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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土石方工程

工程量计算规则及说明

一、工程量计算规则

1、土石方工程定额中的土壤及岩石类别,依据勘察设计单位的勘察资料和下表确定:

2、土方体积,均以挖掘前的天然密实体积以m3计算。

3、挖土应按设计室外地坪标高为准计算。设计标高与自然标高差所发生的挖土或填土应另行计算。

4、土方运输体积=挖土体积-(回填土体积×1.2),计算结果是正值时为余土外运,计算结果是负值时为土方回运。

5、回填土体积=挖土体积-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埋设的砌(浇)筑物所占的体积。计算管道沟的回填土时,应减去直径在500mm以上的管道所占的体积,直径在500mm以下的管道所占体积可不扣除。每m长管道应减去土方的体积,按下表计算:

项 目 钢 管 铸铁管 管 道 直 径(mm) 501~600 601~800 801~1000 1001~1200 1201~1400 1401~1600 应减去土方体积(m) 0.21 0.24 0.44 0.49 0.60 0.71 0.77 0.92 - - 1.15 - - 1.35 - - 1.55 3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管 0.33 6、平整场地是指厚度在0.30m以内的挖、填、找平,以㎡计算。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平整场地工程量应按外墙外边线,每边各加2m计算。

7、原土夯实、碾压,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计算。 8、填土夯实、碾压,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

9、凡平整场地厚度在0.30m以上,地槽(沟)底宽度在7m以上及地坑底面积在150㎡以上的挖土,均按挖土方计算。凡坑底面积在150㎡以内的挖土,按挖地坑计算。

10、凡地槽、地沟底宽在7m以内,且地槽、地沟长度大于地槽、地沟底宽3倍的挖土,应按挖地槽、地沟土方计算。

11、地槽、地沟的长度应按下列规定计算:

(1)外墙的地槽按地槽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的地槽按地槽底部净长度计算,地槽边突出部分的体积应并入地槽内计算。

(2)主地沟按中心线长度计算,支地沟按净长度计算。地沟中各种井类及管道(不含铸铁管)接口等处需加宽增加的土方量,除底面积大于20㎡的井类挖土可将增加工程量并入管沟内计算外,其他均不应增加计算。 (3)地沟中铺设铸铁管时,其管道接口处增加的挖土工程量,应按铸铁管道沟槽全部土方工程量增加2.5%计算。 12、地槽、地沟底部宽度应按设计规定计算,设计无规定时,可按下列规定计算: (1)块石基础的地槽,可按块石基础底宽每边增加0.15m工作面计算。 (2)砖基础的地槽,可按砖基础底宽每边增加0.20m工作面计算。

(3)需支模板的混凝土基础或垫层,可按基础或垫层底宽每边增加0.30m工作面计算。

(4)基础需用卷材或防水砂浆做垂直防水或防潮层时,可将基础有防水层或防潮层的一侧增加1.00m工作面计算。 (5)管沟的宽度可按下表计算。

(6)深基础大开挖做边坡支护时,每边增加2m工作面计算。

管 径(mm) 50~75 100~200 250~350 400~450 500~600 700~800 900~1000 1100~1200 1300~1400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管 其他材质管 管 沟 底 宽 度 (m) 0.80 0.90 1.00 1.30 1.50 1.80 2.00 2.30 2.60 0.60 0.70 0.80 1.00 1.30 1.60 1.80 2.00 2.20 13、挖土底部为斜坡形时,其挖土深度按平均深度计算。

14、计算放坡挖土工程量时,在交接处所产生重复工程量可不予扣除。在同一槽(沟)或坑内,如遇土壤类别不同时,应根据地质勘测资料分别计算,其放坡系数可按各类土壤的放坡系数与各类土壤占其全部深度的百分比加权计算。

15、挖沟槽、基坑土方需放坡时,放坡系数按下表规定计算。

16、挖沟槽、基坑因支挡土板增加工作面,其挖土工程量按地槽、地沟、地坑增加工作面以后底宽,单面加0.10m,双面加0.20m计算,对支挡土板的土方工程,不再计算放坡的工程量。

17、人工挖桩孔土方工程量按设计图示桩孔中心线深度(至扩大头底)分段乘以不同断面积后的体积计算。 18、石方一般开挖及平整,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

19、石方沟槽或地坑开挖,按设计图示尺寸另加允许超挖量以m3计算。允许超挖厚度:较软岩按0.20m计算,较硬岩按0.18m计算,坚硬岩按0.15m计算。 20、土、石方运输的运距,应按下列规定计算:

(1)装载机、推土机推土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回填区(或堆放地点)重心之间的直线距离计算。 (2)铲运机运土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卸土区重心加转向距离45m计算。

(3)自卸汽车运土、石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填土区(或堆放地点)重心的最短距离计算。 21、挖掘机挖土方的定额项目内已综合了机械挖不到需人工开挖的工日数,不再计算人工挖土方。

22、地基强夯(包括低锤平拍)按设计图示的强夯有效面积、不同的夯击能和每点夯击数以㎡计算。需要分遍强夯时,按不同的夯击能和每点夯击数分遍计算。

23、地基土深层注水增湿按注水孔实际深度以m计算。 24、支挡土板的工程量以挡土板垂直支撑面积以㎡计算。 25、淤泥、流砂以设计图示部位、界限以体积计算。 26、基底钎探按深度以m计算。 二、调整系数

1、土壤含水率均以天然湿度为准,若挖土时含水率达到或超过25%时,应将定额相应项目的人工、机械用量乘系数1.18。

2、单位工程的机械挖土方,工程量小于2000 m3和地基强夯面积小于600m2时,将各自相应定额项目的人工、材料、机械用量乘系数1.05。

3、推土机推土和铲运机铲运土方,当上坡坡度大于5%时,其运距按斜坡长度乘以下表系数计算。

坡度(%) 系数 5~10以内 1.75 15以内 2.00 20以内 2.25 25以内 2.50 4、机械填土碾压中压实系数定额是按0.93考虑的,如设计要求压实系数超过0.93时,定额人工、机械乘系数1.10。

5、用抓铲挖掘机挖土时,将反铲挖掘机挖土定额项目内的单斗挖掘机用量乘系数1.35,其他不再调整。

6、推土机、铲运机在推、铲未经压实的积土时,应将一、二类土定额项目内人工、机械、材料用量乘系数0.87。 7、挖掘机和强夯机在垫板(或垫木)上进行工作时,应分别将定额项目内的挖掘机和强夯机用量乘系数1.25,其铺设垫板(或垫木)所用材料、人工另行计算。

8、实际遇到红板岩土壤时可按极软岩、软岩定额项目人工、机械乘系数1.20。 三、说明

1、定额中的爆破材料是按炮孔中无地下渗水、积水确定的,炮孔中若出现地下渗水、积水时,处理渗水、积水的费用另行计算。爆破需覆盖安全网、草袋及架设安全屏障等设施时,其费用另行计算。 2、已进行过竖向挖土或回填土的工程,不再计算平整场地。 3、原土翻夯按相应的挖土项目和夯填土项目分别计算。 4、人工挖砂夹石按相应定额项目的四类土计算。

5、井桩持力层扩大头部分四类土已综合在定额内,不再另行计算。 6、深基坑支护的放坡应按设计的有关规定计算。

7、淤泥指池塘、沼泽、水田及沟坑等排水后呈膏质状态的土壤,分粘性淤泥与不粘附工具的砂性淤泥。

8、流砂指含水饱和,因受地下水影响而呈流动状态的粉砂土、亚砂土。 9、定额内未包括打试夯,发生时应按实计算。

第二章 桩基工程

工程量计算规则及说明

一、工程量计算规则

1、桩基定额中的土壤类别划分应按第一章土石方工程中的土壤类别划分表确定:

2、打预制钢筋混凝土方桩的工程量,应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长度,不扣除桩尖虚体积)乘桩身断面积以m3

计算。

3、打桩定额中除静力压桩外,均不包括接桩,接桩应按不同接桩方法分别计算。

4、灰土桩和钢筋混凝土桩凿、截桩头均按根数计算。预制钢筋混凝土桩接桩、电焊接桩按设计接头以个数计算,硫磺胶泥接桩按桩断面积乘接头个数以m2计算。 5、打钢管桩工程量应按重量以吨计算。

6、机械打孔的灌注混凝土桩、灌注砂桩及碎石桩的工程量,应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增加0.5m乘钢管外径截面面积以m3计算。

7、机械钻孔灌注混凝土桩的工程量,应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增加0.5m乘钻头外径截面面积以m3计算。

8、冲击成孔灌注混凝土桩的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的孔深乘以孔截面面积以m3计算。

9、打灰土挤密桩的工程量,应按设计规定的桩长(包括桩尖)增加0.5m乘钢管外径截面面积以m3计算。 10、灌注混凝土桩的钢筋笼制作应按第五章钢筋工程中相应定额子目以t计算。

11、高压旋喷桩钻孔按原地面至设计桩底底面的高度以m计算。喷浆按设计加固桩的截面面积乘以设计桩长以m3计算。

12、夯压成型灌注混凝土桩(夯扩桩)按设计桩长乘桩径以m3计算。

13、土钉支护工程量按图示尺寸以t计算,面层喷射混凝土按图示尺寸展开面积以m2计算。 14、锚杆支护中钻孔、压浆按图示尺寸以m计算。锚杆制作、安装按图示尺寸主材重量以t计算。 15、泥浆运输工程量按钻孔体积以m3计算。

16、旋挖桩成孔工程量按成孔长度乘以设计桩径截面积以m3计算。成孔长度为打桩前的自然地坪标高至设计桩底的长度。

17、深孔强夯挤密桩(DDC桩)和深孔强夯夯扩桩(DDC桩)的工程量,应按设计规定的桩长乘以扩后孔径截面积以m3计算。

18、深层搅拌水泥桩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桩长(包括桩尖)计算。 二、调整系数

1、定额项目内均不包括机械行使道路的铺设,场地的平整压实和施工后的隆起土方处理,发生时应另行计算。 2、接桩定额内的型钢与电焊条用量与设计规定用量不同时,应进行调整。

3、走管式柴油打桩机和履带式柴油打桩机打预制钢筋混凝土方桩定额是按不用辅助起重机械确定的,如需用辅助起重机械时,可按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另行计算。

4、打试验桩按相应定额项目的人工、机械用量乘系数2。

5、打桩、打孔,桩间净距小于4倍桩径(桩边长)的,按相应定额项目的人工、机械用量乘系数1.13。 6、单位工程的打(灌注)桩工程量在下表规定数量以内时,按相应定额项目的人工、机械用量乘系数1.25。

项 目 钢筋混凝土方桩 钢管桩 打孔灌注混凝土桩、碎石桩 打孔灌注砂桩 钻孔灌注混凝土桩 潜水钻孔灌注混凝土桩 冲击成孔灌注混凝土桩、夯扩桩 灰土挤密桩 单位工程的工程量 150m3 50t 60m3 60m3 100m3 100m3 100m3 60m3 7、定额以打直桩为准,如打斜桩斜度在1:6以内者,将相应定额项目的人工,机械用量乘系数1.25,如斜度大于1:6者,将相应项目的人工、机械用量乘系数1.43。

