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南州地震紧急救援队组建方案的通知

来源:意榕旅游网


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南州地震紧急救援队组建

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地震灾情

【发文字号】黔南府办发[2011]142号 【发布部门】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政府 【发布日期】2011.11.30 【实施日期】2011.11.3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南州地震紧急救援队组建方案的通知

(黔南府办发〔2011〕142号)

各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都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黔南州地震紧急救援队组建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黔南州地震紧急救援队组建方案

1 / 3

为有效应对破坏性地震灾害,扎实抓好地震灾害抢险救援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建的必要性

贵州省位于我国青藏高原地震区东侧、南北向地震带南段的东缘,黔南州具备发生6级以上严重破坏性地震的地震地质背景,有记录以来发生过2次6级以上地震。 严重破坏性地震发生后,震区所在地的各级人民政府,首要工作就是救灾。救灾工作包括,搜救埋压人员、抢救伤员、抢救财产、抢修生命线工程、维护灾区社会稳定、控制次生灾害的发生和蔓延。

组建地震紧急救援队,是震后迅速开展救援工作,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一项有效措施。地震紧急救援队应配备地震应急救助装备、设备,开展地震紧急救援队伍培训,加强应急救助技术支持系统,按照一队多用、专兼结合、军民结合的要求,不断提高地震应急救援能力。 二、组建的方式

按照平震结合、专兼结合的原则,地震紧急救援队以州人民政府在现有人员、装备、设备基础上组建,由州地震办公室、州消防支队和州卫生局联合组建。工作职责由州地震办公室、州消防支队和州卫生局共同承担。 三、机构的组成

州地震紧急救援队内设办公室、搜救分队、技术保障分队、急救医疗分队和后勤保障分队。常设规模暂定90人,其中:州地震办公室10人,州消防支队40人,州卫生局30人。设队长1人,由黔南州科技产权局分管副局长担任;副队长2人,分别由州消防支队和州卫生局相关领导担任。 (一)办公室 2 / 3

州地震紧急救援队办公室设在州地震办公室,由6人组成。

主 任:州地震办公室主任1人 副主任:州消防支队

3 / 3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Top