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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厅业充值卡(会员)协议

来源:意榕旅游网
餐厅业充值卡(会员)协议

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日期}共同签署,其中:

甲方:{餐厅名称},以下简称“餐厅”。

乙方:顾客姓名,以下简称“会员”。

餐厅与会员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就餐厅业充值卡(以下简称“充值卡”)的使用作出以下协议:

1. 充值卡的发行与购买:

1.1 会员在餐厅前台购买充值卡,并充值指定金额。

1.2 充值卡仅限会员个人使用,不可转让给其他人。

1.3 餐厅对充值卡不设有效期限制,会员可随时使用。

2. 充值卡的使用:

2.1 会员成功充值后,可使用充值卡在餐厅消费。

2.2 充值卡可用于支付餐费及相关费用,不可用于购买酒类及其他特定商品。

2.3 充值卡不可兑换为现金或其他有价物品。

3. 充值卡的充值:

3.1 充值卡余额低于指定金额时,会员可随时向餐厅进行充值。

3.2 充值卡充值金额应为整数,最低充值金额为{最低充值金额}。

4. 充值卡的管理:

4.1 会员应妥善保管充值卡,不得将充值卡遗失、被盗或损坏。

4.2 充值卡遗失、被盗或损坏的情况,会员应立即向餐厅报告,餐厅将根据会员提供的相关信息协助处理。

4.3 如会员发生上述情况,餐厅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

5. 其他约定事项:

5.1 本协议如有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果,则应向当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2 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协议终止。

5.3 双方同意遵守本协议的所有条款和约定。

甲方:(餐厅名称)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

乙方:(顾客姓名)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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