8、定额以平地(坡度小于15º)打桩为准,如在堤坡上(坡度大于15º)打桩时,将相应定额项目的人工、机械用量乘系数1.15.如在基坑内(基坑深度大于1.5m)打桩或在地坪上打坑槽内(地槽深度大于1m)桩时,将相应定额项目的人工、机械用量乘系数1.11。

9、在桩间补桩或强夯后的地基打桩时,将相应定额项目的人工、机械用量乘系数1.15。

三、说明

1、打桩定额适用于方桩桩长25m以内。

2、打桩定额是按只打不送(不包括送桩)和既打又送(包括送桩)两种情况分别制定的。打桩不送入地面以下时应执行不包括送桩的定额;打桩要送入地面以下时应执行包括送桩的定额。 3、复合土钉支护的腰梁以及其他各种桩,应另行计算。

4、各种机械成孔灌注混凝土桩,定额中混凝土消耗量是包括充盈系数在内的总消耗量,包括商品混凝土搅拌、场外运输损耗及浇筑损耗。

5、混凝土桩身防腐应按第十章防腐及防火涂料工程中的防腐翻身项目计算。

6、灌注桩定额内不包括混凝土预制桩尖的制作工料。采用预制混凝土桩尖时,应按第四章混凝土工程相应定额项目计算。

7、机械成孔混凝土灌注桩定额项目中包括钢筋笼安放,钢筋笼制作按第五章钢筋工程中的相应定额计算。 8、机械成孔灌注桩定额项目混凝土充盈系数与实际不同时,可进行调整。

第三章 砌筑工程

工程量计算规则及说明

一、工程量计算规则

1、基础与墙(柱、筒)身的划分:

(1)房屋基础与墙(柱)身采用同一种材料时,以设计室内地坪为分界线(有地下室者,以地下室室内地坪为界),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柱)身。

(2)房屋基础与墙(柱)身采用不同材料时,不同材料的接合面和设计室内地坪的高差在±0.3m以内时,以不同材料为分界线,超过±0.3m时,以设计室内地坪为分界线。

(3)砖石围墙,以设计室外地坪为分界线,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身。

(4)烟囱、水塔基础与筒身采用砖砌时,以砖砌体扩大部分顶面为分界线,以下为基础,以上为筒身。基础与筒身采用不同材料时,以不同材料的接合面为分界线。 2、砖、石基础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³计算。

(1)基础的长度:外墙基础按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基础按内墙大放脚基础以上净长度计算。(2)基础大放脚T形接头处的重叠部分以及嵌入基础的钢筋、铁件、管道、基础防潮层及单个面积0.3m²以内孔洞所占体积不扣除,靠墙暖气沟的挑砖也不增加。

(3)附墙柱基础宽出部分的体积应并入其工程量内。 (4)基础大放脚部分的工程量可按附表1、2、3、4计算。 3、砖墙、空心砖墙、多孔砖墙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³计算。

(1)墙体的长度:外墙长度按墙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长度按内墙净长度计算。

(2)应扣除门、窗洞口、过人洞、空圈的体积,以及嵌入墙身的钢筋混凝土梁(包括过梁、圈梁、挑梁)、柱、砖拱、砖过梁和暖气包壁龛的体积。

(3)不扣除梁头、板头、檁头、垫木、木楞头、沿椽木、木砖、门窗走头、墙体内的加固钢筋、木筋、铁件、钢管及单个面积在0.3m²以内孔洞所占体积。

(4)突出墙面的窗台虎头砖、压顶线、山墙泛水、烟囱根、门窗套及三皮砖以内的腰线和挑檐体积亦不增加。 (5)砖垛、砖压顶及三皮砖以上的腰线和挑檐等体积,应并入所依附墙身体积内计算。

(6)墙体高度应按下列规定计算:

① 外墙:斜(坡)屋面无檐口天棚者算至屋面板底;有屋架且室内外均有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另加200mm;无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另加300mm;出檐宽度超过600mm时按实砌高度计算;与钢筋混凝土楼板隔层者算至板顶;平屋顶算至钢筋混凝土板底。

② 内墙:位于屋架下弦者,算至屋架下弦底;无屋架者算至天棚底另加100mm;有钢筋混凝土楼板隔层者算至楼板底;有框架梁时算至梁底。

③ 女儿墙:从屋面板上表面算至女儿墙顶面(如有混凝土压顶时算至压顶下表面)。 ④ 内外山墙:按其平均高度计算。

⑤ 围墙:高度算至压顶上表面(如有混凝土压顶时算至压顶下表面)。

(7)墙体的厚度:标准砖按计算厚度计算;空心砖、多孔砖按设计图示厚度计算。标准砖(240mm×115mm×53mm)计算厚度

砖数(厚度) ¼ 计算厚度(mm) 53

½ ¾ 1 240 1½ 365 2 490 2½ 615 3 740 115 180

4、砌块墙体工程量按砌体外形体积以m³计算,应扣除门窗洞口、钢筋混凝土过梁、圈梁等所占体积。

5、附墙烟囱、通风道、垃圾道按其外形体积计算,并入所依附的墙体内,不扣除每一个洞口横截面在0.1 m²以下的体积,孔洞内的抹灰工程量亦不增加,每一孔洞横截面大于0.1m²时,应扣除孔洞所占体积,孔洞内抹灰另列项目计算。

6、砖平碹、砖过梁工程量按图示尺寸以 m³计算,如设计无规定时,砖平碹按门窗洞口宽度两端共加0.1m乘高度(门窗洞口宽小于1.5m时,高度为0.24m,大于1.5m时,高度为0.365m)计算;砖过梁按门窗洞口宽度两端共加0.5m,高度按0.44m计算。

7、贴砌砖墙工程量应按标准砖的计算厚度以m³计算,贴砖面用的砂浆已包括在定额内。 8、空花砖墙工程量按空花部分外形设计图示尺寸以m³计算,非空花部分的墙体应按不同墙厚以m³计算。 9、空斗砖墙工程量按空斗墙外形的设计图示尺寸以m³计算,墙角及内外墙交接处,门窗洞口立边、窗台砖及屋檐外的实砌部分已包括在定额项目内,不应另行计算。

10、窗间墙、窗台下、楼板下、梁头下等实砌部分,应另按零星砌体定额计算。 11、砖柱工程量按柱高乘柱断面以m³计算。

12、砖砌台阶应按水平投影面积以m²计算。不包括翼墙、花池。台阶与平台连接处以最上层踏步外沿加0.3m为界线。

13、砖化粪池及砖水池不分壁厚均以井池壁m³计算,洞口上的砖碹等并入砌体体积内计算。 14、砖烟囱筒身不分圆形、方形均按图示筒壁平均中心线周长乘厚度乘高度按下式以m³计算,扣

V=H×C×P 式中:V-筒身体积 H-每段筒身垂直高度 C-每段筒壁厚度

P-每段筒壁的中心线平均周长

除筒身各种孔洞、钢筋混凝土圈梁、过梁等体积。其筒壁周长不同时可分段计算:15、烟囱及烟道内衬工程量按不同内衬材料扣除孔洞后,以图示尺寸的实体积计算。

16、砖烟道工程量以图示尺寸的实体积计算。烟道与炉体的划分以第一道闸门为分界线,在炉体内的烟道应列入炉体工程量内计算。

17、砖水塔工程量以砖塔身和砖水箱壁的实体积合并计算,应扣除门、窗洞口和混凝土构件所占体积、砖平碹及砖出檐等并入砖水塔体积内。

18、块石墙、方整石墙、柱工程量均应按外形图示尺寸以m³计算,应扣除门窗洞口立边,窗台虎头砖等实砌砖体积,将实砌砖体积按零星砖砌体计算。块石墙身背面镶砖的工料已包括在定额项目中,其镶砖体积应并入块石墙身内计算。

19、块石台阶工程量按实砌体积以m³计算。 二、调整系数

1、圆形烟囱的砖基础及水塔的砖基础应按砖基础定额计算,人工乘系数1.2。 2、块石护坡高度超过4m时,定额人工乘系数1.15。

3、砌筑圆弧形块石基础、墙(含砖、石混合砌体)时,定额人工乘系数1.1。

4、横孔连锁混凝土空心砌块墙,使用125mm长的各规格砌块,执行同厚度250mm长的定额子目,人工乘系数1.2;125mm长的砌块数量,按定额中250mm长的砌块数乘系数2,配砖、堵块及砂浆等不再调整。 三、说明

1、实砌砖围墙、地沟及女儿墙按不同厚度的砖墙定额项目计算。

2、砖砌挡土墙厚度在二砖以上按砖基础定额项目计算,二砖以内按不同厚度的砖墙定额项目计算。 3、框架间砌砖墙按砖墙定额项目以m³计算。

4、砖砌锅台、炉灶、台阶挡墙、梯带、厕所蹲台、小便槽、水槽腿、煤箱、垃圾箱、灯箱、花台、花池、地垄墙、支撑地愣的砖墩、房上烟囱、屋面架空隔热层砖墩、块石墙的门窗立边及窗台虎头砖等,均以实砌体积按零星砖砌体定额计算。

5、墙体内放置的拉接钢筋及砖过梁钢筋,按第五章钢筋工程中的钢筋定额项目计算;砖平碹、砖过梁的模板,按第二十章措施项目中的现浇混凝土小型构件模板定额项目计算。

6、砖烟囱、砖水塔支筒、砖水池中的圈梁、过梁、雨蓬、门框等钢筋混凝土构件,按第四章混凝土工程中的相应定额项目计算。

7、填充墙面积在0.6㎡以内时,按零星砌体计算。 8、块石护坡排水口另行计算。 9、砖砌沟壁按砖基础项目计算。

10、安放木砖执行第七章中零星木构件定额。 11、横孔连锁混凝土空心砌块墙:

(1)使用K1砌块,可调换K砌块与K1砌块的数量,其他不再调整。 (2)混凝土带依据设计要求按第四章混凝土工程相应定额项目计算。 (3)拉结钢筋依据设计要求按第五章钢筋工程相应定额项目计算。

(4)保温隔热层及网格布依据设计要求按第九章保温隔热工程相应定额项目计算。 (5)抹灰依据设计要求按第十二章普通抹灰工程相应定额项目计算。

附表1 等高式砖墙基大放脚折加高度表

附表2 非等高式砖墙基大放脚折加高度表

附表3等高式砖柱基础大放脚四边的体积表

续前

附表4非等高式砖柱基础大放脚四边的体积表

续前

第四章 混凝土工程

工程量计算规则及说明

一、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现浇混凝土构件:(包括商品混凝土现浇构件;现场搅拌混凝土现浇构件),除注明者外,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不扣除钢筋、铁件所占体积。

1、混凝土框架式设备基础应分别按基础、柱、梁及板计算工程量。 2、箱式满堂基础应分别按无梁式满堂基础、柱、墙、梁及板计算工程量。

3、混凝土柱的体积应按柱高乘柱的断面积计算,依附于柱上的牛腿应合并在柱的工程量内。柱高按下列规定计算:

(1)有梁板的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算至上一层的楼板上面。 (2)无梁板的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算至柱帽的下表面。

