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本增效激励方案
为鼓励员工积极参与降本增效活动, 并对降本增效项目进行有效 的管理,从而挖掘企业潜力、提高运营效率、增加企业经济效益、降 低企业内部各项管理运行成本, 保障公司健康良好发展, 特制订本方 案。
降本增效项目奖励评定标准:
1、对于可执行但不产生直接经济效益的建议,经办公室成员一致认 可,可对提案人予以一次性 100 元的奖励。
2、对于可执行的且直接产生经济效益的建议,结合建议的经济效益 分析与财务的测算依据,制定奖励标准如下:
2.1 净效益在 5 千元- (含)10 万元间,奖励 =净效益*10%; 2.2 净效益在 10 万元- (含)20 万元间,奖励 =净效益*7%+3000; 2.3 净效益在 20 万元- (含)50 万元间,奖励 =净效益*7%+6000; 2.4 净效益大于 50 万元的,奖励 =净效益*7%+11000,但奖励最高 金额不能超过 50000 元。
本方案未尽事宜或如遇特殊情况, 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奖励评 定。确认奖励项目后,提交至财务部,由财务部予以发放。已获得奖 励的降本增效项目不再具备二次提报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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