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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乡土建筑遗产保护的景观化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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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乡土建筑遗产保护的景观化途径

摘要:乡土建筑景观是乡土建筑遗产的一部分,是人类在生产活动和审美活动中积累起来的,是劳动大众的智慧积累。通过一系列的景观化保护措施和乡土建筑景观的再生,说明只有共生才能更好的体现这种文化的时空延续性和乡土建筑遗产的景观特色,才能更好的协调不同文化的传承和发展。

关键词:乡土建筑景观;景观化保护措施;景观特色 中图分类号:p90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在我国广大的农林牧地区,存在着各种不同类型的民间古建筑,它们不仅传承了当地的地方传统,体现了其丰富多彩的民族特色,而且蕴含了大量的乡土历史文化信息,这些因素组成了我国的乡土建筑遗产。如今,与之共生的乡土建筑景观也正日益受到人们的关注,保护具有乡土特色景观对我们今后的研究有着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1 乡土建筑景观的概念

乡土建筑景观是自然与人类长期相互作用而产生的共同作品,是农耕文明与自然共同塑造的人类历史记忆,是人类行为创造的并包括人类行为在内的文化景观的重要类型。它不仅是其社会发展的历史标志,也体现了乡村社会人类与自然之间的内在联系,与人为形成的自然景观有着本质上的区别,而现如今由于形式化的保护和商业化的开发使得这些极具乡土特色的文化生态和文化形态受到了严重的威胁。

1.1乡土建筑景观的分类

乡土建筑景观可以分为文化景观与自然生态两部分。自然生态是农村生产发展的物质基础,农业景观、聚落景观、语言文化、歌舞文化、乡村文化空间和民间传统手工艺等,都是村镇居民合理利用自然环境要素而获得生活必需品的过程中产生的,体现了人类适应自然生态的多样性和文化的多样性。 1.2 乡土建筑景观的价值

乡土建筑景观最直观的展现了人类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景象,包含了最丰富的历史文化信息。它不仅是人类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也最能体现我国民间传统文化的精髓。乡土建筑景观能为人类未来的生活提供动力的源泉,尤其是其自然和文化的多样性,带有特殊的文化象征意义。

1.3 乡土建筑遗产的景观化保护措施: 一、独特个性的保护:

在现代生活和未来的发展中,既要尊重历史文脉,维持历史环境的延续性和历时性,又要防止古城的衰败,保持历史文化名镇/村的生命力。所以对其的保护与开发应该体现出其特色,从而继承和发扬古城镇的传统。对于该区域内遗留下来的植物或设施不采取任何改动,把它们直接融入到新环境新景观的构成中去,这不仅能让更多的历史遗产参与到现代的社会中来,也能让其作为一种精神,渗透到村镇发展的各个方面。 二、村镇规划的保护:

历史村镇是一个集居住生活、社会、政治和经济活动于一体的多功能有机体。对于历史村镇的保护更应该作为村镇规划的核心。在充分继承历史遗存的传统精神的基础上,在总体布局、城市设计、空间格调、建筑风格、景观小品等方面精益求精,创造特色。从而延续古城的历史文脉,突出北方的乡土气息,反映其地区的场所精神。所以对文物古迹的修复更要谨慎而为,不能生搬硬造人文景观,不能把真实的历史环境陷入过度的经济开发中,而造成遗产地历史风貌的破坏,使原本的生存环境、生态系统以及原有的自然景观受到破坏。

三、空间尺度的保护:

如今乡土建筑遗产的最大弱势,可以说就是区域内基础设施的简陋,从而带来居住环境上的脏、乱、差,也严重影响了历史街道的景观。所以加强基础设施的配套建设,改善居民的生活环境也是成为保护的重要任务。在材料、色彩、形式和尺度方面对其主要街道两侧的建筑物应该有严格的控制。对于户外广告牌、门面等也要采用与传统形式和谐统一的色调,避免带来视觉污染的现象发生。 在乡村生态环境的具体保护措施方面,首先要进行耕地整治,一是重点解决水源不足与渠道系统;二是治理旱坡地水土流失问题,需要在各村落建设生活污水与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解决村落生活污水与垃圾污染问题。而建设生态厕所,不仅可以减轻污染,而且,还可以为农业生产提供稳定的生态肥料,减少化肥、农药、除草剂的使用量;三是建设村落自然保护区,同时保障村民利益,争

取在实现双赢的模式下,建设自然保护区。 2 乡土建筑景观的再生

俞孔坚先生提出“乡土景观是指以大地景观为背景,以乡村聚落景观为核心,由聚落景观、经济景观、文化景观和自然环境景观构成的景观环境综合体,是当地人们为了生活所采取的对自然过程、土地和土地上的空间及格局的适应方式,反映着人与自然、人与人及人与神之间的关系。”[1]

乡土建筑景观是在不断变化中形成的,不是亘古未变的。人类在生活和生产等活动中始终见证着它的发展。随着时间的流逝,乡土建筑景观也在人为的影响下不断发生着改变,而对与这种景观文化的动态保护与利用也逐渐成为了我们要保护的重中之重。它不单单是人类创造的物质财富,也包含了人们的行为观念与意识形态等非物质的内涵。面对如今正在消失的村镇地区的场所精神,为了逐步改善其区域内的生态环境,带动其社会经济发展,乡土景观的再生也逐渐得到了人们的关注。乡土景观的再生是指通过一些技术手段和艺术化的加工,体现出原有乡土景观的美感,符合当地人的审美习惯。

乡土建筑景观的再生是以当地的历史文化背景为依托,以传承其乡土建筑和景观特色为目标,以科学的理念和艺术的手法为指导,还原或再现乡土建筑景观的文化精髓,把它更好的融入到新环境中去,焕发新的活力。历史是乡土建筑发展的积淀,而再生则是对其精神和文化的延续。乡土景观的再生以保护并利用当地乡村丰

富的历史文化遗产为新农村景观建设的基础保障,以模仿为改造手段,将景观定位与文化再生结合起来,避免农村丧失文化遗产记忆的可能,引导、启发当地人们的思维,使他们对自己遗产潜力的思考扩展到社会和文化的层面。[2]每一处历史遗存都蕴含了丰富的历史积淀,这不仅为乡土景观的再生提供了现实的依据,也为当地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通过合理的景观设计,对其现有的景观元素进行恢复和功能更新,并赋予它们新的内涵,使其最大程度的把当地的历史文化延续下去。 3 乡土建筑遗产的景观特色

乡土建筑遗产的景观特色是长期的历史发展所留下来的痕迹,它的形成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结果。这种和谐共生验证了中国几千年乡村发展的正确思想。从某种程度上讲,乡土建筑遗产的景观特色是该地区政治经济发展的见证。对于乡土建筑遗产进行有效地保护和发展,更利于维护其生态和历史文化特色的可持续发展。 乡土建筑景观作为人类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有着明显的地域性特色,是人类历史和社会发展的积淀。在乡土建筑景观的保护中,人始终是最核心的要素,并且最终是要通过全社会的力量来实现,要有大多数的普通民众参与到其中才能完成。它所蕴含的丰富的历史信息,对于我们以后的研究和发展有着积极而重大的作用。

参考文献:[1]俞孔坚,王志芳,黄国平.论乡土景观及其对现代景观设计的意义[j].华中建筑,2005(4):123-12

[2] 张弢,苏婧.保护模仿再生———新农村建设中保持乡土景观元素的探析[j].风景园林,2008年第22卷第4期 注:文章内所有公式及图表请用pdf形式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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