(3)空心板楼盖的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算至托板或柱帽的下表面。

(4)框架柱的高度,有楼隔层时,自柱基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算至上一层的楼板上表面,无楼隔层时应自柱基上表面算至柱顶面。

(5)构造柱按墙高计算,与砖墙嵌接部分的体积并入柱身体积内。 4、混凝土梁的体积应按梁长乘梁的断面积计算。梁长按下列规定计算: (1)与柱连接的梁应从柱侧面算起。

(2)次梁与主梁连接时,次梁应从主梁的侧面算起。 (3)伸入墙内的梁头、梁垫,其体积并入梁体积内。

(4)凡加固墙身浇捣在砖墙上的梁和圈梁应合并计算,砖基础上的圈梁或地梁均按圈梁计算。 (5)直接以基础或桩为支点并承受墙身荷载的梁按基础梁计算。 (6)混凝土压顶应以长度乘压顶的断面积计算。

5、混凝土板应按下列规定分别以图示尺寸的实体积计算,不扣除单个面积0.30 m2以内孔洞所占体积。 (1)有梁板是指梁(包括主、次梁)与板构成一体的板,其工程量按板和梁的体积之和计算;并应扣除柱身在板内所占的体积。

(2)无梁板是指不带梁直接与柱支承的板,其工程量按板与柱帽体积之和计算。

(3)空心板楼盖是指在现浇混凝土板中预埋空心芯筒或空心芯盒,形成单向或双向工字形(或T形)肋传力的箱形空心楼板,其工程量按扣除芯筒或芯盒的外形体积后的板混凝土实体积与托板或柱帽体积之和以m3计算。 (4)平板是指无柱、梁,直接由墙承重的板,按实体积计算。

(5)阳台板、雨篷板以及伸出墙外部分的牛腿均以实体积计算,并入与阳台板和雨篷板相连接的板体积内。 (6)有多种板连接时以墙的中心线为分界线。 (7)伸入墙内的板头并入板体积内计算。

(8)挑檐、天沟与屋面板或楼板连接时,应以外墙皮为分界线,与圈梁或其他梁连接时,应以梁侧面为分界线。 (9)混凝土栏板、扶手均按实体积计算。

6、墙及挡土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应将墙上的圈梁、过梁、连梁、暗梁、暗柱和突出墙外的垛并入墙体积内计算;应扣除门窗洞口及单个面积0.30m2以外孔洞的体积,不扣除单个面积0.30m2以内的孔洞体积。 7、全现浇地沟的沟底、沟边、沟顶工程量合并计算。

8、台阶工程量按台阶的水平投影面积以m2计算。台阶与平台连接时其投影面积应以最上层踏步外沿加0.30m计算。

9、楼梯工程量(包括踏步,休息平台、楼梯与楼层连接梁;不扣除宽度500mm以内的楼梯井)按设计图示尺寸水平投影面积以m2计算。

10、混凝土烟囱的基础与筒身应分别计算工程量。基础包括底板和筒座,筒座以上为筒身,依附于筒身的牛腿,烟道口等工程量并入筒身计算。

11、混凝土水塔的基础、塔身、水箱应分别计算工程量。

(1)筒式塔身与基础,以筒座上表面或基础底板上表面为分界线;柱式塔身与基础以柱脚与基础底板或梁交接处为分界线。

(2)筒式塔身,应扣除门窗洞口体积。依附混凝土筒身的平台、雨篷、门框等工程量并入筒壁体积内计算。 (3)柱式塔身的梁、柱、平台等工程量合并计算。塔身以上为水箱(包括塔顶、箱底、水槽内外壁、圈(过)梁压顶、环梁及平台等),塔身与水箱以箱底环梁 底为分界线,环梁底以上为水箱、以下为塔身。

(4)柱式塔身的塔顶、箱底、箱壁、环梁及平台等工程量合并计算。

12、混凝土贮水(油)池的池底、池壁、池盖、池柱、壁基础梁、水槽等工程量合并计算。

13、混凝土贮仓的立壁、漏斗、底板、支柱、顶板应分别计算工程量。 立壁上的圈梁并入漏斗体积内计算。顶板的梁和顶板工程量合并计算。

14、混凝土化粪池的池底、池壁、池盖等工程量合并计算。

15、型钢混凝土组合结构混凝土工程量应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应扣除型钢所占的体积,不扣除钢筋、铁件所占体积。

(二)预制混凝土构件:除注明者外,其他均按设计图示尺寸的实体积以m3计算,不扣除钢筋、铁件、吊装孔、单个面积300mm×300mm以内的孔洞及预应力构件中预留孔道所占体积,扣除空心板孔洞体积。预制混凝土构件桩应按桩长(包括桩尖的全长)乘桩身横断面计算,桩尖的虚体积不扣除。

(三)预制混凝土构件运输:按构件实体积以m3计算。 各种构件按下表规定分类:

(四)预制混凝土构件安装:除倒锥壳水塔水箱按不同容量以座计算外,其他均按构件实体积以m3计算。 1、组合屋架安装,以混凝土部分的实体积以m3计算,钢杆件部分不再另行计算。

2、预制混凝土构件接头灌缝包括构件座浆、灌浆、堵板孔、塞板梁缝等,均按预制构件实体积以m3计算。 3、预制柱与桩基的灌缝,按首层柱的体积计算;首层以上柱灌缝按各层柱体积计算。 (五)菱镁混凝土通风道以不同的外形尺寸分单孔和双孔按长度以m计算。

二、调整系数

1、单层房屋屋盖系统构件必须在跨外采用汽车式起重机安装时,将相应构件安装定额的人工、机械用量乘系数1.18,采用塔式起重机和卷扬机安装时不再调整。

2、空心板堵孔的人工、材料、已包括在空心板接头灌缝定额内,如不堵孔时每10m3空心板体积应扣除0.23 m3

混凝土和2.2工日。

3、混凝土斜板按板定额项目的人工、机械乘系数1.15。

4、型钢混凝土组合结构定额项目的人工乘系数2.50,材料乘系数1.02。 三、说明 (一)混凝土

1、井桩混凝土的充盈系数与实际不同时,可进行调整。

2、现浇混凝土柱、墙定额中,均按规范规定列入了底部灌1:2水泥砂浆的用量。 3、构件单件体积在0.15 m3以内,定额中未列出的构件,按小型构件计算。 4、现浇混凝土烟道、通风道按地沟定额项目计算。

5、现浇混凝土外加剂与定额不同时可按设计要求,调整计算。 6、水塔水箱及贮水池定额中不包括试水费用,发生时应另行计算。

7、烟囱、水塔、贮仓的整体板式基础按无梁式满堂基础定额计算,环状基础按带形基础定额计算,贮仓基础与贮仓底板之间的柱按相应断面形状的柱定额计算。

8、商品混凝土定额中括弧内混凝土量为总消耗量,包括商品混凝土搅拌、场外运输、泵送及浇筑损耗。泵送高度以建筑物室外地坪至檐口高度按相应定额项目计算。混凝土泵送工程量按图纸计算量×(1+损耗量1%)计算。 9、在预制混凝土板安装后,需补浇板缝带的混凝土按现浇平板计算。

10、预制构件除屋架、门式刚架、升板及水塔倒锥壳水箱为就位预制外,其他均为集中预制,集中预制构件由堆放地点至安装地点的水平运输,按本章第四节预制混凝土构件运输定额计算。 11、预制圈梁、压顶按预制过梁定额计算。

12、预制构件安装定额是按汽车式起重机、塔式起重机分别制定的。

13、现浇和预制混凝土定额项目中,均不包括铁件制作、安装,其铁件制作、安装应按第六章金属结构工程相应项目计算。

14、轻骨料混凝土包括炉渣混凝土、矿渣混凝土、陶粒混凝土等。 15、带肋底板:

(1)安装套用平板(不焊接)定额项目计算。 (2)模板按第二十章措施项目模板相应定额项目计算。 (3)钢筋按第五章钢筋工程相应定额项目计算。

16、横孔连锁混凝土空心砌块墙中的混凝土带,按无梁板定额项目计算。

(二)预制混凝土构件运输预制混凝土构件运输定额适用于预制构件由堆放场地或构件预制厂(场)至施工现场50km以内运输。小型构件人工运输适用于由构件预制场地到安装地点1km以内的运输。 (三)预制混凝土构件安装

1、预制混凝土构件安装定额是按机械起吊点中心回转半径15m以内的距离制定的,如超过15m时,应另按构件运输定额计算。

2、定额中已包括起重机械、运输机械行驶道路的修整、铺垫工作的人工。如采用材料铺筑时,另按有关规定计算。

3、经焊接形成的预制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其柱安装按框架柱计算,梁安装按框架梁计算;节点浇筑形成的框架,按连接框架梁、柱计算。

4、预制钢筋混凝土工字型柱、矩形柱、空腹柱、双肢柱、空心柱、管道支架等安装,均按柱安装计算。 5、预制钢筋混凝土多层柱安装,首层柱按柱安装计算,二层及二层以上按柱接柱计算。

6、小型构件安装系指烟道、垃圾道、通风道、隔热板、池槽、窗台板、隔断板、栏杆、花格及单体小于0.1m3

的构件安装。

7、升板预制柱加固系指预制柱安装后,至楼板提升完成期间,所需的加固搭设费。

第五章 钢筋工程

工程量计算规则及说明

一、工程量计算规则

1、钢筋工程量应按设计长度乘以单位长度的理论质量以t计算。

2、各构件设计(包括标准设计)已规定的连接,应按规定连接长度计算,设计未规定的连接已包括在定额损耗量中,不再计算。

3、先张法预应力钢筋的长度应按设计图规定的预应力钢筋设计长度计算。

4、后张法预应力钢筋钢丝束、钢绞线的长度,应按设计图规定的预留孔道长度和锚具种类,增加或减少下列长度 :

(1)螺纹钢筋两端采用螺丝端杆锚具时,预应力钢筋长度应按孔道长度减少0.35m计算; (2)螺纹钢筋一端采用镦头插片,另一端采用帮条锚具时,钢筋长度应增加0.15m计算; (3)螺纹钢筋一端采用镦头插片,另一端采用螺丝端杆时,钢筋长度应按预留孔道长度计算; (4)螺纹钢筋一端采用镦粗头,另一端采用JM12锚具时,钢筋长度应增加0.95m计算; (5)螺纹钢筋采用后张自锚法混凝土自锚头时,钢筋长度应增加0.35m;

(6)螺纹钢筋或钢绞线两端采用JM12锚具,孔道长度在20m以内时,钢筋或钢绞线长度应增加1.0m; (7)螺纹钢筋或钢绞线采用JM12锚具,孔道长度在20m以外或曲线孔道时,钢筋或钢绞线长度应增加1.8m; (8)碳素钢丝采用锥形锚具,孔道长度在20m以内时,钢丝长度应增加1.00m;

