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需材料如下:
A. 天津市内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带公章窗口填写)
B. 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
C.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D. 项目简介
E. 土地出让合同复印件(验原件)
F. 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当天,取得立项红头文件(计划文)。
二、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行政许可规划局窗口)
所需材料如下:
A.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报表(窗口领取)
B. 土地出让合同复印件(验原件)
C. 授权委托书(窗口领取,法人签字)
D.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E. 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F. 备案批复文件复印件(计划文)
G. 核定用地图2份、现势地形图2份、光盘【DWG和SHP两种格式】(测绘大队出2套,办理详规时用一套)
三、 环境影响评估(行政许可环保局窗口)
所需材料如下:
A. 环境影响报告书[10万㎡以上]/表[10万㎡以下](找环评单位花钱出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标准 (单位:万元) 环评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含大纲)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评估环境影响报告书(含大纲) 评估环境影响报告表
a) 计划文(复印件)
b) 出让合同(复印件)
c) 总平面图(带经济技术指标、复印件或电子文件)
d) 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0.3 亿以0.3-2 2-10下 5-6 1-2 亿 亿 10-50亿 50-100亿 100 亿以上 6-15 15-35 35-75 75-110 110 2-4 4-7 7以上 0.8-1.5 1.5-3 3-7 7-9 0.5-0.8 0.8-1.5 1.5-2 2 以上 需要向环评机构提供如下材料:
B. 区县环保局预审意见(行政许可大厅环保局窗口出)
四、 合理用能评估(行政许可工信委窗口)
所需材料如下:(窗口给发邮件,填写完整后,回传邮件预审,通过后打印)
A.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合理用能审查申请书
B.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验原件)
C. 《天津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合理用能登记表》
D. 项目申请报告书
E.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登记表(审计院图纸相关)
五、 消防设计备案(市、区行政许可消防窗口)
网上备案(:81/WebPage/ConstructionDesignRecord.aspx)
设计院配合填报相关信息。
备案范围:
依据《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令第106号)第二十五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要求,下列情形的人员密集场所和特殊建设工程以外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进行消防设计备案。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密集场所:
1.建筑总面积大于20000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
2.建筑总面积大于15000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
3.建筑总面积大于10000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
4.建筑总面积大于2500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
5.建筑总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
6.建筑总面积大于500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
(二)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特殊建设工程:
1.前款所列的六项的建设工程;
2.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
3.本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以外的单体建筑面积大于40000平方米或者建筑高度超过50米的其他公共建筑;
4.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发电、变配电工程;
5.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
备案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
申报材料:
(一)新建、扩建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文件;
(二)设计单位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
(三)消防设计文件的编制符合规定的消防设计文件申报要求;
(四)建筑的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耐火等级、建筑构造、安全疏散、消防给水、消防电源及配电、消防设施等的设计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
(五)选用的消防产品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材料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有关管理规定;
(六)建设单位已经取得施工许可。
管辖分工
1.下列工程项目的备案由市消防局负责受理,备案抽查材料的收取、备案抽查工作的组织由市消防局负责:
(1)十九层及十九层以上的居住建筑;
(2)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0000平方米的甲、乙、丙类厂房;
(3)单体建筑面积超过10000平方米的丙类仓库。
2.未列入市消防局受理的其他备案项目区(县)消防支队(大队)局负责受理,其备案抽查材料的收取、备案抽查工作的组织由区(县)消防支队(大队)负责。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六、 消防设计审核(市、区行政许可消防窗口)
网上下载表格(:81/WebPage/TableDownLoad.aspx)
设计院配合填报相关信息。
审核范围:
依据《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令第106号)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要求,下列情形的人员密集场所和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向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
(一)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单位应当向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
1.建筑总面积大于20000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
2.建筑总面积大于15000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
3.建筑总面积大于10000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
4.建筑总面积大于2500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
