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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孔桩承包合同
发包方:中国航空港建设第八工程总队 (简称甲方) 承包方: (简称乙方) 承包人身份证号码: 承包人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工程具体情况和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白灰围综合楼
(二)工程地点:龙城街道黄阁坑社区白灰围村
(三)工程内容: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桩工程的内容和规定进行规范施工。 (四)承包范围: 基础桩工程。
(五)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包机械、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文明施工、包水下砼浇注、包钢筋笼制安、转运及吊装、包施工人员等进退场路费、机械进退场费、包劳保、劳保用品和社保费用及赶工费,包办理暂住手续、安全教育合格证(平安卡)等手续和费用、包计生和流动人口等必须办理的一切手续及费用、包承范围内的验收(包括验收资料)、包保修期内属施工范围内的质量保修。
第二条 工程计量及结算方法:
1、实桩部分:按设计桩顶标高至桩底端的长度乘以桩的设计断面以立方米计算,含入岩(按设计要求);空桩部分:按护筒底面至设计桩顶标高的长度乘以桩的设计断面以立方米计算。
2、承包单价:
各种工程量(暂定)及单价见下表
序号
名称及规格 Φ1200 桩 Φ1600 桩 Φ1900 桩 空桩 桩机进场费 合计 单位 M3 M3 M3 M3 台 数量 50.4 211.2 114 445.26 2
单价(元) 合计(元) 238 238 238 119 11995.2 50265.6 27132 52985.94 142378.74 备注 以上工程量为暂定量,竣工后另按实结算。
3、以上单价按承包方式的内容包干;不因施工期间人工费,材料价格的变动和性文件的下达作任何调整,达不到合格工程,在发包人及监理单位允许返工至合格并不发生任何执罚费用的情况下补做至合格,否则按总造价扣5%,并承担该部分责任及费用。 第三条 工期
按定标规定工期为 天;工程施工进度,按现场甲方安排计划规定实施。如甲方提出赶工期加夜班交接作业施工或增减人力等,乙方应无条件服从。开工日期为以乙方收到甲方签发的开工通知为依据开始算起。乙方必须采取一切有效措施保证,不得延误,乙方逾期竣工,从逾期之日起,每天按工程造价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签订后乙方无故不承担工程或要求中止合同,则应赔偿甲方损失及违约金,违约金为工程造价的1%。
第四条 工程质量标准和保修期
1、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及深圳市的有关规定执行,精心组织、精心管理、精心施工,狠抓细部确保工程质量等级达到合格。
2、工程保修按建设部有关规定执行,质量等级以经主管部门复验后发了等级证书为准。 第五条 文明施工
严格按市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实施。在施工过程中要做到当日工完场清,出入车辆清洗干净,场内的材料及机具安放整齐。创造一个文明整洁的施工环境。
第六条 工程款支付和结算
工程进度至50%时付款至完成量的60%,中途不作借支,若有违例现场罚款部分,将在当月的进度款中扣回。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达到要求后15天内付至总价的80%。待桩基础检测、验收合格后,同时乙方提供齐全的验收资料和工程结算资料由甲方审核。经双方确认后,两个月内付清。(工程款以支票支付)。
第七条 工程管理
按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质量标准为 合格 等级,乙方对工程的质量、进度和安全责任,必须按有关规定执行。配足施工员、质量员及其他技术人员和劳动力,(必须有符合本工程的各种上岗证)。严格按甲方技术交底施工,确保按时按质完成任务。乙方须指定现场施工责任人,合同责任人要认真履行本协议责任,离开工地应与甲方管理负责人请假,并委托其他人临时负责工程管理。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 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提供现场住宿,生活用电、水,厨房(厨房用具乙方自理)、负责桩位施工放线、技术管理、控制各班组交接流水作业及分部分项进度计划。
2、甲方派驻工地代表 行使合同约定权力,履行合同约定职责,负责办理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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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度、质量、监督、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变更签证手续。
3、乙方责任:乙方派驻工地代表 行使合同约定权力,履行合同约定职责,负责按设计图纸要求、图纸会审记录、技术交底等施工,负责细部放线(桩定位),按国家、省市现行施工规范,质量安全规范及有关规定执行施工,确保工程按期完工。乙方须接受工程质量部门的监督。配备现场施工员、质安员负责放线等工作。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施工图纸与说明不符:发现设备或关键部位零件材料有缺陷时,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 3 天内会同设计单位进行处理。
4、乙方不得擅自转包工程,违者合同作废,已完成工程量结算按实物量75%结付,乙方对其行为所带来的后果负全部责任,甲方对乙方所转包者进行其他事务协商,乙方不得干涉。
5、备料应提前3天以上备足材料,造成工期拖延或影响他人进度,由造成者负全责及处罚。
6、乙方必须认真执行甲方的《现场管理规定》。发放工人工资应设立付款签收名册,复印件送甲方项目部,并作为向甲方结算进度款的依据。若发生拖欠工人工资、打架斗殴现象,将按现场管理规定严肃处理,如出现严重违规违法行为的,将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全部责任由乙方负责,并赔偿由此引起甲方的一切损失。
7、乙方须及时向甲方送交开工报告、施工方案及计划、竣工验收报告和验收资料。 第九条 安全施工及工伤
1、乙方应在开工前与甲方签定安全协议及其负责责任状,并建立健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和安全保证体系,负责现场全部作业的安全,并对此承担全部责任。
2、乙方应按安全施工有关管理规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采取严格、科学的安全防措施,施工管理人员及特殊工种等必须持证上岗,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或违章所造成事故的责任和产生的费用,并按有关规定接受甲方处罚及赔偿甲方损失。
第十条 工程验收
1、工程验收以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图纸会审记录、有关变更的书面文件、合同、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的合格工程为依据。
2、工程竣工前5天由乙方通知甲方初检验收,隐蔽工程应提前2天由乙方通知甲方初检验收,并配合甲方与设计监理作验收工作,如工程内容尚未完成或质量不合格的,乙方在甲方所指定的期限内完成后,再报甲方进行验收,直至符合要求为止,由此造成甲方对业主的违约责任由乙方负责。
3、工程质量等级由主管部门呈报上层复检,复检结果达到指标为依据。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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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若因乙方自身管理问题或未能配合现场需要以及质量问题等,甲方有权责令其停工整顿和执罚,甚至作清退场处理。若发生清退场时,其结算最高按完成实物量的75%结付,甲方也可视情况作部分工程甩项处理,乙方需无条件服从并配合。
2、如不能按甲方要求进驻工人(签定合同在甲方通知乙方进场的三天内),甲方有权划分工程量给第三者承包,由此发生的费用在合同中支付,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如乙方进场人员远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让乙方退场,乙方的费用自行承担,已完成的工程量结算按清退场结算方法结算。
3、甲方接施工用的电源至施工现场,箱后的线路及灯具等均由乙方自理(包料),并必须满足安全用电规定等的要求。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方式
如发生纠纷协商不成时,可向工程所在地仲裁机构申请或按有关法律程序进行解决。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至工程复检保修期满并结清款项后失效,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 甲方代表: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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