(9)碳素钢丝采用锥形锚具,孔道长度在20m以外或曲线孔道时,钢丝长度应按孔道长度增加1.8m; (10)碳素钢丝,两端采用镦粗头时,钢丝长度应增加0.35m。

5、设计规定钢筋接头采用电渣压力焊、直螺纹、锥螺纹和套筒挤压连接等接头时按个计算。 二、调整系数

1、预制构件预应力钢筋定额中不包括锚具的材料用量,锚具的材料用量应按设计图规定的锚具用量增加1%损耗后,另列项目计算。

2、型钢混凝土组合结构钢筋定额项目,人工、机械乘系数2。 三、说明

1、本定额的钢筋接头是按铁丝绑扎、搭接焊、对焊综合确定的。除定额中规定的四种连接计算接头费用外,其他接头不再另行计算。

2、成型钢筋场外运输定额适用于现浇构件钢筋在场外集中加工成型后运往施工现场进行绑扎安装的钢筋,其运距按场外集中加工地至施工现场的实际运距计算。 在施工现场加工的钢筋不得计算。 3、冷轧带肋钢筋为定型制作的半成品。

4、固定预埋螺栓、铁件的钢筋支架和固定双层钢筋的钢筋马凳应并入相应的钢筋项目计算。

5、预应力钢筋是指构件中须进行预加应力的钢筋,不需预加应力的钢筋按构件非预应力钢筋定额项目计算。 6、预制带肋底板预应力钢筋按先张法碳素钢丝定额计算,其中的碳素钢丝调换为低松弛消除应力螺旋肋钢丝,其他不做调整。

第六章 金属结构工程

工程量计算规则及说明

一、工程量计算规则

金属结构构件制作包括工厂化制作和现场制作两部分,工程量应分别计算。

1、金属结构构件制作、安装、运输工程量按设计尺寸以t计算,不扣除孔眼、切角质量。所需焊条、螺栓等质量,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计算。在计算不规则或多边形钢板质量时均以其最大对角线乘以最大宽度的矩形面积计算,型钢则以最大长度计算。

2、柱上的牛腿及悬臂梁应计入柱身主材质量内。

3、制动梁的制作、运输、安装工程量包括制动梁、制动桁架、制动板质量。 4、墙架制作运输、安装工程量包括墙架柱、墙架梁及连接杆质量。

5、金属结构工程,设计要求进行无损探伤检验者,按设计要求检验项目计算。

6、金属结构构件运输按下表分类:

二、调整系数

1、金属结构制作定额是按普通碳钢焊接制定的,如用16锰钢主材,用506、507型焊条焊接时,其制作人工用量乘系数1.10。

2、钢柱安装在混凝土柱上时,定额项目的人工、机械用量乘系数1.43。

3、单层房屋屋盖系统构件必须在跨外安装时,将相应构件安装定额的人工、机械用量乘系数1.18;采用塔式起重机和卷扬机安装时不再调整。

三、说明

1、工厂化制作金属构件的制作费用,应以工程造价管理机构适时发布的指导价格计算。

2、金属结构构件制作项目中已包括清除微锈、轻锈的工料,若设计要求必须除中锈及重锈者,方可计算除锈费用,其工程量按除锈部位的制作工程量计算。

3、金属结构构件安装定额是按汽车式起重机、塔式起重机分别编制的。

4、金属结构构件安装是按机械起吊点中心回转半径15m以内的距离制定的,如超出15m时,应按构件运输定额计算。

5、金属结构构件安装定额中为普通螺栓,若使用高强、化学及其他螺栓时,应换算材料费,人工费和机械费不变。拼装定额内未包括拼装所需的连接螺栓。

6、屋架单榀质量在1t以下者,按轻型屋架定额计算。

7、屋架、天窗架安装定额中,不包括拼装工序,如需拼装时,应再计算拼装项目。 8、弧形单轨吊车梁项目亦适用于环形单轨吊车梁。

9、定额中缺项的金属结构构件,除另有规定者外,单件质量在20kg以上的小型构件,按零星构件定额计算,单件质量在20kg以内的小型构件,按铁件定额计算。

10、金属结构构件运输定额适用于由构件堆放场地或构件加工厂至施工现场50km以内的运输,超过50km的另行计算。

11、定额中已包括起重机械、运输机械行驶道路的修整铺垫工作的人工,如采用材料铺筑时,另按有关规定计算。

12、金属结构工程,设计要求必须采用喷砂除锈者,方可计算喷砂除锈费用,其工程量按除锈部位的制作工程量计算。

13、型钢混凝土组合结构中的梁、柱安装按本章相应定额项目计算。 14、现场加工构件制作项目(不包括铁件),已包括刷一遍防锈漆的工料。

第七章 木结构工程

工程量计算规则及说明

一、工程量计算规则

1、木屋架和檩条的工程量按竣工木料体积以m3计算,附属于其上的木夹板、垫木、风撑、挑檐木、檩条三角条均按竣工木料体积并入屋架、檩条工程量内。单独挑檐木并入檩条工程量内。檩托木、檩垫木已包括在定额项目内,不再另行计算。

2、圆木屋架上的挑檐木、风撑等设计规定为方木时,应将方木竣工木料体积乘以系数1.7折合成圆木并入圆木屋架工程量内。

3、简支檩木长度设计无规定时,按相邻屋架或山墙中距增加0.20m接头计算,两端出山檩条算至搏风板;连续檩的长度按设计长度增加5%的接头长度计算。

4、需要刨光的屋架、檩条在计算竣工木料体积时,应加刨光损耗,方木按一面刨光加3mm计算,两面刨光加5mm计算,圆木刨光按每m3竣工木料体积增加0.05m3计算。

5、椽子、屋面板、挂瓦条、竹帘子工程量按屋面斜面积以m2计算,屋面烟囱、人孔及斜沟所占面积不扣除。

6、封檐板工程量按设计图示檐口外围长度以m计算。搏风板按斜长度计算,每个大刀头增加长度0.50m。 7、带气楼的屋架,其气楼屋架并入所依附屋架工程量内计算。 8、屋架的马尾、折角和正交部分半屋架,并入相连屋架工程量内计算。

9、钢木屋架工程量按屋架的竣工木料体积以m3计算,定额内已包括钢构件的用量,不再另行计算。 二、说明

1、定额中木材木种是综合取定的,木种不同时,不再调整。 2、屋架的跨度是指屋架两端上、下弦中心线交点之间的长度。

3、支撑屋架的混凝土垫块,应按第四章混凝土工程中相应定额项目计算。

4、木屋架、钢木屋架定额项目中的钢板、型钢、圆钢用量与设计不同时,按设计数量另加6%损耗进行换算,其他不再调整。

第八章 屋面与防水工程

工程量计算规则及说明

一、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屋面

1、瓦屋面、波纹瓦屋面、型材屋面、玻璃钢瓦屋面、卷材屋面、涂膜屋面(包括挑檐部分)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的水平投影面积乘以附表1中的屋面延尺系数以m2计算(图示见附图一),不扣除屋面上烟囱、风帽底座、屋面小气窗、斜沟及0.3m2以内孔洞所占面积,屋面小气窗出檐与屋面重叠部分的面积亦不增加。

2、天窗出檐与屋面重叠部分的面积,并入相应屋面工程量内计算。瓦屋面出檐口的尺寸应按设计规定计算,如设计无规定时,除了小青瓦按5cm计算外,其它瓦应按7cm计算。

3、卷材、涂膜屋面中弯起部分按设计规定计算;如设计无规定时,变形缝、女儿墙应按弯起30cm计算;天窗部分应按弯起50cm计算,并入相应屋面工程量内。

4、涂膜屋面的油膏嵌缝、玻璃布盖缝、屋面分格缝以延长m计算。

5、铁皮落水管、檐沟、泛水、水斗、雨水口等排水构件以设计尺寸按展开面积计算。如设计图无尺寸时,可按附表2铁皮排水单体零件工程量折算表计算。落水管的长度应按水斗下口以下的长度计算。

6、铸铁落水管应区别不同管径按设计尺寸以延长m计算。雨水口、水斗、弯头所占位置不扣除,另按个计算。 7、塑料落水管(PVC)应区别不同管径按设计尺寸以延长m计算。塑料雨水口、弯头(PVC)所占位置不扣除,应另按个计算。

8、不锈钢落水管按设计尺寸以延长m计算。 (二)防水防潮工程

1、防水防潮层工程量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2计算。应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等所占的面积,不扣除附墙柱、垛、附墙烟囱及单个面积在0.3m2以内的孔洞所占面积。平面与立面连接处高在30cm以内者按其展开面积计算,并入相应平面定额项目工程量内,超过30cm时,按相应立面定额项目计算。 (三)变形缝

1、嵌缝工程量按不同材料的嵌缝体积以m3计算。

2、卷材、油毡、胶合板、铁皮、木板、橡胶板等盖缝均按设计的展开面积以m2计算。彩钢板、铝塑板盖缝按长度以延长m计算。变形缝木压条、止水带以缝的中心线长度以延长m计算。钢板盖缝按第六章金属结构工程铁件安装项目计算。 二、调整系数

1、小青瓦的规格与定额不同时,除瓦的数量可以换算外,其他工料不再调整。

2、小青瓦屋面是按搭接三分之二计算的,搭接不同时,可调整瓦的数量,其他工料不再调整。

3、波纹瓦屋面板是按75cm宽度考虑的,如宽度不同时,波纹瓦可以换算,人工、机械及其他材料不变。 三、说明

1、各种瓦屋面的脊瓦出线(抹捎头灰)的工料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再另行计算。 2、粘土瓦、水泥瓦屋面的屋脊以脊瓦作法为准,其他作法不再调整。

3、卷材屋面及卷材防水的附加层、收头、接缝等工料均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再另行计算。

4、普通卷材屋面及卷材防水均包括刷冷底子油一遍的工料,不再另行计算。 改性沥青和高分子卷材屋面及防水层均包括刷基层处理剂一遍的工料,不再另行计算。

5、铁皮落水管、檐沟及泛水定额项目内均已包括铁皮咬口和搭接的工料,不再另行计算。

6、本章中的“一布二涂”或“二布三涂”项目,其“二涂“三涂”是指涂料构成防水层的层数,不是指涂刷的遍数。 7、变形缝和止水带材料与设计不同时可进行换算。

8、挑檐、檐口、雨篷、阳台等埋设的排水钢管按第六章金属结构工程中的铁件安装定额项目计算。 9、改性沥青屋面和墙、地面防水6mm、7mm、8mm厚双层铺贴时,按基层处理子目扣减一遍基础处理工料。

附表1 屋面坡度系数表

附表2铁皮排水单体零件工程量折算表

第九章 保温隔热工程

工程量计算规则及说明

一、工程量计算规则

1、保温隔热层工程量除岩棉板保温、金属波纹拱形屋盖聚氨酯喷涂保温、石膏板保温、保温彩钢板、单面钢丝网聚苯乙烯保温板、聚苯颗粒保温砂浆、泡沫玻璃、酚醛保温板、膨胀硅酸盐水泥保温板、保温装饰一体板、耐碱玻璃纤维网格布、外墙水平防火隔离带按设计图示尺寸的不同厚度以m2计算外,其他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 2、保温隔热层的厚度按隔热材料(不包括胶结材料)净厚度计算。

