砀山实验中学教师监考要求
各年级组:
考试是一项十分重要的教学内容,它是对学生学习收获和成效的集中检测,更是对各学科任课教师教育教学工作的检测和评价.为了端正考风、严明考纪、杜绝舞弊,特制定如下监考要求:
1、各位监考教师认真查看自己的监考安排表,核对需要监考场次、时间、地点,确保准时参加监考.
2、每个考场安排两名监考教师,第一人为本考场考务负责人(组长)。一位负责领收取试卷,一位负责关锁门窗、开关灯、考场卫生、安全,共同协作监考。
3、所有监考教师在每场考试前20分钟(第一场30分钟)到年级组指定地点点名,听取年级组长安排有关工作.
4、考场组长负责在考试前20分钟领取、清点试卷。监考教师提前10分钟到达所负责的考场,按考试学生名单排序清点学生就坐,宣布考场纪律,清理桌面和抽屉及手机等通讯工具。要求除考试要求的文具外学生不准带书包、教材、参考资料、字典、计算器、草稿纸等进入考场,如有带入必须放在监考教师指定的地方,考试用的草稿纸由监考教师发放.开考后要清点本考场人数,做好考场情况记录。
5、无特殊情况监考教师不得调换,如需调换,需提前一天向年级组提出书面申请,批准后方可调换。
6、开考后,两位监考教师应分别在考场前后位置;无特殊情况,不在考生身旁停留时间过长,以免造成考生紧张影响答题或其它误解。
7、监考人员对试题内容不作任何解释,发现试卷印刷不清或试题需更正时,应及时与考务处联系,由考务处统一校对更正.
8、监考教师要认真履行监考职责,考试期间如有学生作弊,应立即批评、教育,做好记录,并保留作弊资料,要求学生签名确认.如遇干扰考场秩序等突发情况要及时联系纪检巡视领导处理. 9、监考人员在监考期间要集中精力监考,不得擅离岗位,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考试中,若发现瞌睡、看书看报、聊天、批阅试卷、外出抽烟、接打或玩手机等现象每人次扣10元;若学生出现作弊行为,若被监考教师发现,奖励该教师30元;若被巡视领导发现或考试后通过阅卷发现或学生举报并查实,监考教师和负责该场的纪检巡视领导每人次扣30元。
10、监考教师要“以生为本\",态度亲和,服务到位,关心爱护学生。如发现考生出现生
病等特殊情况,要及时处理,并与相关部门联系.
监考程序:
(1)开考前20分钟,监考人员到考务办领取试卷。
(2)开考前10钟,监考人员到场清点学生按次序入座。
(3)开考前5分钟分发试卷。组织、查看学生填写好姓名、考号等相关信息。 (4)开考铃(哨)响后,学生开始答卷. (5)考试结束前15分钟,提醒学生注意.
(6)考试终了铃(哨)响后,要求学生原位不动,两位监考教师负责监视全场,由每排的
最后一位学生按顺序逐人收齐试卷交给监考教师,清点无误后,学生有序退场。教师按总序号从小到大排序,缺考的填上姓名、序号,按顺序插入.
(7)监考老师收卷后到考务办由纪检领导签字后装订,严防出现倒装、漏装等差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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