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行政事务管理,理顺公司内部关系,使各项管理标准化、制度化,提高办事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指行政事务包括档案管理、印鉴管理、办公用品管理、电脑管理、电话管理、车辆管理、报刊及邮发管理等。
第二章 档案管理
第三条 归档范围:
1、公司行政资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批准证书等;
2、公司的规划、年度计划、统计资料、科学技术、财务审计、劳动工资、经营情况、人事档案;
3、会议记录、决议、决定、委任书、协议、合同、项目方案、通告、通知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4、公司的规章制度; 5、公司购买的书籍、光盘
第四条 档案管理要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保证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密级档案必须保证安全。
第五条 凡本公司交给档案管理部门的文件、档案管理人员应及时对其进行分类归总编号,登记在册,做到条理清楚,便于查找. 第六条 档案的借阅与索取:
1. 借阅非密级档案可通过档案管理人员办理借阅手续,直接提档; 2. .借阅密级档案,需要经过总经理、总经理助理或者档案管理部
们经理批准后才可以提档;
3. 借阅档案必须爱护,保持整洁,严禁涂改,注意安全和保密,严
禁擅自翻印、抄录、转借、遗失,如确属工作需要摘录和复制,凡属密级档案,必须由总经理批准方可摘录和复制,一般内部档案经档案管理部们经理批准方可摘录和复制.
4. 借用最长期限为一个月,如需续借,必须到档案管理部门重新办
理手续。档案管理员有权力、责任督促借用者归还或重新办理借用手续。 第七条 档案的销毁:
1. 任何组织或个人非经允许无权随意销毁公司档案材料;
2. 若按规定需要销毁时,凡属密级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销
毁,一般内部档案,须经档案管理部门经理批准后方可销毁。 3. 经批准销毁的公司档案.档案人员要认真填写、编制销毁清单,
由专人监督销毁.
第三章 印鉴管理
第八条 公司印鉴由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保管。
第九条 公司印鉴的使用一律由(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助理或行政管理经理许可后管理印鉴人方可盖章,如违反此项规定造成的后果由直接责任人员负责。 第十条 公司所有需要盖印鉴的介绍信、说明及对外开出的任何公文,应统一编号登记,以备查询,存档。
第十一条 公司一般不允许开具空白介绍信,证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情况确需开具时,必须经主管副总经理签字批条方可开出,持空白介绍信外出工作回来必须向公司汇报其介绍信的用途,未使用的必须交回。 第十二条 盖章后出现的意外情况由批准人负责。
第四章 办公用品的管理
第十三条 。每月月底前,各部门负责人将该部门所需要的办公用品制定计划提交行政管理部门;行政管理部门指定专人制定每月办公用品采购计划及预算;经总经理助理或行政管理经理审批后负责将办公用品购回,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有计划的分发给各个部门。由部门经理签字领回;
3.除正常配给的办公用品外,若还需用其它用品的须经行政管理经理批准方可领用;
4.公司新聘工作人员的办公用品,行政管理部根据部室负责人提供的名单和用品清单,负责为其配齐,以保证新聘人员的正常工作;
5。负责购发办公用品的人员要做到办公用品齐全、品种对路、量足质优、库存合理、开支适当、用品保管好;
6。负责购发办公用品的人员要建立帐本,办好入库、出库手续。出库一定要由领取人员签字; (五)电脑管理
第十四条 公司员工应爱护公司电脑及各种外围设备,按规范操作和使用电脑。 第十五条 工作时间内严禁把电脑用于玩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违者将处以50~200元的罚款.
第十六条 公司每台电脑都必须安装防火墙和杀毒软件,并于每个星期五下班前对电脑进行杀病毒操作。
第十七条 公司员工电脑中的内容须及时备份,同时有义务对公司的电脑的内容保密.
第十八条 除负责电脑硬件维护的人员外,任何人不得拆卸电脑及相关设备。 第十九条 只有部门经理以上级别和行政秘书才可以上网,其他员工需要上网,须得到批准后才可以使用行政秘书的电脑上网。 (六)电话管理
第二十条 本公司的电话,主要是作为方便与外界沟通、方便开展业务之用,不提倡员工在公司内打私人电话.
第二十一条 员工打电话,用语应尽量简洁、明确,以减少通话时间.
第二十二条 总机接外线电话至分机时,一般电话铃声响五次无人接听,即挂听,即挂线。
第二十三条 总台文员接听外线电话的标准用语为:\"您好,XX公司”当方告知分机电话时,说:\"请稍等!\"如分机占线,说”电话占线,请稍后再打!\"其他内容视情回答,总的要求是规范、简洁、礼貌.
第二十四条 公司不允许员工在公司挂私人长途电话,私挂国内人长途电话的,每次罚款50元;私挂香港或澳门的,每次罚款100元;私挂国外长途电话的,每次罚款500元。
第二十五条 总经理的所有电话费据实报销.其他员工因工作业务需要经常出差的员工,应需要填写“移动电话报销申请表\",经总经理同意签字后才给于报销。 第二十六条 报销标准:每月手机话费在200元以内,按发票金额100%报销;200元以上按70%报销;超过600元按60%报销。
钥匙管理规定
第二十七条 为管理办公场所物品的整洁及安全,特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十八条 公司钥匙由行政部统筹管理、复制,任何部门或者个人不得复制。部门负责人负责管理钥匙的使用,不得任意复制或允许同仁借予他人使用,否则负连带赔偿责任。 第二十九条 如因公需使用钥匙,得向保管人说明使用目的,用毕后应立即归还
第三十条 钥匙保管人应遵守下列条件,否则所受损失由保管人负担责任,并视情节轻重论处或依法查办。
(一)离职时应将钥匙缴交行政部负责人。(二)钥匙遗失时,应立即向管理单位报备.(三)非经管理单位同意不得复制。(四)不能任意借予外人使用。
第三十一条 办公场所的桌、抽屉等钥匙应由行政部、部门由部门负责人统一保管一套,并依类保管,以备急需。 (七)报刊及邮发管理
第二十四条 报刊管理人员每半年按照公司的要求作出订阅报刊计划及预算,负责办理有关订阅手续。
第二十五条 报刊管理人员每日负责将报刊取回并进行处理、分类、登记,并分别送到有关部门.有关部门处理后,一周内交回办公室由报刊管理人员统一保管、存档备查。
第二十六条 任何人不得随意将报刊挪作他用,若需处理,需经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批准。 (八)附则
第二十七条 公司办公室负责为各部室邮发信件、邮件。
(一)私人信件,一律实行自费,贴足邮票,交办公室或自己送往邮局。
(二)所有公发信件、邮件一律不封口,由收发员登记,统一封口,负责寄发; (三)控制各类挂号信凡因公需挂号者,须经各部室主任批准,总经理办公室登记后方可邮发。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如有未尽事宜或随着公司的发展有些条款不适应工作需要的,各部门可提出修改意见交总经理办公室研究并提请总经理批复。 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解释权归总经理办公室。 第三十条 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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