3、地坪隔热层工程量按围护结构墙体间净面积乘设计厚度以m3计算,不扣除柱、垛及单个面积在0.30m2以内孔洞所占体积。

4、墙面隔热层工程量依据设计图示尺寸,外墙按隔热层中心线长度,内墙按隔热层净长度乘高度及厚度以m3

计算。应扣除门窗洞口、管道穿墙洞口及单个面积在0.30m2以外孔洞所占的体积。墙体及混凝土板下铺贴隔热层,不扣除木框架、木龙骨及单个面积在0.30m2以内孔洞所占的体积。

5、柱保温隔热层工程量,按设计图示柱的隔热层中心线的展开长度乘以设计图示尺寸高度及厚度以m3计算。

6、池槽隔热层工程量按池槽保温隔热层的实体积以m3计算。池壁按墙面定额项目计算,池底按地面定额项目计算。

7、门窗洞口侧壁周围的保温隔热层工程量,并入墙面的保温隔热工程量内。 8、梁头,连系梁等其他零星保温隔热工程量,并入墙面的保温隔热工程量内。 9、柱帽保温隔热层工程量,并入天棚保温隔热层工程量内。 二、调整系数

1、弧形墙保温隔热墙面按直形墙定额项目人工乘系数1.10。 三、说明

1、保温工程中若采用轻骨料混凝土按第四章混凝土工程中相应定额项目计算。

2、石灰矿渣、石灰炉渣、水泥石灰矿渣、水泥石灰炉渣等平面保温,按第十一章普通楼地面相应定额项目计算。 3、保温层的保温材料配合比、材质、厚度与设计不同时,可进行换算。

4、抗裂保护层工程要求增加用塑料膨胀螺栓固定时,定额项目每m2增加:塑料膨胀螺栓6.12套,人工0.03工日,其他机械费0.05元。

5、墙面岩棉板保温及聚苯乙烯板保温项目如使用钢托架,钢托架按本定额第六章金属结构工程相应定额项目计算。

6、零星保温执行本章定额中的线条保温项目。

第十章 防腐及防火涂料工程

工程量计算规则及说明

一、工程量计算规则

1、防腐工程面层工程量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2计算。平面防腐: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以及单个面积在0.30m2以外的孔洞、柱、垛等所占的面积,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分不增加面积;立面防腐:扣除门、窗、洞口以及单个面积在0.30m2以外的孔洞、梁所占面积,门、窗洞口侧壁、垛突出部分按展开面积并入墙面面积内。

2、踢脚板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的长度乘高度以m2计算,应扣除门洞所占面积,并相应增加侧壁展开面积。 3、防腐卷材接缝、附加层、收头的工料已包括在定额中,不再另行计算。

4、环氧自流平洁净地面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面积以m2计算,应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的面积。 5、金属结构油漆防腐,其重量换算面积按构件实际展开面积进行计算或参考附表计算;混凝土面及抹灰面油漆防腐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2计算。

金属面积换算表结构油漆防腐重量

6、金属结构涂刷防火涂料工程量按质量以t计算。

二、调整系数

1、各种胶泥、砂浆、混凝土配合比以及各种整体面层的厚度,如与设计不符时,可进行换算。各种块料面层的结合层、胶结料厚度及灰缝宽度不得调整。

2、耐酸胶泥、砂浆、混凝土的粉料,如与设计不同时,可进行换算。

3、花岗岩面层以六面剁斧的块料为准,结合层厚度为15mm。如板底为毛面时,其结合层胶结料用量可按设计厚度进行调整。

4、整体面层踢脚板按整体面层相应定额项目计算;块料面层踢脚板按立面砌块料面层相应定额项目计算,其人工乘系数1.20。

5、环氧自流平洁净地面中间层(刮腻子)按每层1mm厚度考虑,如设计要求施工厚度不同时,可按相应遍数进行调整。

6、金属结构的防火涂料的厚度不同,可进行换算。

7、金属结构涂料防腐定额按刷涂考虑,如设计要求为喷涂时,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乘系数0.50;材料乘系数1.07;机械乘系数2.20。

三、说明

1、钢屑砂浆整体面层不包括水泥砂浆找平层,如设计要求有找平层者,按本定额第十一章普通楼地面工程相应项目另行计算。

2、防火涂料执行本定额相应定额项目,防火漆执行第十九章油漆涂料裱糊工程相应定额项目。

第十一章 普通楼地面工程

工程量计算规则及说明

一、工程量计算规则

1、地面垫层工程量除原土夯卵石按主墙间设计尺寸的面积以m2计算外,其他均按主墙间设计尺寸的面积乘设计厚度以m3计算,相应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室内铁道、地沟等所占体积,不扣除柱、墙垛、间壁墙,附墙烟囱及面积在0.3m2以内孔洞所占面积或体积。

2、基础、地沟垫层按设计规定放坡后的断面积乘长度以m3计算;不放坡按设计断面尺寸乘长度以m3计算。混凝土垫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

3、地面整体面层、找平层工程量按主墙间图示尺寸的面积以m2计算,应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室内铁道、地沟等所占面积,不扣除附墙柱、墙垛、间壁墙、附墙烟囱及面积在0.3m2以内孔洞所占面积,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壁垄开口部分的面积亦不增加。

4、楼梯面层工程量按水平投影面积以m2计算,包括踏步、平台、楼层连接梁及宽度500mm以内的楼梯井。 5、台阶、防滑坡道面层工程量(不包括翼墙、花池和侧面)按最上层踏步外沿加0.3m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6、踢脚线工程量按延长m计算,洞口、空圈长度不予扣除,洞口、空圈、墙垛、附墙烟囱等侧壁长度亦不增加。 7、阳台地面的面层,并入相应楼地面工程量内计算。 二、 调整系数

1、采用螺旋形楼梯时,应将相应面层的楼梯定额人工用量乘系数1.2,整体面层材料用量乘系数1.05;采用剪刀楼梯时,应将相应面层的楼梯定额人工用量乘系数1.15,整体面层材料用量乘系数1.15; 楼梯踏步带三角形踢脚线的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材料、机械用量乘系数1.5。

2、踢脚线定额内,踢脚板的高度是按15cm计算的,设计规定高度与定额计算高度不同时,定额内的材料用量可进行换算,人工和机械用量不再调整。 三、说明

1、整体面层的楼地面定额项目及楼梯定额项目内,均不包括踢脚板工料。 2、楼梯定额项目内不包括楼梯板底抹灰,应按第十二章天棚抹灰项目另行计算。 3、楼梯踏步、台阶设计有防滑条时,应按第十四章装饰楼地面工程相应项目计算。

第十二章 普通抹灰工程

工程量计算规则及说明

一、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内墙、柱抹灰

1、内墙面抹灰工程量按内墙设计结构尺寸的抹灰面积以m2计算,应扣除门窗洞口和空圈所占的面积,不扣除踢脚板、挂镜线、0.3m2以内的孔洞和墙与构件交接处的面积,洞口侧壁、顶面、墙垛和附墙烟囱侧壁的面积应并入相应墙面抹灰工程量内。

2、内墙面和内墙裙抹灰长度以墙体间结构尺寸长度计算。

3、内墙面抹灰高度无墙裙时,其高度按室内地面或楼面至天棚底面的高度计算;有墙裙时,其高度按墙裙顶面至天棚底面的高度计算;有钉板天棚时,按室内地面或楼面至天棚底面另加0.1m计算。内墙裙的高度以室内地面或楼面至墙裙顶面计算。

4、砖墙中嵌入的混凝土梁、柱面抹灰,并入砖墙面抹灰工程量内计算。 5、柱和单梁抹灰工程量按设计结构尺寸的展开面积以m2计算。

6、零星项目抹灰工程量按设计结构尺寸的展开面积以m2计算。 7、线条(展开宽度在0.3m以内)按图示尺寸以延长m计算。 (二)外墙、柱抹灰

1、外墙面抹灰工程量按外墙设计结构尺寸的抹灰面积以m2计算。应扣除门窗洞口、外墙裙和大于0.3m2孔洞所占面积,洞口侧壁、顶面面积、附墙垛、梁、柱侧面抹灰面积并入外墙面抹灰工程量内计算。

2、外墙裙抹灰工程量按其长度乘高度以m2计算。扣除门窗洞口和大于0.3m2孔洞所占面积,门窗洞口及孔洞的侧壁并入外墙抹灰面积。

3、零星抹灰定额项目按设计尺寸的展开面积以m2计算。

4、柱脚、柱帽抹线脚者,柱帽以图示尺寸的展开面积按天棚装饰线定额项目以m2计算;柱脚以图示尺寸的展开面积按墙柱抹灰的装饰线条定额项目以m2计算。其长度均以柱脚、柱帽最外层的线脚长度计算。

5、勾缝工程量按墙面垂直投影面积以m2计算,应扣除墙裙、墙面抹灰的面积,不扣除门窗洞口、门窗套及腰线等零星抹灰所占的面积,附墙柱和门窗洞口侧壁的勾缝面积亦不增加。柱、房上烟筒勾缝,按图示尺寸以m2计算。 6、墙面分格按分格范围的墙面垂直投影面积以m2计算。

(三)天棚抹灰

1、天棚抹灰工程量按设计结构尺寸的抹灰面积以m2计算,应扣除柱及与天棚相连窗帘盒的面积,不扣除间壁墙、墙垛、附墙烟囱、检查口和管道所占的面积。带梁天棚、梁两侧抹灰面积,并入天棚抹灰工程量内计算。斜天棚按斜长乘宽度以m2计算。

2、天棚抹灰如带有装饰线时,按延长m计算,线数以阳角的道数计算。 3、檐口、阳台及雨篷的天棚抹灰,并入相应的天棚抹灰工程量内计算。

4、天棚中的折线、灯槽线、圆弧形线、拱形线等艺术形式的抹灰,按展开面积以m2计算。 二、调整系数

1、抹灰定额是按手工操作和机械喷涂综合制定的,操作方法不同时不再另行调整。 2、计算圆形、锯齿形、不规则形的墙面抹灰,应将相应定额项目的人工乘系数1.15。

3、横孔连锁混凝土空心砌块墙,墙面抹灰按不同砂浆的混凝土墙面定额项目的人工、材料乘系数1.15。 4、洞口侧壁、顶面的抹灰工程量按设计结构尺寸的抹灰面积乘系数0.7。 三、说明

1、墙柱面抹灰定额中包括护角线工料用量。

2、一般抹灰项目中的\"零星项目\"适用于屋面构架、栏板、空调板、飘窗板、装饰性阳台、挑檐、天沟、通风道口、窗台线、门窗套、压顶、栏板、扶手、遮阳板、雨篷周边、楼梯边梁、各种壁柜、碗柜、过人洞,暖气壁、池槽、花台等以及1m2以内的零星抹灰。

3、线条抹灰适用于内外墙抹灰面展开宽度小于0.3m以内的竖、横线条抹灰及腰线、宣传板边框等。 4、抹灰厚度增加10mm定额项目,是适用于设计梁宽与空心砖、多孔砖砌体规格不一致时,如设计要求梁、墙面抹灰为同一平面,除按各抹灰定额项目计算外,另按抹灰厚度增加10mm定额项目计算。