5.建筑总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
6.建筑总面积大于500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
(二) 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向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
1.设有前款所列的六项的建设工程;
2.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
3.本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以外的单体建筑面积大于40000平方米或者建筑高度超过50米的其他公共建筑;
4.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发电、变配电工程;
5.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
审核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等消防法规;
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
申报材料:
(一) 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
(二) 新建、扩建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或土地确权证明文件或资料;
(三) 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四) 消防设计文件的编制符合规定的消防设计文件申报要求;
(五) 建筑的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耐火等级、建筑构造、安全疏散、消防给水、消防电源及配电、消防设施等的设计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
(六) 选用的消防产品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材料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有关管理规定;
(七) 授权委托书。
专家评审:
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工程,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受理消防设计审核申请之日起5日内将申请材料报送市消防局组织专家评审。
1.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没有规定的;
2.消防设计文件拟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
3.拟采用国际标准或者境外消防技术标准的。
市消防局应当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30日内会同同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召开专家评审会,对建设单位提交的消防技术方案进行评审,并应当在专家评审会后5日内将专家评审意见书面通知报送申请材料的机关消防机构,同时报消防局备案。
审核期限:
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消防设计审核申请之日起20日内出具书面审核意见。
但是依照本规定需要组织专家评审的,专家评审时间不计算在审核时间内。
对需要组织专家评审的建设工程,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受理消防设计审核申请之日起5日内将申请材料报送市消防局组织专家评审。
市消防局应当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30日内会同同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召开专家评审会,并应当在专家评审会后5日内将专家评审意见书面通知报送申请材料的机关消防机构,同时报消防局备案。
管辖分工
下列工程项目应当到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消防局集中受理窗口申报:
1.建筑总面积大于20000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
2.建筑总面积大于15000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
3.建筑总面积大于40000平方米或建设高度超过50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及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和其他公共建筑;
4.建筑总面积大于10000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
5.建筑总面积大于10000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
6.建筑总面积大于5000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
7.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发电、变配电工程,汽车加油加气站、跨行政区域的建设工程;
8.总投资5亿元以上的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
9.市列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既定界内依法应审核、验收的建设工程;
10.其他需要市机关消防机构审核、验收的建设工程。
下列工程项目应当到建筑工程所在地(区、县)行政许可服务中心消防机构集中受理窗口申报:
1.建筑总面积大于10000平方米不超过40000平方米且建设高度不超过50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及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
2.建筑总面积大于2500平方米不超过10000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
3.建设总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不超过10000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
4.建设总面积大于500不超过5000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七、 文明施工措施费缴纳
文件依据:(行政许可大厅86号窗口勾姐领取指南)
1. 关于印发《天津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安[2005]121号)
2. 《关于调整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措施费系数的通知》(建质安[2005]991号)
全称: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队文明施工措施费
账号:95
行号:105110039225
开户行:建行天津海河东路分理处
用途:文明施工措施费-01(市管项目)
备注:区县管理项目填写号码 02和平 08东丽 14宁河 19塘沽
付款方式:电汇
文明施工措施费系数调整表 工程类别 框轻结构 住宅 砖混结构 建筑工程 公建 工业厂房 装饰装修工程 安装工程 道桥 市政工程 桥梁 0.98% 100.35 其他结构 调价后系数 1.80% 1.83% 1.66% 1.% 1.07% 0.16% 0.11% 0.% 最高限额(万元) 42.39 43.10 39.09 38.62 25.20 4.22 2.82 27.06 03河西 09西青 15宝坻 20开发区 04南开 10北辰 16汉沽 21保税区 05河东 11津南 17大港 22蓟县 06河北 12静海 07红桥 13武清 18滨海高新区 支付地点:本单位开户行
给排水 地铁 其他 其他工程
0.% 0.93% 0.% 0.% 27.06 95.23 27.06 16. 注:1、文明施工措施费是以直接工程费为基数计算。 2、最高限额以一个施工合同为计算单位。
领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办理指南
施工单位按照工程的“开工、中期、竣工”三个阶段,分别提出申请领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即“限额30%、限额50%、余额100%”。
