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港小学家庭教育管理制度
学校教育离不开家长与社会的支持与配合,学校要主动争取家长与社会各方的支持和配合。为做好家庭教育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一、家庭教育领导小组。
学校组成家庭教育领导小组,并确定专人负责家委会及家长学校工作,每学期初制订工作计划,期末进行总结。
二、学校建立家长委员会
1、家长委员会由家长代表组成。家长代表由各年级组推荐,学校平衡审核决定。挑选家委会成员要注意代表性及本人的参与能力。
2、家长委员会由20——25人组成。每学年作一次人员调整。 3、学校应定期向家长委员会通报学校规划、计划及阶段性成果,了解家庭教育情况,征求家长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并争取家长对学校给予财力、物力的支持。
4、家长委员会每学期召开1——2次会议。学校重大的教育教学活动,也可邀请家长委员会成员参加。
三、学校建立家长学校
l、家长学校每学年一期,由一年级全体家长参加。
2、家长学校以专题讲座、观摩教师上课、家教经验交流、填写调查问卷等形式,向家长介绍教育子女的科学方法,交流家教经验,帮助家长创造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同时了解家长对子女教育的情况,并听取家长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意见。
3、家长学校每学期至少开设2次专题讲座,每次活动出勤率作为班级工作考评条件之一。
四、访问工作。
学校除建立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外,还要求教师开展家庭访问工作(每学期每班访问不少于65%)。学校每学期召开家长会至少一次。此外,还可组织家庭教育咨询活动,与家长加强联系,使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协调一致,构成最佳合力。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yrrf.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4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