第十三章 门窗工程

工程量计算规则及说明

一、工程量计算规则

1、各类门窗工程量按设计洞口尺寸以m2计算,无框者按扇外围尺寸计算。 2、纱窗扇安装工程量按扇外围尺寸以m2计算。

3、防火卷帘门工程量按楼面或地面距端板顶点的高度乘门的宽度以m2计算 ,防火门楣包箱按展开面积计算。 4、卷帘门安装工程量按门洞口高度增加0.60m乘以门洞宽度以m2计算。电动装置安装以套计算,活动小门以个计算。

5、电子感应门、旋转门、电子刷卡智能门的安装按樘计算,电动伸缩门按m计算,电动装置安装以套计算。 6、门连窗应分别计算工程量。窗的宽度应计算至门框外边。 7、不锈钢格栅门、防盗门窗工程量按设计洞口尺寸以m2计算。 8、防盗栅栏按展开面积以m2计算。 9、飘窗按外边框展开面积以m2计算。

10、钢木大门安装工程量按扇外围面积以m2计算。 11、钢板大门、铁栅门安装工程量按质量以t计算。 二、说明

1、门窗安装所用的小五金(普通合页、螺丝)费用已包括在相应定额项目内,不再另行计算。其他五金配件执行第十七章门窗配套装饰及其他相应定额项目。

2、顶橱门,壁柜门定额项目中已包括橱内的隔断、格板、地板、挂衣架等工料,不再另行计算。 3、木门窗中的玻璃门适用于木框玻璃门,全玻璃门窗中的有框全玻门适用于钢框、不锈框玻璃门。 4、无框、有框全玻门包括不锈钢板门夹、拉手、地弹簧等。 5、附框的材质、规格实际使用与定额不同时,可进行换算。

第十四章 装饰楼地面工程

工程量计算规则及说明

一、工程量计算规则

1、楼地面块料面层、橡胶板、塑胶板、聚氨酯弹性安全地砖及球场面层、木地板(龙骨、基层、面层)、防静电地板、地毯工程量按设计图示的实铺面积以m2计算。

2、楼地面水磨石、浇筑式塑胶、水泥复合浆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的面积以m2计算。应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室内铁道、地沟等所占面积,不扣除柱、墙垛、间壁墙、附墙烟囱及面积在0.30m2以内孔洞所占面积,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壁龛开口部分的面积亦不增加。

3、楼梯面层工程量(包括踏步、休息平台、宽度500mm以内楼梯井)按楼梯最上一层踏步外沿加300mm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4、台阶面层工程量按最上层踏步外沿加300mm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包括翼墙、花池和侧面)。 5、踢脚板:

(1)块料面层踢脚板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实贴面积以m2计算。

(2)橡胶板、塑胶板、成品踢脚板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实贴长度以延长m计算。

(3)水磨石踢脚板工程量按延长m计算,洞口空圈长度不予扣除,洞口、空圈、墙垛、附墙烟囱等侧壁长度亦不增加。

6、点缀块料面层按个计算,楼地面块料面层计算工程量时不扣除点缀所占的面积。

7、防滑条、嵌条工程量按设计长度以m计算;楼梯、台阶踏步及坡道防滑条长度设计未注明时,按楼梯、台阶踏步及坡道两端长度距离减300mm以延长m计算。 8、梯级拦水线按设计图示长度以m计算。

9、楼梯踏步地毯配件,按配件设计图示数量以长度或套计算。 二、调整系数

1、地面块料斜拼,人工、块料消耗量乘系数1.15。

2、楼梯、台阶大理石、花岗岩刷养护液、保护液时,按相应定额子目乘如下系数:楼梯1.36,台阶1.48。 3、使用螺旋楼梯时,应将相应面层的楼梯定额人工消耗量乘系数1.2。

4、阶梯教室、体育看台等装饰,梯级平面部分套相应楼地面定额子目,人工、材料消耗量乘系数1.05;立面部分按高度划分:300mm以内的套踢脚板定额子目,300mm以上的套墙面定额子目。

5、楼梯踢脚板按相应定额项目乘系数1.25计算。 6、拼花地毯,人工、材料消耗量乘系数1.2。 三、说明

1、定额中的水泥砂浆、普通水泥白石子、白水泥石子浆等配合比,如设计规定与定额不同时,可进行换算。 2、大理石、花岗岩楼地面拼花按成品考虑。

3、水磨石面层包括找平层;其余楼地面定额项目不包括找平层,设计有找平层时按找平层相应项目计算。 4、现浇水磨石定额项目已包括楼地面酸洗打蜡,其余项目不包括。 5、楼梯面层不包括踢脚板、楼梯侧面及底板,应另行计算。 6、铺贴面积在0.015m2以内的块料面层执行点缀定额。

7、定额中零星项目适用于楼梯侧面、台阶的牵边、小便池、蹲台、池槽以及单个面积在1m2以内的装饰项目。 8、铜条厚度不同时可以换算。

9、白水泥彩色石子水磨石项目中,无加颜料内容,设计要求加颜料者,颜料费用应另行计算,定额中人工、机械消耗量不变。 10、面层材料的规格、材质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

第十五章 装饰墙柱面工程

工程量计算规则及说明

一、工程量计算规则

1、墙、柱面块料面层工程量按设计图示的实贴面积以m2计算。带龙骨的墙、柱面块料面层按饰面外围尺寸的实贴面积以m2计算。

2、干挂石材钢骨架按设计图示尺寸乘以单位理论质量以t计算。 3、后置预埋件按数量以个计算。

4、墙、柱(梁)龙骨、基层、面层均按设计图示尺寸的面层外围展开面积以m2计算。 5、零星项目块料面层工程量按设计图示的实贴面积以m2计算。 6、花岗岩、大理石柱墩、柱帽工程量按最大外围周长以m计算。

7、隔断、隔墙、屏风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2计算。应扣除门窗洞口面积和大于0.30m2以内的孔洞所占面积。 8、墙面灯槽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计算。

9、幕墙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的外围面积以㎡计算。

(1) 幕墙上悬窗增加费,按窗扇设计图示尺寸的外围面积以m2计算。 (2) 幕墙防火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幕墙镀锌铁皮的展开面积以m2计算。 (3) 通风器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计算。 二、调整系数

1、计算圆弧形、锯齿形等不规则的墙、柱面装饰抹灰及镶贴块料项目时,应将相应定额的人工消耗量乘系数1.15。 2、弧形幕墙人工消耗量乘系数1.10,材料弯弧费另行计算。 三、说明

1、装饰抹灰工程量应按第十二章普通抹灰工程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计算。

2、本章定额设计选用的饰面材料与定额不同时,可按设计要求换算材料,人工、机械不变。

3、零星项目适用于挑檐、天沟、腰线、窗台线、门窗套、压顶、扶手、遮阳板、雨篷周边及面积小于0.5m2以内的项目。

4、石材幕墙定额消耗量内已综合考虑骨架制作安装,不再另行计算。 5、干挂石材的钢骨架制作安装,另按本章相应定额项目计算。

6、主龙骨为50mm×100mm及以上规格的钢方管时,执行石材幕墙定额项目;主龙骨为其他型材时,执行干挂石材定额项目。

7、墙面石材设计要求刷石材保护液的,执行第十四章装饰楼地面工程相应定额项目。

第十六章 装饰天棚工程

工程量计算规则及说明

一、工程量计算规则

1、天棚龙骨工程量按主墙间设计图示尺寸以m2计算。不扣除隔断、墙垛、附墙烟囱、检查口和管道所占的面积。 2、天棚面层和基层工程量按主墙间设计图示尺寸的实铺展开面积以m2计算。不扣除隔断、墙垛、附墙烟囱、检查口和管道所占的面积;扣除柱、灯槽和天棚相连的窗帘盒及大于0.30m2的孔洞所占的面积。 3、其他天棚按设计图示尺寸水平投影面积以m2计算。 4、采光棚、雨篷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2计算。 5、灯槽按延长m计算。

6、天棚铺设的保温吸音层分不同厚度按实铺面积以m2计算。 7、送(回)风口安装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 8、灯具开孔按个计算。

9、雨篷拉杆按设计图示长度以m计算。

二、调整系数

1、天棚面层在同一标高者为平面天棚;天棚面层不在同一标高但在同一空间者为跌级天棚(跌级天棚基层、面层人工消耗量乘系数1.1)。

2、天棚基层为两层时,应分别计算工程量,并套用相应基层定额项目,第二基层的人工消耗量乘系数0.8。 三、说明

1、平面天棚、造型天棚按龙骨、基层、面层分别编制,其他天棚综合考虑。

2、天棚龙骨的种类、间距、规格及基层、面层的材料品种、规格与设计要求不同时可进行调整。 3、平面天棚不包括灯槽制作安装。造型天棚(其示意图见定额附图)已包括灯槽制作。

4、天棚龙骨、基层、面层均不包括防火处理,如设计有要求时,应按本定额第十九章油漆涂料裱糊工程相应定额项目计算。

5、天棚检查口已包括在相应定额项目内,不再另行计算。

6、天棚木龙骨按单层双向考虑,设计规格与定额规定不同时,可进行换算。

7、天棚中吊杆长度是按800mm以内综合考虑的,若设计长度与定额规定不同时,可进行换算。

第十七章 门窗配套装饰及其他工程

工程量计算规则及说明

一、工程量计算规则

1、门饰面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的贴面面积以m2计算。 2、门窗钉橡胶密封条工程量按门窗扇外围尺寸以m计算。

3、木作门窗套、不锈钢门窗套及石材门窗套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的展开面积以m2计算;成品门窗套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计算。

4、窗台板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的实铺面积以m2计算。

5、门窗贴脸、窗帘盒、窗帘轨道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计算。 6、门窗五金按设计图示数量计算。

7、钢栏杆按设计理论质量以t计算;其他各类栏杆、栏板、扶手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的长度以m计算,不扣除弯头所占的长度;弯头数量以个计算。

8、各类装饰线条、石材磨边及开槽工程量按设计图示长度以m计算。

9、暖气罩工程量按垂直投影面积以m2计算,扣除暖气百叶所占的面积;暖气百叶工程量按边框外围面积以m计算。

10、广告牌、灯箱

(1)平面广告牌基层工程量按正立面投影面积以m2计算。 (2)墙柱面灯箱基层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的展开面积以m2计算。 (3)广告牌、灯箱面层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展开面积以m2计算。

11、美术字安装(除注明者外)均按字体的最大外围矩形面积以个计算。 12、开孔、钻孔工程量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

13、大理石洗漱台按设计图示尺寸的展开面积以m2 计算,不扣除台面开孔所占的面积。 14、盥洗室镜面玻璃按面积以m2 计算。 15、不锈钢旗杆按长度以m计算。 16、GRC罗马柱按不同直径以延长m计算。 17、五金配件按设计数量以套计算。 18、不锈钢帘子杆按设计图示长度以m计算。 二、调整系数

1、装饰线条项目是按墙面直线安装编制的,实际施工不同时,可按下列规定进行调整:

(1)墙面安装圆形曲线装饰线条,其相应定额人工消耗量乘系数1.34;材料消耗量乘系数1.10。 (2)天棚安装直线装饰线条,其相应定额人工消耗量乘系数1.34。

(3)天棚安装圆形曲线装饰线条,其相应人工消耗量乘系数1.60,材料消耗量乘系数1.10。 (4)装饰线条做艺术图案,其相应人工消耗量乘系数1.80,材料消耗量乘系数1.10。