(一) 办理领取文施费用限额30%需提交资料:
1. 施工单位领取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申请表(30%);
2. 银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专项存款凭证;
3. 施工单位给建设单位所开具的文施费用总额限30%金额正式;
4. 建设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备案通知书。
(二) 办理领取文施费用限额50%需提交资料:
1. 施工单位领取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申请表(50%);
2. 银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专项存款凭证;
3. 施工单位给建设单位所开具的文施费用总额限50%金额正式;
4. 建设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备案通知书;
5. 天津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专项核查表(总队核查)。
(三) 办理领取文施费用余额100%需提交资料:
1. 施工单位领取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申请表(余额100%);
2. 银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专项存款凭证;
3. 施工单位给建设单位所开具的文施费用余额100%金额正式;
4.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手续;
5. 天津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专项核查表(总队核查);
6. 建设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备案通知书。
办件地点:河西区友谊南路与珠江道交口,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队一楼窗口。
联系电话:28136000转8139
八、 农民工工伤保险办理指南
所需材料如下:
A. 《天津市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工伤保险缴费登记表》(从www.tjcac.gov.cn下载中心下载,一式两份填写,加盖公章)
B. 《工程施工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C. 经备案的《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工伤保险费计算公式:
A. (造价在1亿[含]以下的)工程合同总造价X20%X60%X1%
B. (造价在1亿~2亿[含]的)工程合同总造价X20%X60%X0.8%
C. (造价在2亿以上的)工程合同总造价X20%X60%X0.6%
办件地点:河西区友谊南路与珠江道交口,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队一楼窗口。
联系电话:28136000转8139
九、 墙改
一十、 散装水泥
一十一、 节能备案(市行政许可二楼95号楼窗口肖工)
先网上申报(www.tjjnjp.cn),网上填写表格,上传附件:
A. 图审合格书照片
B. 图审备案书照片
C. 图纸节能专篇照片
窗口所需材料如下:(当时出件)
A. 图审合格书复印件(验原件)
B. 图审备案书复印件(验原件)
C. 图纸节能专篇复印件(验原件)
D. 天津市建筑节能技术资料备案表(四份,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盖章)
一十二、 工程渣土装运备案(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95号窗口 24538562)
所需材料如下:
A. 建设工程渣土装运备案表(www.tjxzxk.gov.cn下载)
B. 防止工程土(含工程渣土)运输撒漏承诺书
C. 渣土装运车辆冲洗设施及门禁检查结果告知书
D. 建设工程防止渣土撒漏保证金缴纳证明(50万元)
E. 渣土车辆密闭装置维修资金(1元/m3)
F. 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与渣土运输企业签订的装运合同
G. 工程施工中标通知书
H. 土方量确认表
I.
一十三、 质量监督登记(市行政许可二楼86号窗口勾姐)
所需材料如下:(当时出件)
A. 《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从www.tjcac.gov.cn下载中心下载,一式两份填写)
B. 《建设工程三方主体单位质量责任书》一份(天津市质量安全管理总队购买50元/套七份,三方签一式七份,交一份,建设单位两份,施工单位两份,监理单位两份)
C. 工程施工中标通知书(原件)
D. 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及备案书复印件(验原件)
E. 中水质量监督的情况说明或补办中水质量监督的承诺(建设单位说明打印及加盖公章)
F. 工程进度说明(三通一平,建设单位说明打印及加盖公章)
G. 项目坐落地址卫星定位图(GOOGLE地图,加盖公章)
H. 涉及深基坑的提供,深基坑第三方检测备案证明(深基坑项目)
I. 负14米一下深基坑提供,建设工程深基坑质量安全风险保证金进账凭证
一十四、 安全措施备案(市行政许可二楼86号窗口勾姐)
所需材料如下:(当时出件)
A. 《天津市建设工程安全施工措施登记表》(从www.tjcac.gov.cn下载中心下载,一式两份填写)
B. 《建设工程三方主体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书》一份(天津市质量安全管理总队购买50元/套七份,三方签一式七份,交一份,建设单位两份,施工单位两份,监理单位两份)
C. 建设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名单、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名单、监理人员名单、施工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名单(名单中提供相关人员手机电话,加盖各自公章)
D. 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等地下设施情况说明
E.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
F. 临时围挡情况
G.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H. 施工单位安全方案:包括临建设施、安全施工管理、安全防护设施等
I. 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
J.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安全管理措施、应急预案等
K. 工程施工中标通知书
L. 天津市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内作业行政许可决定书(涉及时提供)
M.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存款凭证(电汇回单,建设单位)
N. 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工伤保险存款凭证(电汇回单,施工单位)
O. 建设工程渣土装运备案意见书
P. 远程监控系统登记表(加盖备案专用章)
一十五、 施工许可证(行政许可施工许可窗口)
所需材料如下:(先登录天津市建筑市场监管与信用信息平台 ,进行网上申报,填写相应信息,上传要件彩色照片)
A.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B.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C. 施工图纸审查备案书及合格证(复印件)
D. 工程施工中标通知书(原件)
E. 经备案的施工承包合同(副本原件)
F.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备案书(原件?)
G. 建设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备案书(原件?)
H. 节能技术资料备案表(原件?)
I. 建设资金证明(银行存款证明,根据工程款金额决定存款金额)
J. 环评及能评审批(复印件)
K. 年度投资计划批准[核准、备案](复印件)
符合申办要求的在一个工作日内核发施工许可证。
一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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