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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家庭教育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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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港小学家庭教育管理制度

学校教育离不开家长与社会的支持与配合,学校要主动争取家长与社会各方的支持和配合。为做好家庭教育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一、家庭教育领导小组。

学校组成家庭教育领导小组,并确定专人负责家委会及家长学校工作,每学期初制订工作计划,期末进行总结。

二、学校建立家长委员会

1、家长委员会由家长代表组成。家长代表由各年级组推荐,学校平衡审核决定。挑选家委会成员要注意代表性及本人的参与能力。

2、家长委员会由20——25人组成。每学年作一次人员调整。 3、学校应定期向家长委员会通报学校规划、计划及阶段性成果,了解家庭教育情况,征求家长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并争取家长对学校给予财力、物力的支持。

4、家长委员会每学期召开1——2次会议。学校重大的教育教学活动,也可邀请家长委员会成员参加。

三、学校建立家长学校

l、家长学校每学年一期,由一年级全体家长参加。

2、家长学校以专题讲座、观摩教师上课、家教经验交流、填写调查问卷等形式,向家长介绍教育子女的科学方法,交流家教经验,帮助家长创造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同时了解家长对子女教育的情况,并听取家长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意见。

3、家长学校每学期至少开设2次专题讲座,每次活动出勤率作为班级工作考评条件之一。

四、访问工作。

学校除建立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外,还要求教师开展家庭访问工作(每学期每班访问不少于65%)。学校每学期召开家长会至少一次。此外,还可组织家庭教育咨询活动,与家长加强联系,使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协调一致,构成最佳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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