2、广告牌基层以附墙式考虑,如设计为式的,其人工消耗量乘系数1.10;基层材料如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可进行调整。

三、说明

1、定额项目材料品种、规格与设计要求或实际施工选用不同时,可进行换算。 2、门窗套及窗台板项目不包括装饰线条,另按线条相应定额项目计算。 3、各类装饰线条均按成品编制。

4、不锈钢矮栏杆高度是按400mm以内综合考虑的,若设计高度与定额规定不同时,可进行换算。 5、突出箱外的灯饰、艺术装潢等均另行计算。 6、旗杆基座应另行计算,套用相应定额。

7、本章定额不含饰面油漆,饰面油漆套用第十九章油漆涂料裱糊工程相应定额子目。

第十八章 柜类工程

工程量计算规则及说明

一、工程量计算规则

1、柜类工程量按正立面设计图示尺寸投影面积以m2计算。 2、各类台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台面中心线长度以m计算。 3、试衣间工程量按设计图示数量以个计算。

4、大理石台面按设计图示尺寸的实贴面积以m2计算。 二、调整系数

本章定额消耗量是根据附图取定,与实际不同时,材料按实调整,机械不变,人工按下列规定调整: 1、胶合板总量每增减30%时,人工增减10%;

2、抽屉数量与附图不同时,每增减一个抽屉,人工增减0.1工日;

3、按平方米计量的柜类,当单个柜类正立面投影面积在1m2以内时,人工乘系数1.10; 4、按米计量的柜类,当单件柜类长度在1m以内时,人工乘系数1.10;

5、弧形面柜类,人工乘系数1.10。 三、说明

1、本章适用于施工现场制作的柜类工程。 2、柜类构造做法如下:

(1)柜类结构以木工板为主。柜的开间立板、水平隔层板、上下封面板按15mm胶合板考虑,柜的抽屉板按12mm胶合板考虑,柜门内结构骨架按9mm胶合板考虑,柜的背板、柜门的结构面板及柜的抽屉底板按5mm胶合板考虑(见附图);

(2)内外饰面按宝丽板、榉木胶合板、防火板等考虑。

3、柜按内外不同构成、不同材料,分别设置定额项目。同一个柜有带门和不带门时,应分别计算工程量,并套用相应带门定额项目和不带门定额项目。

4、内外装饰面板、封边线与实际不同时,可进行换算。

5、本章不含柜类饰面油漆,饰面油漆另按本定额油漆、涂料、裱糊工程相应定额项目执行。 6、本章未考虑面板拼花及饰面板上贴其他材料(如花饰、艺术造型等),发生时另行计算。

第十九章 油漆涂料裱糊工程

工程量计算规则及说明

一、工程量计算规则

1、楼地面、天棚面、墙柱梁面等喷刷涂料、抹灰面油漆及裱糊工程量按表一相应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 2、金属面油漆工程量按不同构件理论质量乘表二规定的换算系数以㎡计算。

3、木材面油漆工程量以单层木门、单层木窗、木扶手、其他木材面为基数乘表三~表六规定系数计算。 4、柜类油漆工程量按表 九相应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

5、木龙骨刷防火涂料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的龙骨架投影面积以㎡计算。

6、基层板面刷防火涂料及饰面型防火涂料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的单面实刷面积以㎡计算。 7、金属面氟碳漆、防火漆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的展开面积以㎡计算。

表一: 抹灰面油漆、涂料、裱糊工程量系数表

表二:单层钢门窗工程量系数表

项目名称 单层钢门窗 单层钢门窗带铁栅 钢百叶门窗 全钢门或包铁皮门 厂库房平开或推拉门 间壁 平板屋面 瓦楞板屋面(无定额子目) 落水管、雨水口、弯头、水斗、变形缝盖板 系数 0.96 1.14 2. 1.57 1. 1.78 0.71 0.86 0.75 工程量计算规则 按设计图示洞口尺寸以㎡计算 按设计图示洞口尺寸以㎡计算 按设计图示洞口尺寸以㎡计算 按设计图示洞口尺寸以㎡计算 按扇外围面积以㎡计算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计算 按设计图示尺寸的水平投影面积乘延尺系数以㎡计算 按设计图示尺寸的水平投影面积乘延尺系数以㎡计算 按设计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 表三:其他金属面工程量系数表

项目名称 钢屋架、屋架梁、天窗架、挡风架、支撑、檩条 墙架(空腹式) 墙架(隔板式) 钢柱、吊车梁、花式梁柱、空花构件 操作台、平台、制动梁、钢梁、车档 钢栅拦门、钢栏杆、窗栅 钢爬梯 轻型屋架 踏步式钢扶梯 H型钢 零星铁件 全板钢大门 其他各种油漆系数 0.28 0.14 0.23 0.18 0.20 0.48 0.33 0.40 0.30 0.17 0.37 1.63 过氯乙烯漆系数 0.38 0.19 0.31 0.24 0.27 0.65 0.45 0. 0.40 0.22 0.50 2.20 工程量计算规则 按构件质量以t计算 按构件质量以t计算 按构件质量以t计算 按构件质量以t计算 按构件质量以t计算 按构件质量以t计算 按构件质量以t计算 按构件质量以t计算 按构件质量以t计算 按构件质量以t计算 按构件质量以t计算 按钢门质量以t计算

表四:平板屋面刷磷化、镀锌底漆各一遍及刷沥青漆三遍工程量系数表

项目名称 平板屋面 系数 1.00 工程量计算规则 按设计图示尺寸的斜面积以㎡计算 按设计图示尺寸的斜面积以㎡计算 按设计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 瓦楞板屋面 1.20 落水管、雨水口、弯头、水斗、变形缝盖板 1.05 表五: 单层木门工程量系数表

项目名称 单层木门 镶板门 装饰木门(现场油漆) 单层半截玻璃门 单层全玻璃门 木百页门 厂库房大门 系数 0.98 1.11 1.32 0.96 0.81 1.22 1.07 工程量计算规则 按设计图示洞口尺寸以㎡计算 按设计图示洞口尺寸以㎡计算 按设计图示洞口尺寸以㎡计算 按设计图示洞口尺寸以㎡计算 按设计图示洞口尺寸以㎡计算 按设计图示洞口尺寸以㎡计算 按扇外围面积以㎡计算

表六: 单层木窗工程量系数表

表七: 木扶手工程量系数表

项目名称 木扶手(不带托板) 木扶手(带托板) 窗帘盒 封檐板、顺水板、搏风板 挂镜线、装饰线条、压条宽度30mm以内 项目名称 单层玻璃窗 双层玻璃窗 一玻一纱窗 系数 0.97 1.94 1.32 工程量计算规则 按设计图示洞口尺寸以㎡计算 按设计图示洞口尺寸以㎡计算 按设计图示洞口尺寸以㎡计算 系数 1.00 2.60 2.04 1.74 0.35 工程量计算规则 按设计图示尺寸的长度以m计算 按设计图示尺寸的长度以m计算 按设计图示尺寸的长度以m计算 按设计图示尺寸的长度以m计算 按设计图示尺寸的长度以m计算 挂衣板、装饰线条、压条宽度30mm以外 0.52 按设计图示尺寸的长度以m计算

表八:其他木材面工程量系数表

项目名称 木板、胶合板檐口、天棚 清水板条天棚、檐口 吸音板墙面、天棚、窗台板 木方格吊顶天棚 胶合板墙面、墙裙、梁(柱)面 木间壁、木隔断 玻璃间壁、露明墙筋 木栅栏、木栏杆(带扶手) 暖气罩 木屋架 屋面板带檩条 门窗套(含收口线条) 木地板 木楼梯(不带底板) 木楼梯(带底板) 系数 1.00 1.07 0.87 1.2 0.91 1.90 1.65 1.82 1.28 1.79 1.11 1.10 0.83 1.90 1.07 工程量计算表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计算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计算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计算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计算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计算 按设计图示尺寸单面外围面积以㎡计算 按设计图示尺寸单面外围面积以㎡计算 按设计图示尺寸单面外围面积以㎡计算 按设计图示尺寸单面外围面积以㎡计算 按设计图示跨度乘设计图示高度的1/2以㎡计算 按设计图示斜长乘宽以㎡计算 按设计图示尺寸油漆部分展开面积以㎡计算 按设计图示尺寸的实铺面积以㎡计算 按设计图示尺寸的水平投影面积以㎡计算 按设计图示尺寸的水平投影面积以㎡计算

表九: 柜类工程量系数表

二、调整系数

1、定额中油漆、涂料除注明者外,均按手工操作考虑,如实际操作为喷涂时,油漆消耗量乘系数1.5,其它不增加。

2、单层木门油漆按双面刷油考虑。如采用单面油漆,按定额相应项目乘系数0.53。 3、梁、柱及天棚面涂料按墙面定额人工乘系数1.2,其它不变。 三、说明

1、油漆定额项目中,油漆的各种颜色已综合在定额内。设计为美术图案的,应另行计算。 2、柜类工程套用其他木材面定额计算

3、石膏板面乳胶漆执行抹灰面乳胶漆定额,板面补缝另行计算。

4、普通涂料按不批腻子考虑,如实际需要批腻子时,另按相应定额项目执行。 5、板面补缝按长度以m计算。

6、壁纸定额内不含刮腻子,另按相应定额项目执行。

7、金属面防腐及防火涂料按第十章防腐及防火涂料工程相应定额项目执行。

8、壁纸基层处理采用壁纸基膜的,应取消壁纸定额项目中的酚醛清漆。

第二十章 措施项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及说明

一、模板

(一)工程量计算规则

1、现浇构件模板工程量除注明外,均按模板与混凝土接触面积以m2计算,不扣除柱与梁、梁与梁连接重叠部分和后浇带的面积,后浇带侧面积不增加。

2、现浇混凝土墙及板上单孔面积在0.30m2以内时,不扣除孔洞所占模板面积,孔洞侧壁模板也不增加,单孔面积在0.30 m2以外时,应扣除孔洞所占模板面积,孔洞侧壁模板应并入墙、板模板面积内计算。

3、现浇混凝土楼梯模板工程量(包括踏步、休息平台、楼梯与楼层连接梁;不扣除宽度500mm以内的楼梯井)按设计图示尺寸水平投影面积以m2计算。梁式楼梯的模板应扣除斜梁的水平投影面积,其斜梁另按矩形单梁定额项目计算。

4、现浇混凝土悬挑板及台阶的模板工程量均按水平投影面积以m2计算。台阶与平台连接时,其投影面积应以最上层踏步外沿加0.30m计算。

5、无梁楼板的柱帽模板并入楼板模板内计算。 6、构造柱的模板按下列规定分别计算:

(1)凡嵌入墙内的构造柱,其混凝土与砌体间竖向缝隙的宽度在5cm以内者,按构造柱的支模高度以m计算。 (2)构造柱混凝土有一面、二面、三面露明者,或混凝土与砌体间竖向缝隙的宽度在5cm以外者,应以混凝土与模板接触面积按矩形柱模板定额计算。

