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开拓招工渠道,鼓励在职员工发挥人脉关系,介绍和吸纳更多优秀人才加入公司,解决公司用工缺口,及时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用工需求,将对积极推荐的员工给予一定的奖励,特制定以下激励办法: 1、本办法主要适用于对销售岗位人才的引荐招募; 2、被介绍的新进员工必须符合岗位要求; 3、被介绍的新进员工只能有一名入职推介人;
4、如被介绍的员工有在公司的工作史,必须通过公司领导审核期离职原因,性质符合方可录用;
5、员工被介绍进公司只能有一次,被再次录用的不再与任何员工有推介关系; 6、被介绍员工入职满3个月后推介人才可申请推介奖励,奖励金额可自被推介员工入职之日起算;
7、所有员工都有责任帮助新进员工成长,不得因为是他人推介而排斥; 8、被介绍员工在职不满3个月的,或期间介绍人离职的,均不再给予计算推价奖励;
9、被介绍员工从入职之日起即可再推介符合公司要求的人脉加入公司,奖励计算同老员工;
10、介绍人为销售岗位员工的,奖励与被介绍人销售业绩挂钩,并享受被推介人在职期间所有销售额提成奖励 点;
11、介绍人为销售岗位以外的,一次性奖励介绍费50元/人,不再享受推介提成; 12、推介奖的核算除第一次核算为被推介人入职满3个月后计算,之后提成均以月为单位,奖励同工资一并发放;
13、由公司人事部对推介来的人员进行面试筛选、入职登记、奖励发放跟进; 14、本办法于2015年7月1日起执行. 15、本办法由人事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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