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瓦斯检查员,要按照矿井瓦斯检查点和通风区制定的巡回检查图表,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次数进行检查。
2、采掘区域划分瓦斯巡回检查路线,设专人进行检查,不准空班、漏检,并把采掘工作面检查的瓦斯浓度等填写在记录牌上,并通知在场工作人员,其它地点检查后,也要就地填写在记录牌上,字迹要清晰工整,并签名。
3、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中的瓦斯与其他有关规定,当发现有瓦斯突出危险时或其它问题,应立即通知班组长及时组织人员撤退,并报告矿调度室。
4、填写报表,当班上井后及时填上,不准隔班填,内容在详细,检查地点要清楚、准确,文字要工整。
5、瓦检员必须在井下规定的交接地点交接班,把工作交待清楚,并填好交接记录,存在的问题要交待清楚、签字并向安通队领导汇报。
三、检查内容 1、检查瓦斯地点:
(1)采煤工作面的回风巷(距工作面30米以内),上隅角5米附近,被串联工作面的进风和回风;
(2)采区回风巷、矿井总回风巷;
(3)掘进工作面距迎头10米内及回风口,被串联工作面的进风和迎头; (4)正在扩修的失修巷道及其他局部通风地点; (5)密闭前、高冒区或安通队领导临时指定的地点; (6)处在回风流中的井下机电峒室。
2、瓦检员要熟悉矿井通风系统。经常检查通风设施,保证通风系统的完整,如果通风系统被破坏,必须及时进行修复,如暂时不能办到的要及时报告。认真管理风门,发现通风设施有破坏的,要及时报告安通队领导。如发现破坏通风设施者,及时报告矿调度室追究处理。
3、当检查到工作面停风时,必须要求该工作面立即整改,并立即向矿调度室报告。
4、局扇通风的掘进头要检查局扇的位置和安装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出现循环风。检查风筒漏风情况、风筒口至迎头距离以及出口的风量是否符合作业规程要求。
5、防尘要注意下列规定:
(1)采掘工作面的防尘供水系统是否齐全,按照“新疆小煤矿通风质量标准”规定的喷雾洒水设施是否齐全;
(2)采煤面必须做到内外喷雾,否则不准生产;
(3)全煤和半煤岩掘进头,20米以内,放炮前后都要进行冲刷顶帮和洒水; (4)发现有煤尘飞扬和堆积地点,要督促现场进行解决; (5)掘进工作面或炮采工作面的打眼,都必须实施湿式作业。 6、放炮时,现场遇到下列情况要制止: (1)雷管和炸药与使用的地点不符合要求; (2)打眼深度封泥长度及其它不符合规定; (3)装药不使用水炮泥; (4)炮烟没有吹散就进入迎头; (5)放炮不开水幕的。
7、井下机电设备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发现机电设备失爆、鸡爪子、羊尾巴、明火接头、拆开矿灯和带电作业等情况,要严加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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