7、大钢模板工程量按墙长乘墙高以㎡计算,不扣除门窗洞口所占模板面积,侧壁也不增加。 8、地沟模板不分沟底、沟壁均以模板与混凝土接触面积合并计算。

9、现浇混凝土柱、梁、板、墙的支撑高度(即室外地坪至板底或板面至板底之间的高度)以3.60m以内为准,超过3.60m以外时,应另按增加支撑项目,其工程量按超过部分的模板面积计算。当支撑高度超过3.60m且不足1m时,仍按相应每增加1m定额执行。

10、混凝土线条展开宽度30cm以内模板以延长m计算,30cm以外模板面积以m2计算。 11、现浇混凝土水塔塔身、水塔水箱、贮水池及化粪池的模板,均按混凝土实体积计算。

12、液压滑升钢模板施工的烟囱筒身、水塔塔身及贮仓圆形筒仓的模板,均按混凝土实体积以m3计算。贮仓的顶板、隔离板及非滑模施工的仓壁模板按模板与混凝土的接触面积以m2计算。 13、预制混凝土构件模板工程量均按构件实体积以m3计算。 14、后浇带模板增加费按延长m计算。 15、混凝土扶手模板工程量按延长m计算。

16、砖平碹、砖过梁模板工程量按门窗洞口宽度乘砖平碹、砖过梁宽度以m2计算。 17、分格缝模板工程量按单面接触面积以m2计算。 (二)调整系数

1、预制带肋底板混凝土叠合楼板不计算模板费用,当标志跨度大于等于4.50m时,在跨中设置的一道临时支撑执行第二十章措施项目模板定额,以板支撑高度超过3.60m每增加1m定额项目乘系数2。 2、型钢混凝土组合结构采用模板,应按相应定额项目乘系数1.2。 (三)说明

1、混凝土散水及垫层的模板按垫层模板计算。

2、井桩模板用于井口以上外露桩身模板。

3、砖胎膜按第三章砌体工程的零星砖砌体项目计算。

4、地下部分剪力墙模板定额中不包括对拉止水螺栓,发生时应另行计算。 5、施工实际使用模板与定额不同时,不得调整。 6、砖平碹、砖过梁模板套用小型构件模板项目计算。

7、滑模定额项目内已包括了提升支撑杆的用量,设计规定利用支撑杆代替结构钢筋时,应在计算钢筋用量时,扣除支撑杆的重量,需要拔出支撑杆时,其拔杆费用和支撑杆回收费用均不计算。支撑杆的定额用量可按实调整。 二、脚手架

(一)工程量计算规则

综合脚手架:凡能计算建筑面积的,执行综合脚手架定额。 1、综合脚手架工程量,按建筑物的总建筑面积以m2计算。

2、建筑物层高超过了4.50m时,可按建筑面积另行计算综合脚手架增加费。单项脚手架:凡不能计算建筑面积的,执行单项脚手架定额。

1、外脚手架、吊栏脚手架工程量按外墙外边线长度乘以设计室外地坪至外墙顶的高度以m2计算,不扣除门窗洞口,空圈等所占的面积。突出墙外面宽度在24cm以内的墙垛,附墙烟囱等不展开计算,宽度超过24cm以外时按图示尺寸展开计算,并入外脚手架工程量之内。同一建筑物各墙面的高度不同,且不在同一定额步距内时,应分别计算工程量。

2、里脚手架工程量按墙面垂直投影面积以m2计算。

3、柱按单排外脚手架定额项目计算,其工程量按图示柱结构外围周长另加3.60m乘高度以m2计算。 4、室内天棚装饰面距设计室内地坪在3.60m以上时,应计算满堂脚手架,计算满堂脚手架后,墙面装饰工程则不再计算脚手架费用。满堂脚手架工程量按室内净面积以m2计算,其高度在3.60~5.20m之间时,计算基本层,超过5.20m时,每增加1.20m按增加一层计算;不足0.60m的不作为一个增加层计算。增加层计算式如下: 满堂脚手架增加层数=(室内净高度-5.20(m))/1.20(m) 5、架空通道工程量按搭设长度以延长m计算。 6、悬空脚手架工程量按搭设水平投影面积以m2计算。 7、斜道工程量按不同高度以座计算。

8、烟囱及水塔脚手架工程量按筒径和高度以座计算。 9、电梯井脚手架工程量按单孔以座计算。 10、悬挑脚手架工程量按搭设面积以m2计算。

11、内墙面粉饰脚手架,均按内墙面垂直投影面积以m2计算,不扣门窗洞口的面积。 12、外墙电动吊篮、电动桥式、升降式、盘销式脚手架工程量按外墙垂直投影面积以m2计算。 13、柱装饰脚手架,按柱周长加3.60m乘高度以m2计算。 14、挑脚手架工程量按搭设长度以延长m计算。 (二)调整系数

1、水塔脚手架按相应的烟囱脚手架计算,其中人工乘系数1.11,其他不再调整。

2、架空通道,以架宽2m为准,如架宽超过2m时,应按定额项目乘系数1.20;超过3m时,应按定额项目乘系数1.50。

(三)说明:

1、同一建筑物高度不同时,应按不同高度分别计算。

2、外脚手架单排、双排按以下规则取定: (1)高度在15m以下的按单排脚手架计算。

(2)高度在15m以上的或砌筑高度虽不足15m,但外墙门窗及装饰面积超过外墙表面积60%以上时,按双排脚手架计算。

3、外脚手架定额中综合了上料平台、护卫栏杆等。 4、烟囱脚手架综合了垂直运输架、斜道、缆风绳、地锚等。

5、滑升模板施工的钢筋混凝土烟囱筒身,水塔塔身及筒仓,不得再计算脚手架。 6、砌筑贮仓,按双排外脚手架计算。

7、贮水(油)池池壁高度超过1.20m时,应按里脚手架计算;水池内池顶及池壁抹面应按满堂脚手架计算,其池壁抹面不得再计算脚手架。

8、钢结构工程脚手架按单项脚手架计算。 9、护坡脚手架按双排脚手架计算。

10、墙、柱、天棚高度在3.60m以下时套用活动脚手架定额项目。

11、内墙面有装饰饰面层时,其脚手架按装饰用外脚手架相应定额项目计算。 12、适用于单独承包装饰工程需重新搭设的脚手架按有关规定计算。 三、 垂直运输 (一)工程量计算规则

1、住宅、教学及办公用房、医院、宾馆、图书馆、影剧院、商场、厂房、科研用房及其他等建筑物的垂直运输工程量,按建筑面积以㎡计算。

2、烟囱、水塔、筒仓的垂直运输工程量按不同高度以座计算。

3、装饰楼面(包括楼层所有装饰工程量),按不同的垂直运输高度(单层建筑物系檐口高度)的装饰楼层工程的定额工日,分别计算。 (二)调整系数

1、由一个施工单位总承包的单位工程均应执行本章垂直运输定额。有若干个施工单位分别承包建筑工程和装饰装修工程时,其装饰装修工程垂直运输工程量按装饰工程措施费定额项目执行;其建筑垂直运输工程量则按下列附表1、2、3、4调整:

2、本定额中框架结构系指柱、梁全部为现浇的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 柱、梁及楼板全部现浇时,按框架结构定额乘系数1.04;柱、梁部分现浇时按框架结构定额乘系数0.96。

3、本定额是按Ⅰ类厂房为准编制的,Ⅱ类厂房按厂房定额乘系数1.09。厂房分类如下:Ⅰ类:机加工、机修、五金缝纫、一般纺织(粗纺、制条、洗毛等)及无特殊要求的车间。Ⅱ类:厂房内设备基础及工艺要求较复杂,建筑设备标准较高的车间。如铸造、锻压、电镀、酸碱、电子、仪表、手表、电视、医药、食品等车间。

(三)说明

1、预制钢筋混凝土柱、钢屋架的单层厂房按预制排架定额计算。

2、垂直运输定额项目是在合理工期内完成全部工程项目所需的垂直运输机械台班。 3、同一建筑物多种用途或多种结构,按不同用途或结构分别计算。

4、服务用房系指城镇、街道、居民区具有较小规模综合服务功能的设施。其建筑面积不超过1000㎡,层数不超过三层的建筑,如副食、百货、饮食店等。

5、室外地坪至檐口标高3.60m以内的单层建筑,不计算垂直运输。

6、垂直运输定额项目划分是以建筑物的檐高及层数两个指标界定的,凡檐高达到上限而层数未达到时,以檐高为准;如层数达到上限而檐高未达到时以层数为准。

7、构筑物高度超过定额规定高度时,再按每增高1m定额项目计算,其高度不足1m时,亦按1m计算。 8、本章垂直运输定额是按泵送混凝土编制的, 施工现场不采用泵送时,应按相应定额项目乘下表系数计算:

结构形式 砌体结构 框架(剪)结构 其他结构 系数 1.09 1.15 1.03 9、装饰工程一层地下室层高超过3.6m,或地下室超过两层时,可记取垂直运输费。 10、原有建筑二次装饰可以利用原有建筑物电梯时,其垂直运输按实计算。 四、超高增加费 (一)工程量计算规则

1、建筑工程超高费应以建筑物高度20m以上部分的建筑面积计算。当建筑物高度在20m以上至屋面檐口顶面或屋面女儿墙、栏杆及栏板顶面以下的高度大于1m没楼层无建筑面积可算时按顶层建筑面积计算。

2、建筑工程以设计室外地坪至屋面檐口顶面或屋面女儿墙、栏杆及栏板顶面的高度超高20m(不包括20m)时,方可计算建筑工程超高费。突出屋面的楼梯间、电梯间、水箱间、塔楼及瞭望台等不做为超高高度计算。 3、装饰工程超高费应以人工、机械降效系数进行计算,其人工、机械降效按装饰工程直接工程费的人工费、机械费之和乘定额系数计算。不包括各项脚手架和垂直运输中的人工费、机械费。

4、装饰工程建筑物施工用水加压增加的水泵台班,按土0.00以上的建筑面积以㎡计算。 (二)说明

1、超高增加费定额项目适用于建筑物檐高20m以上的工程。

2、建筑工程超高费包括人工降效、脚手架使用期延长增加摊销量、脚手架超高加固和超高加压水泵台班等全部所需的费用。 3、建筑物高度在20m以上至屋面檐口顶面或屋面女儿墙、栏杆、及栏板顶面以下的高度小于1m时不计算超高费。

4、同一建筑物檐高不同时,按不同檐高的建筑面积,分别按相应项目计算。

5、计算超高费用时,包括建筑物的全部工程项目,不包括各类构件的水平运输、措施项目中的垂直运输及各项脚手架。

五、施工降排水 (一)工程量计算规则

1、抽水降水按不同深度按槽底面积以㎡计算。 2、管井降水以每口井为单位计算,使用按每昼夜计算。

3、管井深度以7.5m为准计算;小于7.5m或大于7.5m时,小于部分或大于部分按每增减2.5m为单位计算。 (二)说明

1、每昼夜以24小时为一天计算,使用天数按施工组织设计的天数计算,工程结算时,按实调整。 2、降水管井是按钢筋混凝土管编制的,实际采用不同时可进行换算。 3、管井成孔的土壤类别是综合确定的,无论实际是几类土壤,仍按定额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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